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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荷盧經濟同盟

鎖定
比荷盧經濟同盟,比利時、荷蘭和盧森堡三國間經濟並帶有軍事政治性質的同盟。
1943年10月21日簽訂的貨幣協定,1944年9月5日關於取消三國貿易關税、確定對其他國家採用統一税率的《倫敦關税協定》,為同盟的建立奠定了基礎。1947年10月29日三國締結《關税同盟條約》。1949年10月締結關於經濟同盟建立中的過渡時期協定。1958年2月3日在海牙籤訂《比荷盧經濟同盟條約》。同盟為建立共同市場,保證同盟各國間勞動力、居民的自由流動,貨物、資本的自由流動,採取了措施,使三國的社會經濟和財政政策協調一致。同盟最高機構是部長理事會和總秘書處(設於布魯塞爾),該集團三國(通稱貝納魯克斯國家)均為北大西洋公約組織的成員國。 [1] 
參考資料
  • 1.    王覺非主編.《歐洲歷史大辭典·下》:上海辭書出版社,2007年12月:第138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