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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築設計通則

鎖定
本通則由建設部負責管理和對強制性條文的解釋,由中國建築標準設計研究院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發佈國家標準民用建築設計統一標準》的公告2019年第57號,現批准《民用建築設計統一標準》為國家標準,編號為GB50352-2019,自2019年10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4.3.1、6.7.4、6.8.6、6.8.9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國家標準《民用建築設計通則》(GB50352-2005)同時廢止。
書    名
民用建築設計通則
作    者
中國建築設計研究院、中國建築標準設計研究院
出版社
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
開    本
850X1168毫米 1/32
ISBN
1511211818 [1] 
外文名
Codefor Design of Civil Buildings
編    號
GB 50352-2005
發佈日期
2005年5月9日
實施日期
2005年7月1日
印    刷
北京同文印刷有限責任公司
字    數
88千字

民用建築設計通則內容簡介

《民用建築設計通則(GB 50352-2005)》是根據建設部建標[2001]87號文的要求,在《民用建築設計通則》JGJ37—87的基礎上修訂而成的。修編組在廣泛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參考有關國際標準國外先進標準,並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修訂了《民用建築設計通則(GB 50352-2005)》。
《民用建築設計通則(GB 50352-2005)》的主要技術內容是:1.總則;2.術語;3.基本規定;4.城市規劃對建築的限定;5.場地設計;6.建築物設計;7.室內環境;8.建築設備。
修訂的主要技術內容為:設計原則,設計使用年限,建築氣候分區對建築基本要求,建築突出物,建築佈局,室內環境;增加了術語,平面佈置,建築幕牆和室內外裝修以及建築設備等內容。

民用建築設計通則相關部門

主編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批准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主編單位:中國建築設計研究院、中國建築標準設計研究院

民用建築設計通則相關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公告 第327號 建設部關於發佈國家標準《民用建築設計通則》的公告

民用建築設計通則目錄

1 總則
2 術語
3 基本規定
3.1 民用建築分類
3.3 建築氣候分區對建築基本要求
3.4 建築與環境的關係
3.5 建築無障礙設施
3.6 停車空間
3.7 無標定人數的建築
4 城市規劃對建築的限定
4.2 建築突出物
4.4 建築密度容積率和綠地率
5.1 建築佈局
5.2 道路
5.3 豎向
5.4 綠化
5.5 工程管線佈置
6 建築物設計
6.2 層高和室內淨高
6.3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6.5 廁所、盥洗室和浴室
6.6 台階、坡道和欄杆
6.7 樓梯
6.9 牆身和變形縫
6.10 門窗
6.12 樓地面
6.13 屋面和吊頂
6.14 管道井、煙道、通風道和垃圾管道
6.15 室內外裝修
7.1 採光
7.2 通風
7.3 保温
7.4 防熱
7.5 隔聲
8.1 給水和排水
8.2 暖通和空調
附錄A 中國建築氣候區劃圖
本通則用詞説明
條文説明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