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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執行程序
鎖定
- 中文名
- 民事執行程序
- 外文名
- civil suits,executive procedure in
- 出 處
- 《民事訴訟法》
- 適用國家
- 中國
民事執行程序執行特點
如拒不履行,權利人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執行程序是民事訴訟程序的最後階段。執行程序具有以下特點:①執行權由人民法院統一行使。無論生效的法律文書是由何種機構作出的,凡應通過民事執行程序加以實現的,只能由人民法院執行。②執行程序的目的在於實現生效法律文書所規定的內容。③執行手段具有強制性。
民事執行程序執行條件
執行程序的發生,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①必須具有作為執行根據的法律文書 , 包括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支付令,仲裁機構作出的裁決書、調解書,公證機關製作的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行政機關製作的依法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決定書。②作為執行根據的法律文書,必須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並具有給付內容。③負有義務的一方當事人故意拖延、逃避或拒絕履行義務。
民事執行程序執行組織
中國《民事訴訟法》和有關法律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法院設執行組織或執行員,在院長領導下,負責執行本法院對第一審民事案件所作的判決和裁定。第二審案件的判決和裁定,原則上由原審人民法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