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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基己酸

鎖定
氨基己酸,是一種有機化合物,化學式為C6H13NO2,主要用作止血藥,能阻抑纖溶酶原與纖維蛋白結合,防止其激活,從而抑制纖維蛋白溶解,高濃度則直接抑制纖溶酶活力,達到止血效果。
中文名
氨基己酸
外文名
Aminocaproic Acid [3] 
化學式
C6H13NO2
分子量
131.173
CAS登錄號
1319-82-0
熔    點
255.6 ℃
密    度
1.0 g/cm³
閃    點
108.4 ℃
是否納入醫保
劑    型
口服常釋劑型、 注射劑 [4] 
藥品類型
抗纖維蛋白溶解藥 [4] 

氨基己酸化合物簡介

氨基己酸基本信息

化學式:C6H13NO2
分子量:131.173
CAS號:1319-82-0

氨基己酸理化性質

密度:1.0g/cm3
沸點:255.6℃
閃點:108.4℃
折射率:1.467 [1] 

氨基己酸藥品簡介

氨基己酸適應症

本藥適用於防治纖維蛋白溶解亢進引起的出血:
1、用於前列腺、尿道、肺、肝、胰、腦、子宮、腎上腺、甲狀腺等富有纖溶酶原激活物臟器的外傷或手術出血。
2、用於肝硬化出血、肺出血、上消化道出血、咯血、原發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及白血病等出血的對症治療。
3、用於彌散性血管內凝血(DIC)晚期,並出現繼發性纖維蛋白溶解亢進,還可考慮採用抗纖維蛋白溶解藥與肝素聯用治療。
4、可用於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術後出血、或月經過多的輔助治。
5、因組織纖溶酶原激活物(t-PA)、鏈激酶或尿激酶過量引起的出血。

氨基己酸用法用量

靜滴:初用量4~6g,用5%~10%葡萄糖水或生理鹽水稀釋後15~30分鐘滴完;維持量為1g/小時,維持時間依病情而定,一日不超過20g,可連用3~4日。

氨基己酸不良反應

本藥不良反應與劑量有關:
1、常見胃腸道功能紊亂(如噁心、嘔吐、腹瀉)。
2、可見頭暈、頭痛、耳鳴、皮疹、瘙癢、紅斑、全身不適、射精障礙、低血壓、鼻塞、鼻和結膜充血。
3、大劑量或長期(療程超過4周)給藥後,可出現肌痛、軟弱、疲勞、肌紅蛋白尿,甚至腎衰竭等,停藥後可緩解恢復。
4、靜脈快速給藥可能因血管擴張導致低血壓、心律失常。少數人可發生驚厥、心臟或肝臟損害。

氨基己酸注意事項

有活動性血管內凝血和血栓形成傾向患者禁用;泌尿道手術後,血尿的患者慎用;本品不能阻止動脈出血。

氨基己酸用藥禁忌

禁用於對本品過敏者、彌散性血管內凝血(DIC)的高凝期患者、有血栓形成傾向或有血管栓塞性疾病病史者;注射用製劑禁用於早產兒。

氨基己酸藥物相互作用

1、與避孕藥或雌激素同用,可增加血栓形成的可能。
2、同時給予高濃度激活的凝血酶原複合物和抗纖維蛋白溶解藥,有增加血栓形成的危險。
3、可拮抗鏈激酶、尿激酶的作用。
説明:上述內容僅作為介紹,藥物使用必須經正規醫院在醫生指導下進行。

氨基己酸藥典信息

氨基己酸來源

本品為6-氨基己酸,按乾燥品計算,含C6H13NO2不得少於98.5%。

氨基己酸性狀

本品為白色結晶性粉末,無臭。
本品在水中易溶,在乙醇中微溶,在三氯甲烷或乙醚中幾乎不溶。

氨基己酸鑑別

1、取本品與氨基己酸對照品各適量,分別加水溶解並稀釋製成每1mL中約含2.5mg的溶液,作為供試品溶液與對照品溶液。吸取上述兩種溶液各2µL,照有關物質項下的方法試驗,供試品溶液所顯主斑點的位置和顏色應與對照品溶液的主斑點相同。
2、本品的紅外光吸收圖譜應與對照的圖譜(光譜集415圖)一致。

氨基己酸檢查

鹼度
取本品5.0g,加新沸過的冷水25mL使溶解,依法測定(通則0631),pH值應為7.5~8.0。
溶液的澄清度與顏色
取鹼度項下的溶液,溶液應澄清無色。如顯渾濁,與1號濁度標準液(通則0902第一法)比較,不得更濃,且放置24小時後,澄清度仍不得濃於1號濁度標準液。
硫酸鹽
取本品1.0g,依法檢查(通則0802),與標準硫酸鉀溶液1.0mL製成的對照液比較,不得更濃(0.01%)。
有關物質
照薄層色譜法(通則0502)試驗。
供試品溶液:取本品適量,加水溶解並稀釋製成每1mL中約含10mg的溶液。
對照溶液:精密量取供試品溶液1mL,置200mL量瓶中,用水稀釋至刻度,搖勻。
系統適用性溶液:取氨基己酸與亮氨酸各約10mg,置同一25mL量瓶中,加水溶解並稀釋至刻度,搖勻。
色譜條件:採用硅膠G薄層板,以正丁醇-水-冰醋酸(60:20:20)為展開劑。
測定法:吸取上述三種溶液各5µL,分別點於同一薄層板上,展開15cm後,晾乾,噴以0.2%茚三酮溶液[取茚三酮0.2g,加正丁醇-2mol/L醋酸溶液(95:5)100mL使溶解,即得],在100-105°C加熱15分鐘,檢視。
系統適用性要求:系統適用性溶液應顯示兩個完全分離的斑點。
限度:供試品溶液如顯雜質斑點,與對照溶液的主斑點比較,不得更深(0.5%)。
乾燥失重
取本品,在105°C乾燥至恆重,減失重量不得過0.5%(通則0831)。
熾灼殘渣
取本品1.0g,依法檢查(通則0841),遺留殘渣不得過0.1%。
重金屬
取熾灼殘渣項下遺留的殘渣,依法檢查(通則0821第二法),含重金屬不得過百萬分之十。
鈣鹽
取本品1.0g,加水20mL溶解後,加氨試液2mL,搖勻,分為二等份,一份中加草酸銨試液1mL,另一份加水1mL,搖勻,放置5分鐘,兩份溶液應同樣澄清。
砷鹽
取本品1.0g,加水23mL溶解後,依法檢查(通則0822第一法),應符合規定(0.0002%)。

氨基己酸類別

止血藥。

氨基己酸貯藏

密封,在乾燥處保存。

氨基己酸製劑

氨基己酸注射液。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