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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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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福》是高一涵所著作品,出自於《高一涵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作品名稱
民福
作    者
高一涵
創作年代
近代
作品出處
高一涵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民福作品原文

政的百端,各有趨向。吾挈其綱,令繁賾萬幾,釐然就序,循軌赴的而不紛,是曰政。運此政鵠,施於事功,循其必由之途,達吾所蘄之境,不枉其道,不誤其歸,是曰政術。鵠者以言其經,術者以言其用。鵠為定術之方針,術為達鵠之手段。鵠雖甚當,苟操術不正,則南轅北轍,功效與蘄向僢馳。其馳彌差,其操彌急。壓力益迫,抗力益強。一朝爆發,則國與民交罹其菑。此歷史恆軌,必無倖免者也。民國成立,於今三載矣。國門佈告,莫不以“國利民福”為言。雖中經政變,法案全翻,而此“國利民福”四言,持之益固。聞者疑吾言乎?則請檢閲三年以來大總統之命令、各議會之諮文、閣員疆吏之宣告與夫政客之所談論、報社之所鼓吹,眾口同聲,幾視為天經地義。今大總統以“國利民福”自誓者也,故尊奉之;海外黨人,指為反乎“國利民福”者也,故放逐之。然則“國利民福”云云,非吾國所謂政鵠乎?非吾國上下一心,奉為無對不諍而莫與易之政鵠乎?吾雖於此,亦無間言。然觀其達此政鵠之術,則何如者?
餘作政論,雅不欲引徵敝政。今以旁求政術,欲已不能,姑就各報已載者採而列之。三年以來,政府非日以謀中央集權為事乎?乃所謂中央集權界説,竟與政府萬能主義同詮。國會解散,代行立法機關者,全以任命議員,則沒收人民選舉權矣。日增國債,不謀於擔負之人;商辦之業,任意盜抵,則代理人民財產權矣。指奸則奸,誣匪則匪;殺人不詢其供,拘人不謀於法,則蔑視人民生命權矣。毀黨而任私派,則人民評政之自由權失。返國者須攜護照,則人民行動於本國之自由權又失。猶慮或談政於野也,為密佈爪牙鷹犬之間諜以伺之;慮四百兆人民之不能盡臣妾也,為四縱代表國家戰鬥力之軍隊以淫之。頃讀,謂政府注重自治,傳雲有將任致仕官員監督辦理之説,果爾,則自治又移歸官治矣。就所行之政,以定界説,豈不曰:中央集權者,乃侵奪人民一切公私權利,集收於政府之下,聽其恣意執行,而本人不得誰何者耶?易詞言之,政治者,官僚之事業,與人民無關者也。爾人民除出粟米麻絲、作器皿、通貨財以事其上外,絕無他職。如敢與人家國事,則匪而已矣。於是碩學通材,為之曲説,曰:此其説昔賢倡之,“微言大義,深入人心”也。曰:“制定國法,不可與歷史、地理、風俗、習慣違反”也。政府固別無成見,特不如是不足救亡耳,外人所謂特別法,蓋即指此。噫!此非今日所謂政術乎?此非今日十目所視、十手所指、公佈朝野間之政術乎?謂吾言為過,則固斯民之幸。然昭昭事實,中外具瞻,固不得藉好言美賄以終蔽之也。吾言過乎哉?
【注】:以上為原文部分內容。
[1] 

民福作者簡介

高一涵是民國建立後登上歷史舞台的新生代思想啓蒙者、新文化運動與《新青年》羣體的重要一員,也是當時著名的政治學家與政論家。他少年受傳統教育,青年留學日本,學兼中西。歸國後積極參與新文化運動,先後在《新青年》、《每週評論》、《努力週報》、《現代評論》上發表大量政論文章和短評,並著有《政治學綱要》、《歐洲政治思想史》、《歐洲政治思想小史》、《中國御史制度的沿革》、《中國內閣制度的沿革》和《金城集》(詩集)等。其思想介於自由主義與社會主義之間,是比較有代表性的學院派啓蒙思想家之一。其個人著述與人生歷程,體現了轉型時代知識分子在學術與政治間的複雜選擇。編者簡介郭雙林,北京師範大學歷史學博士,現為中國人民大學歷史學院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中國近現代思想文化史、社會史,著有《中華賭博史》、《西潮激盪下的晚清地理學》、《八十年代以來的文化論爭》等。高波,北京大學歷史學博士,現為中國人民大學歷史學院講師。研究領域為中國近現代思想文化史、知識分子史,在《社會科學研究》、《天津社會科學》、《知識分子論叢》等刊物上發表論文數篇。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