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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徽

鎖定
永徽(公元650年正月—655年十二月),是唐高宗李治的第一個年號。唐朝使用這個年號共六年。“永徽之治”指的是唐高宗李治統治時期的一段盛世。
中文名
永徽
性    質
年號
使用者
唐高宗
開始年份
公元650年
結束年份
公元655年
美    稱
永徽之治
户    數
380萬户

永徽紀年

永徽
年號紀年
永徽元年
永徽二年
永徽三年
永徽四年
永徽五年
永徽六年
干支紀年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公元紀年

永徽大事記

永徽永徽元年

大足石刻開始開鑿。

永徽永徽二年

伊斯蘭教傳入中國。大食使者到達中國。唐高宗永徽初年下詔,命由太尉長孫無忌、司空李勣尚書左僕射于志寧、刑部尚書唐臨、大理卿段寶玄、刑部侍郎劉燕客、御史中丞賈敏行等人,根據舊制唐律重新編修。於永徽二年完成頒佈,是為《永徽律》,分名例、衞禁、職制户婚、廄庫、擅興、賊盜、鬥訟、詐偽、雜律捕亡和斷獄等十二篇,五百零二條,是中國現存最完整、最古老的一部典型的封建法典。

永徽永徽三年

孫思邈70歲,寫成《備急千金要方》。 始建西安大雁塔(全稱慈恩寺大雁塔),內藏玄奘從印度帶回的大量佛家經卷。李元嬰升遷蘇州刺史,調任為洪州都督。契苾何力率唐兵與回紇兵西進,敗賀魯所屬的處月部。唐高宗頒佈詔書,命令太尉長孫無忌等人着手進行編修註疏,詔曰:“律學未有定疏,每年所舉明法,遂無憑準。宜廣召解律人條義疏奏聞。仍使中書、門下監定。”

永徽永徽四年

唐太宗之弟滕王、洪州都督李元嬰開始修建滕王閣。永徽四年完成註疏並將律文與註疏同時頒佈, 是於由此《永徽律》與其註疏合稱《永徽律疏》,今稱《唐律疏議》,是中華法系完備的標誌。

永徽永徽六年

十月,唐高宗不顧大臣長孫無忌等的強烈反對,廢掉王皇后蕭淑妃,冊命武昭儀為皇后,於十一月初一舉行立後儀式。

永徽永徽之治

唐高宗共在位三十四年(649年—683年),前六年年號永徽。高宗在即位之初,繼續執行太宗制訂的各項政治經濟制度,與李勣、長孫無忌褚遂良共同輔政。他們君臣都牢記太宗的遺訓遺囑,奉行不渝。太宗訓令納諫、愛民,高宗即位時即對羣臣宣佈:“事有不便於百姓者,悉宜陳,不盡者更封奏。”並日引刺史入閣,問以百姓疾苦;太宗訓令崇儉,高宗即召令:“自京官及外州有獻鷹隼及犬馬者罪之。”高宗君臣們蕭規曹隨,照太宗時法令執行,故永徽年間,邊陲安定(擊敗西突厥的進攻),百姓阜安(人口從貞觀年間的不滿三百萬户,增加到380萬户),有貞觀之遺風,史稱“永徽之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