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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縣林業局

鎖定
根據《中共福州市委辦公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永泰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榕委辦[2011]82號)和《中共永泰縣委、永泰縣人民政府關於永泰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樟委[2012]23號),設立永泰縣林業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1] 
中文名
永泰縣林業局
辦公地址
永泰縣安華商貿層三樓 [4] 
性    質
永泰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行政級別
正科級

永泰縣林業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指導全縣林業生態文明和生態文化建設相關工作,承擔指導全縣林業隊伍建設有關工作。
(二)負責林業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擬訂行政審批工作依據、辦理程序、業務流程、審核標準和規範性文件;按照規定,承擔林業部門進駐縣行政服務中心行政許可及其他辦事項目的統一受理、辦理和反饋工作;綜合協調局有關科室和所屬事業單位規範開展行政審批的相關延續工作。
(三)根據國家林業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擬訂全縣林業發展相關規定和計劃;按規定承擔縣級林業固定資產投資的有關工作;參與擬訂全縣有關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財政、金融價格、貿易等經濟調節政策;組織、指導、監督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依法徵收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復費;按規定編制本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編制本部門決算,提出林業專項等資金的預算建議;監督管理縣級林業國有資產、縣級林業各項資金;負責組織指導林業改革工作;研究提出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林業經濟體制改革、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經營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依法指導林地、草地和林木承包經營、流轉管理;指導建立新型林業經營主體(含家庭林場、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等)和發展林下經濟;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地產業發展規劃;擬訂林木資源綜合利用政策,指導林業和草地產業佈局和森林資源開發利用,指導林業和草地外經貿和樟台林業交流合作;承擔森林旅遊相關工作。
(四)承擔組織、指導和監督全縣造林綠化的責任,提出全縣綠化工作的規劃和目標任務;組織、指導全縣造林綠化、義務植樹、林木種苗工作;組織、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擬訂全縣植樹造林計劃,組織、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負責全縣古樹名木普查建檔、保護管理工作;承擔全縣林業質量技術監督和有關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林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承擔全縣花卉管理工作,指導全縣苗圃的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技工作,開展科技體制改革、創新體系建設和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組織實施林業重大科研攻關項目,指導基層林業科技機構建設,組織、協調林業先進技術及治理引進工作; 管理全縣林業標準化工作;承擔全縣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承擔縣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五)負責擬訂森林、草地、濕地資源保護髮展的政策、規劃、技術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組織起草並監督實施林業和草地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規範性文件和有關政策;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組織、指導編制森林經營規劃和森林經營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森林資源、草地資源、濕地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動態監測和評價;負責天然林保護管理、林地管理;依法承擔公益林劃定和管理有關工作;按權限負責組織編制和審核森林採伐限額,依法監督管理林木憑證採伐、運輸;負責指導基層林業站建設和管理;組織實施縣級以上重要濕地審核和申報,提出重要濕地名錄及其調整管理意見;組織實施指導監督濕地生態修復工程,建立濕地生態效益補償機制;組織指導監督濕地保護小區、濕地公園等建立與保護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有關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配合做好省級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植物名錄調查相關工作;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負責承擔各類自然保護地的監督管理工作; 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指導林業法制工作,承擔機關重大行政執法事項法制審核工作;承擔林業執法監督和聽證有關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相關工作;組織、協調林業行政執法重大問題和跨區域執法相關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林業系統普法宣傳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備案、清理相關工作;指導林地承包合同糾紛調解和仲裁工作。
(六)負責組織實施森林防火法律法規的實施和森林防火相關工作,貫徹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擬訂森林和草 地火災防治的政策、規劃、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基礎設施建設、宣傳教育、督促檢查和責任落實相關工作;組織、指導林業、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工作;監督管理林業安全生產。 [3] 

永泰縣林業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行政審批科
(三)計劃財務科(林業改革與產業發展科)
(四)營林科(縣綠化委員會辦公室)
(五)森林資源管理與政策法規科
(六)林業防災減災科(森林防火工作辦公室) [3] 

永泰縣林業局領導分工

(一)局長:陳朝陽 [5] 
(二)檀慶忠(黨組成員、總工程師):分管工作(專家技術導):生態林管護、林業科技指導和推廣、職稱評審、婦聯、老幹部、工會工作。承辦局長交辦的各項工作。協管工作:黨建、黨風廉政建設、資源管理、意識形態。分管部門:林業局機關黨支部、科技站、局工會。包片鄉鎮:嵩口鎮、長慶鎮、蓋洋鄉、洑口鄉。聯繫單位:縣總工會、婦聯、老齡委、農業系統黨委、科技文體和旅遊局。
(三)林孝美(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工作(林業生產):營造林、綠化、種苗、生態景觀林、村莊綠化美化、森林城市、森林鄉鎮、森林村莊、大湖森林特色小鎮、森林防火、防汛防災工作。承辦局長交辦的各項工作。協管工作:審計、統計工作。分管部門:營林科、綠化辦、種苗站、東星苗圃、防火辦、森特辦。包片鄉鎮:東洋鄉、霞拔鄉、同安鎮、大洋鎮。聯繫單位縣重點項目辦、應急管理局、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市容中心、水利局、審計局、統計局、交通運輸局、財政局。
(四)鄭正榕(副局長):分管工作(林業改革):林業改革、商品林贖買、林業交易、綠色金融、國有林管理、林業產業、招商引資、鄉村振興、縣城旅遊經濟。承辦局長交辦的各項工作。分管部門:產業發展科、招商辦、國有林管理站、永泰縣國有林業開發有限公司、林業交易和金融中心。包片鄉鎮:塘前鄉、葛嶺鎮、城峯鎮、樟城鎮、清涼鎮。聯繫單位:縣發改局、住建局、國資中心、農業農村局、鄉村振興辦、扶貧辦、招商辦、青雲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科技文體和旅遊局、村保辦、市場監督管理局。
(五)賴智如(永泰藤山省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處主任):分管工作.(資源保護和機關事務):自然保護區、自然保護地、野生動植物保護、森防檢疫、監察、機關效能、信息宣傳、智慧城市、政府信息公開、機關事務、信訪工作。承辦局長交辦的各項工作。分管部門:辦公室、森防站、自然保護地中心、保護區、動保中心。包片鄉鎮:嶺路鄉、富泉鄉、赤錫鄉、梧桐鎮。聯繫單位:政府辦、縣委辦、縣委組織部、縣紀委監委、效能辦、大數據中心、人社局、信訪局、青雲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廣播電視局。
(六)張進淼(四級主任科員):分管工作(林政執法):林政、林業執法、法制、林地林木審批、多規合一、中央環保督查、綜治、安全生產、平安單位建設工作。承辦局長交辦的各項工作。協管工作:森防檢疫、信息宣傳、智慧城市、政府信息公開。分管部門:林政科、執法大隊、審批科、綜治辦、安辦。包片鄉鎮;白雲鄉、丹雲鄉、紅星鄉、盤谷鄉。聯繫單位:縣行政服務中心、自然資源局、多規辦、政法部門、環保局、信訪局、縣政府辦法制科。 [2-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