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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

(外來務工人員)

鎖定
民工,指由農村流動到城市、主要從事修建、運輸的農民;也指被動員參加修路、築壩或幫助軍隊運輸等工作的人,在政府動員組織下,從事某項工作的民間勞動力。
中文名
民工
別    名
農民工
外來工

目錄

民工名稱

民工又被狹義地稱為農民工外來募工人員外來工)、外地人。農民工:泛稱所有在外打工的農村人。 按照國家統計局標準,那些“户籍仍在農村,年內在本地從事非農產業或外出從業6個月及以上的勞動者”被稱為“農民工”。 [1] 
總體來看,我國農民工總量從2010年的2.42億人,一路增至2019年的2.91億人,2020年疫情之下稍有迴流,2021年離開了農村、離開了田地的人又恢復到2.93億的水平。 [1] 

民工權益保障

2005年2月7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發出《關於廢止〈農村勞動力跨省流動就業管理暫行規定〉及有關配套文件的通知》,並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農民工維權手冊》。温家寶擔任總理以後開始關注這一問題,並開始整治惡意拖欠工資的僱主,2006年1月18日國務院推出了《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