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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明之治

鎖定
永明之治,是指在中國南北朝時期,南朝齊在齊武帝蕭賾統治期間出現的治世時期(482年~493年)。由於齊武帝年號永明,所以稱為永明之治。
中文名
永明之治
定    義
在中國南北朝時期
齊武帝年號
永明
齊武帝
十分關心內政,提倡教育

永明之治背景

當時,南朝齊取代南朝宋四年後,齊高帝去世,太子蕭賾即位,即齊武帝。他十分關心內政,提倡教育。並且繼承齊高帝蕭道成的執政風格,力行節儉。由於與北魏通好,使得邊境較為安定,減少軍事調動。使得在齊武帝執政的十一年期間,朝政政治清明,國內社會安定,帶動經濟文化的發展,替齊國帶來一個小康的安定局面。《南齊書·列傳第三十四 良政》即提到:“永明之世十許年中,百姓無雞鳴犬吠之警,都邑之盛,士女富逸,歌聲舞節,袨服華妝,桃花綠水之間,秋月春風之下,蓋以百數。” [1] 

永明之治措施

永明之治力求節儉

齊武帝提倡節儉,不喜歡遊宴、奢靡之事。曾下令舉辦婚禮時不得奢侈,甚至到他的身後事都力求簡樸。
南朝齊 南朝齊
他以富國為先,提倡農業,並且下令多辦學校,挑選有學問之人任教,以培育人們的德行。他很重視天災對平民的危害。當時發生歉收與水患,繼位後不久,立即補助災民。揚、南徐二州發生災年時,他減免租税以減輕災民負擔,以為永制。為進一步緩和南北局勢,齊武帝派範縝作為使者出使北魏,範縝的學識和能力受到北魏朝野的稱讚。

永明之治清查户籍

南朝宋以來許多的庶族地主,為了成為世族來免除所承擔的賦役,往往向官吏行賄,在世族户籍黃籍中加入偽造的父祖爵位。早在齊高帝時期,就設立校籍官和置令史,來清查户籍。齊武帝繼續其父的政策,將那些被認為是偽造的户籍,一律退回本縣改正,稱為“卻籍”。而本來應服役納賦但利用造假户籍避開的,都要繼續承擔賦役,稱為“正籍”。

永明之治結果

不過,在檢籍過程中,由於檢籍官貪污作弊,結果“前檢未窮,後巧復滋”,“應卻而不卻,不須卻而卻”。這使卻籍户不滿,485年,富陽唐寓之起兵叛亂。雖然這次叛亂被齊武帝迅速平息,但檢籍的政策依然受到庶族地主的激烈反對。五年後,齊武帝與庶族地主妥協,宣佈“卻籍”無效,同意將因為卻籍而被髮配邊疆的平民返歸故鄉。
參考資料
  • 1.    《南齊書·武帝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