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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能規劃
鎖定
- 中文名
- 水能規劃
- 外文名
- planningconservancyplanning
水能規劃主要任務
水能規劃規劃的類型和內容
根據不同的規劃範圍和目的,水能規劃可分為流域(河流)水能規劃、地區水能規劃和水電站工程規劃,內容要求各不相同。
水能規劃流域(河流)水能規劃
流域(河流)水能規劃,是以流域、河流或河段為對象的水能規劃。它是流域水利規劃的組成部分,屬於水力發電專業性規劃。其任務是:根據國民經濟發展的需要和河流水能資源開發利用的技術經濟條件,遵照綜合利用原則和地區水電開發的方針、政策,從整體上制定流域(河流)開發的總體佈置,選擇幹流、支流梯級水電站的開發方案,擬定梯級水電站的工程規模和開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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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能規劃水電站工程規劃
水電站工程規劃,指對具體水電站進行的工程規劃。
水能規劃規劃主要原則
(1)貫徹國家能源開發、水電建設的方針和政策,正確處理需要與可能、近期與遠景、水電與水利、水電與其他電源、幹流與支流、上游與下游、水土和生物資源利用與保護等方面的關係。
(2)從實際出發,重視調查研究和基礎資料工作。水文、泥沙、地形、地質等自然特性以及電力系統、社會經濟現狀和發展計劃等資料,是進行水能規劃的重要依據。規劃成果的可靠性,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基礎資料的準確性。
(3)全面規劃,綜合利用。通盤考慮各部門、各地區的要求;妥善處理發電與防洪、灌激、供水、航運、水產等部門的關係,統籌兼顧,力爭一水多用,一庫多利;儘量避免對自然環境的損害,減少水庫移民和淹沒、浸沒損失,以國民經濟總體利益最大化為目標,因地制宜地擬定多種形式的梯級水電開發或跨流域水電開發方案,並通過方案比較,進行優選。
(4)講求經濟效益,重視社會、環境效益。把做好經濟計算和分析比較作為方案優選的重要手段。具有綜合利用效益的水電站,其投資費用要在各受益部門之間分攤(參見水利工程費用分攤對選定的開發方案和近期工程,要從國民經濟全局出發,認真貫徹國家環境保護法和水法、電力法等法律法規,作出全面的經濟評價和社會、環境效益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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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能規劃規劃方法和步驟
(1)調查研究。蒐集整理規劃所需的自然、社會、經濟資料,可能供電範圍內的能源結構,電力系統現狀和近期、遠景用電要求,電力系統規劃概況,以及河流綜合利用要求。
(2)擬定梯級開發方案。根據河流實際情況、綜合利用要求和電力系統規劃,研究多種形式的梯級開發方案。在擬定方案時,一般認為:①除局部河段由於淹沒損失或其他原因不宜開發外,要儘量使各級水庫首尾銜接,以充分利用天然落差;遇到不允許淹沒的河段,應儘可能插入引水式水電站或徑流式水電站。②因地制宜考慮控制性工程。在河流上游修建調節性能好的大型水庫(稱龍頭水庫)通常是比較理想的:上游水庫的調節流量可同時為下游各級水電站所利用,可提高下游各級水電站的保證出力和發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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