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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代表

鎖定
民意代表由民眾選出,要代表和反映選民利益,其並不是一個簡單“傳聲筒”,其代表選民的利益,也有自己一定的自由裁量權。現代國家人民主權的主要體現,就是“代議制”,最重要的制度建構,就是民眾通過選舉代表組成“民意代表機構”參與治理國家。 [1] 
中文名
民意代表
作    用
代表和反應選民利益
產生方式
由民眾選出

民意代表代表簡介

民意代表是納税人的一部分,作為納税人和納税人的代表,他們會真正關心社會資源是否濫用;民意代表不參與具體國家行政管理,利用權力來謀利的機會小得多,這使民意代表機構監控行政科層官員,更為有力、超脱。對政府主要權力人任免的參與權,則是民意代表機構制約、監督政府日常行政特別是政治領袖等權力人的最重要手段。 [1] 

民意代表代表作用

現代政治建構,民意代表起着聯繫社會與政治權力的中介作用。
此外,公民離不開政府的管理和規制,同樣,公民通過由民意代表組成的立法機關來制約政府官員、政治領袖,防止他們濫用權力,侵犯公民的利益。
應該説,在人類政治構建中,民意代表機構的創設是一個劃時代進步。現代政治相對傳統政治,增設的最主要權力機構,就是民意代表機構。傳統政治中,民眾是被統治的對象,民眾訴求能否得到體現,民眾的苦難能否得到救濟,往往取決於統治者的良心或民眾暴動給統治者的壓力。在法律訴訟外,其他制度性訴求渠道幾乎沒有,因此官員往往能為所欲為。但民意代表機構則為現代國家民眾提供了一個強有力的、制度化訴求渠道。 [1] 

民意代表代表資格

代表制理論的堅定支持者熊彼特認為,代表不僅是技術上的必須,更是良好政治的本質要求;代表不分立法或行政權力,而應涵蓋所有政治決定。民意代表是權力的“次源頭”,那麼民意代表的素質就顯得尤為重要。
但事實上,民意代表的任職資格是相當低的,民意代表候選人的資格自然也很低,這就讓絕大多數人可以參與民意代表的選舉。
然而,政黨的最大目標是為了勝選,自然會推出最有勝選可能(或能確保勝選)的候選人。因此,推出民意代表候選人總是需要依據一定的標準。這個標準一方面是初選的結果(民意),另一方面就是一個確定的資格條件(門檻)。因此,政黨或許會在候選人條件門檻上面下功夫,從而挑選出最為合適的候選人。 [2] 
參考資料
  • 1.    丁冬漢著.現代國家政治能力建構的邏輯 上:上海人民出版社,2020.03:288-291
  • 2.    李少文著.西方政黨初選機制比較研究:上海三聯書店,2018.09: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