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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綜合防治規劃

鎖定
我國環境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規劃在 生產和生活中控制和防範環境污染的 措施、預測和辦法。包括:①區域污 染綜合防治規劃;②部門或專 業污染綜合防治規劃。規劃的步驟 是:查清環境污染現狀,作出環境質 量評價,確定環境質量目標,制訂備 選的環境污染控制方案,進行環境污 染控制系統最優化選擇,環境污染控 制方案的評價與決策、制定環境污染 控制規劃。 [1] 
中文名
水污染綜合防治規劃
外文名
Planning for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waterpollution

目錄

水污染綜合防治規劃主要內容

綜合運用各種措施以防治水體污染。防治措施涉及到工程的與非工程的兩類,主要有: ①減少廢水和污染物排放量,包括節約生產用水,規定用水定額,改善生產工藝和管理制度、提高廢水的重複利用率,採用無污染或少污染的新工藝,制定物料定額等。對缺水的城市和工礦區,發展區域性循環用水、廢水再用系統等。②發展區域性水污染防治系統,包括制定城市水污染防治規劃、流域水污染防治管理規劃,實行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發展污水經適當人工處理後用於灌溉農田和回用於工業,在不污染地下水的條件下建立污水庫,枯水期貯存污水減少排污負荷、洪水期內進行有控制地稀釋排放等。③發展效率高、能耗低的污水處理等技術來治理污水。 [2] 
參考資料
  • 1.    張燕,馬宗武 主編.港口經濟辭典:人民交通出版社,1993:410
  • 2.    《環境科學大辭典》編輯委員會.環境科學大辭典: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199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