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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環境質量評價

鎖定
水環境質量評價又稱水質評價,是根據水的用途,按照一定的評價標準、評價參數和評價方法,對水域的水質或水域綜合體的質量進行定性或定量的評定。
中文名
水環境質量評價
又    稱
水質評價
類    型
定性或定量的評定
起始時間
本世紀初
水質評價始於本世紀初,60年代以後,水質指數得到了廣泛的應用和發展。水質評價按水體分為河水質量評價、湖泊(水庫)質量評價、海洋質量評價、地下水質量評價等;按評價目的分為飲用水、漁業用水、工業用水、農業用水、游泳用水、風景及遊覽用水質量評價等。水質的評價工作內容包選定評價參數(包括一般評價參數、氧平衡參數、重金屬參數、有機污染物參數、無機污染物參數、生物參數等)、水體監測和監測值處理、選擇評價標準、建定評價方法等。水質評價方法分為兩類:一是以生物種羣與水質的關係進行評價的生物學評價方法,另一種是以水質的化學監測值為主的監測指標評價方法。後者又分單一參數評價法和多項參數評價法(指數評價法),如羅斯(Ross)水質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