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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縣委組織部

鎖定
永吉縣委組織部是永吉縣政府部門,負責研究和指導黨組織的建設;負責規劃、協調和指導黨員發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中文名
永吉縣委組織部
適用地區
永吉縣
地    點
永吉縣
性    質
政府機構
機構職責
1.負責研究和指導黨組織的建設;負責規劃、協調和指導黨員發展、教育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新形勢下黨的建設的理論研究;負責宏觀指導全縣基層組織建設工作。
2.負責對縣委管理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進行考察,並提出調整配備的意見和建議;負責辦理縣委管理幹部的任免、工資、待遇;負責指導縣委管理的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承辦部分幹部的調配、交流及安置事宜。
3.負責研究制定幹部隊伍建設的總體規劃,落實培養選拔年輕幹部、女幹部、少數民族幹部和黨外幹部工作;負責全縣鄉局級非領導職務管理。
4.負責研究和指導黨的組織制度和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全縣組織和幹部人事工作的有關政策和制度,並組織實施和落實。
5.主管全縣幹部監督工作;監督縣管幹部,直接受理羣眾對縣管幹部的舉報;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實行監督;研究制定有關幹部監督管理的規定;審理縣委管理的幹部和其他有關幹部的黨籍、黨齡、參加工作時間、出生日期以及其他歷史遺留問題;負責縣管幹部出國政審工作;負責縣委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的相關準備及協調工作;負責縣管單位科(股)級幹部選任前預審工作。
6.主管幹部教育工作,制定全縣幹部教育工作總體規劃和有關政策;組織縣委管理的領導幹部及其後備、村級黨員幹部和組工幹部的培訓;指導、協調、檢查全縣幹部教育工作。
7.承擔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正常工作。研究擬定全縣人才工作規劃,組織開展有關人才工作的調查研究,提出人才管理和服務方面的工作建議;組織制定有關知識分子政策,綜合協調知識分子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選拔、管理有突出貢獻專業技術人才;協調有關部門選拔、管理科技副鄉鎮長;協調指導鄉鎮(區)人才工作。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