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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志軍

(原慶雲街道譚家塅村村民小組長)

鎖定
殷志軍,原慶雲街道譚家塅村村民小組長。2014年7月,因涉嫌違紀被給予留黨察看一年的處分。
中文名
殷志軍
曾任職單位
慶雲街道譚家塅村村民小組

殷志軍人物簡介

蘆淞區慶雲街道譚家塅村

殷志軍違紀通報

案情:2010年7月,殷志軍、黃桂芬在擔任慶雲街道譚家塅村村民小組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將株洲蘆甬物流倉儲項目付給該組的地面設施補償款非法佔為己有並使用,構成職務侵佔罪。
處理:2014年7月,區紀委常委會依據相關規定,給予殷志軍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給予黃桂芬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