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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大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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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大項是奧林匹克的比賽項目。
中文名
比賽大項
釋    義
奧林匹克憲章規定,只有在至少75個國家和四個大洲的男子中以及在至少40個國家和3個大洲的女子中廣泛開展的項目
比賽大項
奧林匹克憲章規定,只有在至少75個國家和四個大洲的男子中以及在至少40個國家和3個大洲的女子中廣泛開展的項目,才可列入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比賽大項。只有在至少25個國家和3個大洲廣泛開展的項目才能列入冬季奧林匹克運動會比賽項目。(參見《奧林匹克憲章》第52條)
相關詞彙:競賽管理 競賽日程 氣象 國家奧委會 服務競賽 報名和資格審查 競賽諮詢台 競賽運行 競賽出版物 競賽服務 競賽訓練 技術官員 測試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