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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待遇

鎖定
死亡待遇是職工及其供養的直系親屬死亡時職工或者其家屬應享受的物質待遇。是社會保險的一種。中國勞動法規分別企業職工的死亡待遇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的死亡待遇作了不同的規定。企業職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殘廢退休後死亡,由所在企業行政發給喪葬費,其數額為該企業全部職工平均工資的3個月;並按其供養的直系親屬人數每月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其數額為死亡本人工資25〜50%,至受供養者失去受供養的條件為止。 [1] 
中文名
死亡待遇
定    義
職工及其供養的直系親屬死亡時職工或者其家屬應享受的物質待遇
企業職工因病或者非因負傷或退休後死亡,付給喪葬補助費,其數額為該企業全部職工平均工資的2個_月;並按其供養直系親屬人數,一次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其數額為死者本人工資的6〜12個月。企業職工供養的直系親屬死亡,付給喪葬補助費。國家機關、事業單位職工死亡,付給家屬喪葬費和一次性的撫卹費。如死者供養的直系親屬生活確有困難,原工作單位可給予定期或臨時性的遺屬生活困難補助。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家屬死亡不享受喪葬補助費。
參考資料
  • 1.    鄒瑜.法學大辭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