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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縣人民檢察院

鎖定
1955年前,永泰縣未成立檢察機構,檢察職權由永泰縣公安機關代行。1955年5月,成立永泰縣人民檢察院,業務隸屬晉江地區人民檢察分院領導,配幹部3人,其中檢察長1人。1960年11月,業務劃歸閩侯地區人民檢察分院領導,內設3個股(同閩清縣)。
中文名
永泰縣人民檢察院
地    點
永泰縣
職    能
檢查
成立時間
1955年5月

永泰縣人民檢察院機構簡介

1967年7月,“文化大革命”中永泰縣人民檢察院撤銷,被永泰縣人民保衞組取代。
1979年4月,復設永泰縣人民檢察院,業務劃歸莆田地區人民檢察院領導。同時,成立永泰縣檢察委員會。院內設5個科室(同閩清縣)。1983年,永泰縣人民檢察院業務劃歸福州市人民檢察院領導。1990年,內設機構增至9個科室(同閩清縣)。1994年,內設機構增至11個科室(同閩清縣)。共有幹警41人,其中檢察長1人,副檢察長3人,檢察員23人,助理檢察員9人,以及書記員、法警等。 [1] 

永泰縣人民檢察院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檢察長:程志宏 [4] 
檢察員、檢察委員會委員、副檢察長:林柳南 [3] 

永泰縣人民檢察院獲得榮譽

2018年5月28日,入選中共福建省委文明辦“第十三屆福建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並向社會公示,接受羣眾監督。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