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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共同心理素質

鎖定
民族共同心理素質,民族特徵之一。 [1] 
中文名
民族共同心理素質
別    名
民族性格
定    義
各民族在形成和發展過程中凝結起來的表現在民族文化特點上的心理狀態

目錄

民族共同心理素質解釋

亦稱“民族性格”。指各民族在形成和發展過程中凝結起來的表現在民族文化特點上的心理狀態。民族共同心理素質通過民族的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的特點表現出來。例如建築的藝術和風格,住宅的安排和使用,語言、文字、音樂、舞蹈、戲曲、飲食、服飾的特點,以及社會風尚、節日和民族傳統等,都表現出一個民族的性格、情操和愛好。

民族共同心理素質特徵

民族的共同心理素質是不能離開民族文化而存在的。任何一個民族的人們都熱愛本民族的歷史和優良的文化傳統,習慣於本民族的習俗、生活方式,並關切它們的存在和發展,這種表現,通常稱為民族感情。在階級社會里,由於民族內部存在剝削階級和被剝削階級,因而在民族意識和民族感情中滲透着不同的階級意識因素。民族共同心理素質是在民族共同地域、民族共同經濟生活及歷史發展特點的基礎上形成的。有的還與宗教信仰有密切關係。在形成過程中,一定的人們逐漸意識到他們屬於一個民族。這種民族自我意識具有很強的生命力,具有很大的穩定性。有些民族的共同地域、共同經濟生活、甚至民族共同語言等特徵都已發生變化,但他們的民族自我意識仍然明顯存在,成為維繫該民族的重要因素。民族的共同心理素質往往與民族的歷史遭遇和所處地位有密切關係。一些處於受歧視和被壓迫地位的民族,對其他民族存有隔閡和不信任心理,對於傷害本民族尊嚴和民族平等的行為頗為敏感。民族共同心理素質也不是一成不變的。隨着各民族的物質生活條件和社會環境的變化,民族之間經濟、文化交流日益廣泛、頻繁,民族的傳統和生活習俗等隨之發生變化,民族的性格、情操和愛好也不能不發生變化。全世界實現共產主義後,各民族的精神面貌將逐漸趨於一致,民族共同心理素質將最終消失。

民族共同心理素質參考書目

斯大林:“馬克思主義和民族問題”,《斯大林全集》第2卷第294頁。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