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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法視角下的2005年海牙選擇法院協議公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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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法視角下的2005年海牙選擇法院協議公約研究》是2013年6月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葉斌。 [1] 
中文名
比較法視角下的2005年海牙選擇法院協議公約研究
作    者
葉斌
出版時間
2013年6月
出版社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頁    數
133 頁
ISBN
9787516127902
定    價
36 元
開    本
32 開
裝    幀
平裝
版    次
1

比較法視角下的2005年海牙選擇法院協議公約研究內容簡介

《中國社會科學博士論文文庫:比較法視角下的2005年海牙選擇法院協議公約研究》對海牙判決公約的起草作了歷史性的回顧,分析了原判決公約失敗的原因和教訓。作者分析了主要國家或地區的國際選擇法院協議理論與實踐。作者重點研究了中國在公約談判中的主要關注點,專題分析了選擇法院協議的效力和法律適用以及判決的承認與執行等問題。最後,作者提出“爭議應在適當法院解決原則”、“保護被告抗辯權原則”、“司法的確定性原則”和“合理和公正判決的自由流動原則”四項管轄權原則,對公約進行全面考察,對我國是否加入公約提出了建議。

比較法視角下的2005年海牙選擇法院協議公約研究作者簡介

葉斌,中國社會科學院歐洲研究所歐盟法研究室副主任,助理研究員。1977年生,湖北仙桃人,祖籍漢陽。2004年9月至2006年6月就讀於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獲得法學碩士學位。2006年9月至2009年6月就讀於武漢大學法學院,獲得法學博士學位。2007年至2008年,受留學基金委聯合培養博士生項目資助在法國巴黎第二大學學習交流。曾經在《中國國際私法與比較法年刊》、《美國國際法報告》(美國)、《歐洲研究》、《人民日報》、《人民法院報》等上發表論文或報告十餘篇,合譯專著一本。目前主要研究方向為國際法、歐盟法和中歐關係。 [1] 

比較法視角下的2005年海牙選擇法院協議公約研究圖書目錄

序一
序二
ABSTRACT
引言
一 研究的目的與意義
二 國內外研究現狀
三 本書的研究方法和創新點
第一章 2005年海牙《選擇法院協議公約》締結背景
第一節 海牙管轄權和判決公約起草前的背景
一 美國在締結管轄權和判決公約方面的經驗
二 歐洲在締結管轄權和判決公約方面的經驗
第二節 第一階段:《民商事管轄權及判決公約草案》(1992-2001)
一 1992-1996年之間的準備工作
二 1997-2001年之間的談判
第三節 2001年判決公約草案流產的原因
一 歐美管轄權理念之爭
二 雙重公約與混合公約之爭
三 法院與原告和被告的關係之爭
四 公約草案的妥協
第四節 第二階段:《選擇法院協議公約》的起草
(2002-2005)
一 海牙國際私法會議的政策轉變
二 公約起草和正式談判
小結
第二章 2005年海牙公約產生的制度背景
第一節 國際選擇法院協議的一般理論
一 立法政策
二 選擇法院協議的內容
三 選擇法院協議的有效性
第二節 德國的協議管轄權理論與實踐
一 1877年《德國民事訴訟法典》
二 1974年修訂法案的背景
三 1974年修訂法案
四 小結
第三節 英國的協議管轄權理論與實踐
一 是否有利於管轄
二 當事人應得到公正審判
三 是否違反強制性規則
第四節 美國的協議管轄權理論與實踐
一 美國衝突法重述
二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重要判例
第五節 歐盟《布魯塞爾條例I》及其第23條
一 當事人合意、協議的形式要件與實質要件
二 與合同履行地管轄的關係
三 公司章程中的選擇法院條款
四 選擇法院協議效力的法律適用問題
五 選擇法院協議對合同第三人的影響
六 強制性規則
七 保險合同、消費者合同和僱傭合同
八 選擇法院協議與先受案原則
小結
第三章 2005年海牙公約主要內容和相關爭議問題
第一節 2005年海牙公約的適用範圍
一 案件的國際性
二 “民事或商事”的含義
三 公約的非適用範圍
四 與公約適用範圍有關的其他問題
第二節 2005年海牙公約關於協議管轄權的
一 般規則
一 “排他性選擇法院協議”的定義
二 非排他性選擇法院協議
三 選擇法院協議的獨立性
四 被選法院的管轄權
五 對其他法院管轄權的影響
第三節 案件爭議與訴訟地的聯繫問題
一 不同觀點
二 2005年海牙《選擇法院協議公約》相關規則
三 個人觀點和建議
第四節 選擇法院協議的形式要件
一 公約的選擇法院協議形式要件
二 歐洲法院對選擇法院協議形式要件的嚴格解釋
三 美國法院的放任態度
四 如何避免中國當事人受格式合同中選擇法院條款的不利影響
第五節 選擇法院協議的實質要件及其法律適用
一 關於選擇法院協議實質要件的各國實踐
二 起草公約時對實質要件和法律適用的討論
三 2005年海牙《選擇法院協議公約》的規定
第六節 判決的承認與執行規則
一 承認與執行的根據
二 公約第9條規定的一般拒絕理由
三 先決問題(Preliminary questions)
四 賠償金問題(Damages)
五 應出示的文書
六 程序問題
七 保險及再保險合同(Contracts of insurance and reinsurance)
八 涉及承認與執行的聲明條款(Declarations)
九 涉及法制不統一國家(non-unifiedlegal systems)
十 2005年海牙公約與其他國際文件的關係
小結
第四章 中國加入2005年海牙公約的可行性
第一節 中國需要什麼樣的公約——擬定的理論
模型
一 問題的提出與研究方法
二 模型的參照物
三 為考察海牙公約而使用的理論模型
第二節 爭議應在適當法院解決之考察
一 保護弱方當事人原則
二 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
三 合理的法院管理原則
第三節 保護被告抗辯權之考察
一 2005年海牙公約的間接和較低保護
二 2005年海牙公約間接和較低保護的潛在影響
第四節 司法的確定性之考察
一 2005年海牙公約適用的確定性考察
二 選擇法院協議機制的確定性考察
三 判決的司法確定性考察
第五節 合理和公正判決的自由流動之考察
一 尊重外國法院的判決
二 關於承認與執行程序
第六節 考察結論和建議
一 考察結論
二 加入2005年海牙《選擇法院協議公約》和
完善中國立法的建議
結論
附錄 公約資料
參考文獻
後記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