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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作用

鎖定
毒性作用是毒物進入體內, 發生毒性作用,使機體器官、組織細胞形態 結構或其功能受到損害而出現的疾病狀態稱 為中毒。由毒物所產生的中毒反應稱為毒性 作用,是毒物對機體所產生的損害的總稱。 毒物的毒性作用是在定條件下發生的,主 要條件包括受作用的生物體、起作用的劑 量、作用途徑與方式和個體因素。毒性作用 又稱為毒性效應,是毒物對機體所致的不良 或有害的生物學改變,故也可稱為不良效應 或有害效應。可分為局部毒性效應全身毒性效 應速發性毒性效應和遲發性毒性效應。毒性作用大致表現為:各種功能障礙;應激能 力下降;維持機體穩態能力降低及對環境中 其他有害因素敏感性增高;其他有害效應。 (廖林川) [1] 
中文名
毒性作用
外文名
toxic action
毒物小分子與機體大分子相互作用所致的變化,即產生毒性效應的原發作用過程。
例如有機磷酸酯經體內代謝轉化,與乙酰膽鹼酯酶活性中心結合(磷酰化),而抑制乙酰膽鹼酯酶,然後引起毒性效應;這種乙酰膽鹼酯酶的抑制稱為毒性作用。因為在抑制乙酰膽鹼酯酶後,使體內乙酰膽鹼過量蓄積,產生毒草樣和煙鹼樣毒效應
參考資料
  • 1.    官大威.法醫學辭典:化學工業出版社,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