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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縣審計局

鎖定
永嘉縣審計局負責向縣人民政府報告和向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制訂和完善有關政策法規、措施的建議。
中文名
永嘉縣審計局
辦公地址
永嘉縣北城街道縣前路94號 [2] 
性    質
政府機關
職    責
縣直屬企業的財務收支
所在地
永嘉縣
局    長
陳羣鋒 [3] 

永嘉縣審計局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縣審計工作。負責對縣級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對國家和省市縣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起草有關審計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文件草案。制定並組織實施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參與起草財政經濟及相關規範性文件草案。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縣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支出情況審計報告。向縣政府和市審計局提出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縣委和縣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佈審計結果。向縣紀委縣監委和縣委、縣政府有關部門、功能區、鄉鎮(街道)通報有關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作出審計決定:國家和省市縣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縣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功能區管委會和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縣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縣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縣級投資和以縣級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縣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縣級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縣政府規定的縣級國有資本佔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境內外資產、負債和損益;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法律法規規定應由縣審計局審計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縣管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縣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
(六)組織對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縣級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縣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提出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縣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進一步加強全縣審計工作統籌,明晰審計機關職能定位,理順內部職責關係,優化審計資源配置,充實加強一線審計力量,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優化審計工作機制,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督合力。 [2] 

永嘉縣審計局領導分工

局長:陳羣鋒 [3]  [6] 
黨組成員、副局長:周小巧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負責財政金融、國有企業等方面的審計以及考核考績、意識形態、宣傳信息、羣團等工作。分管財政金融審計科、企業審計服務中心、基建審計中心。 [4] 
黨組成員、總審計師:戴曉宇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負責固定資產投資、農業農村、生態環境和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等方面的審計以及幹部人事、機關黨建、政務公開、計劃統計、財務、文秘、保密、統戰、信訪、後勤、檔案等工作。分管辦公室、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農業農村和資源生態環境審計服務中心,協管縣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秘書科。 [5] 

永嘉縣審計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有關報告文件以及審計機關管理制度的起草;編制審計工作規劃,安排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劃分局機關的審計範圍 ,協調各業務科室的審計事項 ;承擔宣傳、信息、機關文電處理、保密、信訪、檔案、統計、計算機管理、行政後勤等項事務;負責局機關人事、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稱考評、目標考核和審計紀律等工作;負責教育培訓、廉政建設和精神文明工作。
負責組織審計機關審計執法、質量檢查及社會審計組織審計業務質量的監督檢查;審核、複核局機關的審計報告、審計意見書、審計決定以及有關審計業務文書;負責審計行政訴訟工作;組織實施審計普法教育;負責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業務,聯繫內審協會。
( 二 ) 經濟責任審計科
負責組織實施全縣縣管黨政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 濟責任審計;指導內部審計部門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業務;承擔縣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負責經貿、交通、糧食部門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審計;受委託負責在永的中央、省、市屬企業資產、負債和損益的審計監督;對全縣重點固有企業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進行審計監督;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指導全縣國有企業的內部審計業務。
( 三 ) 財政金融審計科
制訂縣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總體方案,彙總審計結果;審計縣級預算執行情況、縣地方税務局系統税收徵收徵管情況、鄉( 鎮 ) 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負責縣財政局、縣地税局等部門及其下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審計;負責起草預算執行審計的有關報告;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承擔審計署、省審計廳、市審計局授權的金融、保險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及分支機構的財務收支、資產、負債和損益情況審計事項; 負責縣屬的金融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財務收支審計。
( 四 ) 行政事業審計科
負責與縣級財政有撥款關係的縣人大機關、縣政協機關、縣法院、縣檢察院和黨政組織、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審計;負責縣政府機關部門和直屬事業單位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審計;審計由縣政府主管部門管理和受縣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農、林、水利、國土資源、環保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情況;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 五 ) 基建外資審計科
負責規劃建設部門及其下屬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審計;對縣重點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和決算情況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對固有施工企業、城建、房地產開發企業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審計;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負責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援助和贈款項目的財務收支審計。
(六)審計服務中心
履行審計教育培訓、審計項目具體實施、審計信息化工作及其他審計服務職能。  [1] 

永嘉縣審計局地理位置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永嘉縣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