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毋(無)它坐

鎖定
毋(無)它坐指的是中國古代指犯本罪以外沒有其他應承擔罪責的罪行,系法律術語。據《秦簡》記載,司法官吏在審理案件過程中,必須查問被告人和自首者除本罪以外,有無其他觸犯刑律的犯罪行為。以防止犯罪人避重就輕和隱瞞罪行。 [1] 
中文名
毋(無)它坐
所屬學科
犯罪學
定    義
中國古代指犯本罪以外沒有其他應承擔罪責的罪行
性    質
犯罪學術語
在秦律中已經有允許主人放免奴婢的內容。如秦簡《封珍式告臣》:某裏士五(伍)甲縛詣男子丙,告日‘丙,甲臣,橋(驕)悍,不田作,不聽甲合。謁買(賣)公,斬以為城旦,受賈(價)錢。”訊丙,辭日:甲臣,誠悍,不聽甲。甲未賞(嘗)身免丙。丙母(無)病(也),母(無)它坐罪。’合合史某診丙,不病。
參考資料
  • 1.    郭翔.犯罪學辭典: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