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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化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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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化城位於今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玉泉區,明代蒙古族首領阿拉坦汗建“庫庫和屯”(明廷賜名“歸化城”),於1575年建成 [1-3] 
中文名
歸化城
別    名
舊城 [1] 
所屬時代
建成時間
1575年 [1] 

歸化城歷史背景

明隆慶六年(1572),駐牧於土默川的蒙古族首領阿拉坦汗召集各族能工巧匠,模仿元大都,在大青山之陽,黃河之濱,破土建設具有八座樓和琉璃金銀殿的雄偉美麗的城池。該城竣工後,明廷賜名為"歸化城"。這座規模較大的城池,在層巒疊嶂的青山輝映下,顯露着一派蒼鬱生機。當時的歸化城由青磚砌成,遠望一片青色,當地蒙古族人民給她起了一個美麗的名字,叫"庫庫和屯",又譯為"呼和浩特",漢意為"青色的城",歸化城也就是今呼和浩特舊城區的雛型。
在明朝以前,塞外草原上還沒有一座像樣的城池。據《明史》記載,明隆慶六年(公元1572年),阿拉坦汗和三娘子開始共同主持修建一座名叫庫庫和屯的城池。有記載説,庫庫和屯城進入施工階段後,三娘子是主要的主持者。萬曆三年,城池建成,明朝政府賜名為歸化城。 在修建歸化城時,阿拉坦汗已經進入老年,並且疾病纏身。因此,三娘子積極輔佐丈夫處理各種事務。萬曆九年(公元1581年),阿拉坦汗和三娘子再次擴建歸化城,又修築了一座規模宏偉的外城。據《玉泉區志》記載,明代天啓七年(公元1627年),察哈爾部林丹汗,“克歸化城,奪銀佛寺”。明崇禎五年(公元1632年),皇太極戰敗林丹汗,追到歸化城後縱火燒城,唯獨對銀佛寺倍加保護。後來的歸化城是清朝在廢墟上又重新建立起來的,但是人們為了紀念三娘子,仍然將歸化城稱為三娘子城。

歸化城由來

歸化城基本簡介

明隆慶六年(1572),駐牧於土默川的蒙古族首領阿勒坦汗召集各族能工巧匠,模仿元大都,在大青山之陰,黃河之濱,破土建設具有八座樓和琉璃金銀殿的雄偉美麗的城池。該城竣工後,明廷賜名為"歸化城"。這座規模較大的城池,在層巒疊嶂的青山輝映下,顯露着一派蒼鬱生機。當地蒙古族人民給她起了一個美麗的名字,叫"庫庫和屯",又譯為"呼和浩特",漢意為"青色的城",歸化城也就是今呼和浩特舊城區的雛型。
另外和三娘子有關:
在蒙古族的歷史上,曾經湧現出許多叱吒風雲的巾幗英雄,三娘子就是其中的一位。她的一生極具傳奇色彩,她不僅是民族和平的使者,還是呼和浩特的前身——歸化城的最初締造者。因此時至現代,還有人把呼和浩特親切地稱為三娘子城。

歸化城三娘子其人

明朝嘉靖二十九年(公元1550年),三娘子出生於瓦剌奇喇古特(土爾扈特)部落,其父哲恆阿哈是該部落的首領,該部落遺址就在今鄂爾多斯市烏審旗一帶。三娘子本名叫鍾金哈屯,意為高貴顯赫。
生長在蒙古貴族家庭的三娘子天生麗質、聰慧過人。她飽讀詩書,性格豪爽,擅長歌舞騎射。長大後,三娘子能文能武、胸襟開闊、通達事務,深受部落民眾的喜愛。有關史籍記載説她“幼穎捷,善番書,黠而媚,善騎射”。
後來,瓦剌奇喇古特部落與雄才大略的阿拉坦汗(也稱俺答汗)聯姻,於是,20歲芳齡的三娘子嫁給了阿拉坦汗,成為王妃。此次婚姻的締結,將三娘子推上了可以盡情施展才華的廣闊舞台。
為了輔佐丈夫擴展疆土,發展漠南經濟,三娘子毅然隨夫出征瓦剌。這一大義舉動,使得三娘子更加受到阿拉坦汗的寵愛和器重,無論大事小事,對她總是言聽計從。在出徵期間,三娘子生下一子,取名卜他失禮。
三娘子出嫁之時,正值明朝政府與塞外草原的關係極度緊張時期。此前,阿拉坦汗多次遣使要求開放朝貢貿易未果後兵臨北京,以武力要挾明朝政府開放邊貿,史稱庚戌之變。嘉靖三十年(1551年),明朝為避免生靈塗炭被迫開放宣府、大同等地與蒙古進行馬匹交易。不久,明朝拒絕蒙古方面以牛羊交易的要求,單方關閉馬市,雙方再次開戰。
面對這種劍拔弩張的嚴峻形勢,三娘子以其聰明才智力排眾議,積極主張與明朝政府和好。公元1571年3月,經過三娘子的不懈努力,雙方終於宣佈休兵罷戰,化干戈為玉帛,實現了通貢互市。
與明朝政府實現通貢互市之後,塞外草原上的幾千裏邊境地帶很快出現了一派祥和、安定、繁榮的景象。史籍中對此評價道“朝廷無此後顧之憂,戎馬無南牧之儆,邊氓無殺戮之殘,師旅無調遣之勞。”此後,三娘子積極維護與明朝的友好和貢市關係,使得蒙漢人民可以自由貿易,草原上諸部落對她更是口服心服,甘願受其約束。每當互市時,常常出現兩族人民“醉飽謳歌,婆娑忘返”的情景。後來,明朝政府封阿拉坦汗為順義王,封三娘子為忠順夫人。
在明朝以前,塞外草原上還沒有一座像樣的城池。據《明史》記載,明隆慶六年(公元1572年),阿拉坦汗和三娘子開始共同主持修建一座名叫庫庫和屯的城池。有記載説,庫庫和屯城進人施工階段後,三娘子是主要的主持者。萬曆三年,城池建成,明朝政府賜名為歸化城。
據《阿拉坦汗傳》記載,這座城池是模仿元大都的樣式修建的,有8座樓和琉璃金鑾殿
萬曆六年.阿拉坦汗在青海向達賴三世許願回來後,開始和三娘子共同主持修建弘慈寺,也就是大召寺,兩年後竣工,並花費鉅額白銀鑄成一尊巨大的釋迦牟尼佛像,由達賴三世親自前來開光後供奉在寺內。
在修建歸化城時,阿拉坦汗已經進入老年,並且疾病纏身。因此,三娘子積極輔佐丈夫處理各種事務。萬曆九年(公元1581年),阿拉坦汗和三娘子再次擴建歸化城,又修築了一座規模宏偉的外城。據説,當時歸化城的城牆全部用青磚砌成,遠遠望去一片青色。因此,有人説青城之名使是由此而來。另據《歸綏縣誌》記載,歸化城“週二裏,卻以磚,高三丈,南北門各一”。不過,由於史書上沒有詳細記載,我們已經無法瞭解當時這座城池的規模和建築佈局等詳細情況了。據《玉泉區志》記載,明代天啓七年(公元1627年),察哈爾部林丹汗,“克歸化城,奪銀佛寺”。明崇禎五年(公元1632年),皇太極戰敗林丹汗,追到歸化城後縱火燒城,唯獨對銀佛寺倍加保護。後來的歸化城是清朝在廢墟上又重新建立起來的,但是人們為了紀念三娘子,仍然將歸化城稱為三娘子城。

歸化城相關

從清朝初年至中華民國時期,在草原青城——歸化城(即今呼和浩特市)活躍着一支地方保安隊伍,這支隊伍叫保商團。200多年來,這支保安隊伍在維持社會治安,保衞商路方面作出了一定貢獻。
歸化城的保商團建立於清朝初年,清初時,清廷為了鎮壓進步力量,鞏固其統治地位,令各省府州縣組織“鄉勇”,俗稱鄉勇兵。各大城市為了維持地方治安,也在招募“鋪勇”。
辛亥革命以後,歸化城的商業團體組織也有所改變。原設於歸化城三仙廟的四鄉耆和十二總領,於1921年改組為歸綏商務會,會長是樊贏州。為充分發揮“鋪勇”這支保安隊伍的作用,使其更好地協助軍警,維持地方治安,時任綏遠將軍的張紹曾撥給“鋪勇”一批槍支,並對“鋪勇”這支保安隊伍加以整頓。為此,作出一些具體規定:凡規模大的商號,如大盛魁、南北通順店等商號,每號必須出勤“鋪勇”3人,普通商號各出1人;並規定了對“鋪勇”的待遇:在應徵期間的夥鋪,除每年應得的工資外,並按每個人的具體情況,分別給予補貼。當時“鋪勇”隊伍有150餘人。
1914年,“鋪勇”這支保安組織曾改名為“體育會”,不久,又改稱“保衞團”,團丁人數也有所增加。這時,商務會的會長是大盛魁商號的總經理段履莊,此人氣魄很大,他一上任就以綏遠改為特別行政區為名,將歸綏“商務會”改為綏遠總商會。
1915年,綏遠地區土匪活動猖狂,因而歸綏與外蒙,新疆之商路受到很大威脅。當時,綏遠總商會為了維護商路,保護旅蒙商的利益,綏遠總商會會長段履莊請準綏遠都統,將土默特的兩個騎兵連和設並召招收的一個騎兵連,連同原由“鋪勇”改編的“保衞團”,合編為保商團,並增購步槍300餘支,成為一支力量強大的保安隊伍。
歸化城的保商團成立後,眾人推舉舍利圖召的銀海喇嘛為團長。該團在改編整頓後,綏遠商務總會撥出現金3萬元,在設並地草原上建起了一座規模較大的營房,作為保商團的駐地。不久,保商團通過與達爾罕旗的協商,將駐防在百靈廟蒙古騎兵,改編為該團的一個連,分段負責起維護商路與護送商貨的任務。
辛亥革命後,外蒙宣佈獨立,旅蒙商的商業活動受到很大限制。因而,北運貨物逐漸減少。但此時京綏鐵路已通往大同,保商團的護路任務已轉移到張家口、大同一帶,護送着東來西往的貨物。
中華民國19年(1930年),保商團團長銀海喇嘛因病逝世,即由銀海喇嘛任團長時期的副官埃勒格曾擔任團長。中華民國23年(1934年),保商團第二連連長於子和暗中勾結日寇,陰謀叛變。但陰謀敗露,逃往察北。日偽日期,於子和曾任偽西北自治軍總司令,曾率兵滋擾固陽一帶,罪大惡極。
同年夏,綏遠總商會選任賀秉温為會長,改任崇普門為保商團團長。這時,綏遠商路日見縮短,保商團的編制,也就裁減為一個連了。
1937年秋,日寇佔領了綏遠地區,原綏遠商會會長賀秉温投靠了日寇,當了漢奸。漢奸賀秉温等人組織起地方自治維持會,將保商團調入歸綏市,並將這支保安隊伍作為歡迎日寇的儀仗隊。不久,日偽機關相繼成立,保商團的槍支全被沒收,它的命運從此宣告結束。

歸化城清代税賦

歸化城設關榷税始於乾隆二十六年。清代前期隨着漢族移民的大量遷入,到雍正、乾隆之際歸化城、土默特一帶已是村落密佈,且“連歲豐收,米價甚賤”,蒙漢之間的民族貿易也隨之進一步發展。乾隆二十六年殺虎口監督期成額奏言,蒙古地方種植煙葉、雜糧,製造油酒煙等項,“在歸化城一帶售賣,漸成行市”,應予徵税。經部議覆準,“歸化城為蒙古商民輻輳之處,所有煙、油、酒三項及皮張、雜貨等物皆應歸入落地税內,照例徵收。其駝馬牛羊除進口外,若繞道趕往他省售賣者亦應一體徵税,以防偷漏。”並規定,在“歸化城適中之地設立總局收税,於東西南北四處各設柵欄一座,派役稽查”。其所設四處柵欄,“南柵系殺虎口孔道,北柵通後山部落喀爾喀各扎薩克等處,東柵通察哈爾蒙古八旗,西柵通烏拉忒、鄂爾多斯地方。”
歸化城税關主要徵收貨税和牲畜税。該關設立之初,系由殺虎口監督兼管。殺虎口與歸化城相距僅200餘里,故監督滿鬥斟酌定例:凡內地販來各項貨物經殺虎口納過税銀,“運至歸化城進柵入鋪零星貨賣者,免其重複徵收;凡有商販從歸化城打成駝馱轉往各省及後山蒙古地方販賣出柵之貨,按則抽收”。其後數任監督均“循例徵收,商民稱便”。乾隆三十二年新任監督法福禮到任後,對進柵商貨違例重徵,以致商民控告。經督撫查議,户部於乾隆三十三年定製:歸化城一帶所產“油、酒、煙、皮張等項及關東等處發來商貨,從草地行走,未經殺虎口徵税者,俱為口外土產”,由歸化城按則徵税;其內地雜貨販運出口,“經由殺虎口納過税銀,到歸化城入鋪零星發賣者,不再重徵”;“若貨物運抵歸化城以後商販車載馱運又販往他處售賣者,則無論土產與外來貨物,均於出柵時按則收税。至民間零星日用物件,如布止一二匹,煙僅兩三包者,不在收税之例。”
歸化城徵收牲畜税始於康熙年間,初系“專為稽查盜賣馬匹而設”,派土默特人員收取税錢,登錄記檔,所收錢文用作土默特公費,按年造報理藩院核銷。其後,“因內地茶布等項販運出口,換回駝馬牛羊,例應進口納税;恐其到歸化城記檔後,輒從小徑販往他省,易致透漏”,乾隆二十六年歸化城設關之時,將原由土默特抽收之牲畜税錢作為正額,改歸殺虎口監督徵收,並在綏遠城、歸化城、和林格爾、托克托城薩拉齊、西包頭、昆都侖、八十家子等處設立蒙古筆帖式,安設書役,抽收牲畜税錢。因而歸化城税關的牲畜税則有二:其一為《土默特蒙古徵收四項牲畜税錢税則》,規定“駝馬牛羊,每價銀一兩收大制錢八文”;其二為《牲畜税則》,駝馬牛羊分別計税,駱駝每頭税銀6錢,馬每匹3錢,牛每頭2錢1分,羊每隻3分,騾驢豬每價銀一兩税銀3分。前者當即康熙年間開徵之土默特牲畜税錢,是對蒙古牧民在歸化城出售牲畜所徵之税;後者應是對商人從歸化城販往內地的牲畜所徵税銀,後者的税率較前者為高。
歸化城税關初由殺虎口監督兼管,乾隆三十一年副都統濟福奏言:蒙古各扎薩克前來出售牲畜,由殺虎口差人記檔收税;但他們不懂蒙語,只能“登記牲畜錢文數目,並不登記姓名、旗分佐領,遇有賊盜事件無從稽查”,奏請由理藩院派員管理。經户部覆準,歸化城税關設監督一員,由理藩院派章京前往。乾隆三十三年,又將歸化城税務改交山西巡撫兼管。乾隆三十四年二月的上諭言:“歸化城關務,向因商人往口外貿易,並有蒙古入口交税,是以派理藩院官員經管。但聞該處每年所收額税之外竟有多至數倍者,歷來管關之員惟期正額無虧,而在關之家人、胥役等不無中飽及有心賣税之事。既於關榷未能核實,且恐有暗中多索商人,漫無稽考,於公私均有未便。雖該處有都統駐紮,但不相統轄,即令兼管亦恐有名無實。因思各省關務多有巡撫兼管者,而巡撫所轄之關多委道、府大員承辦。責成既專,且臨以巡撫董率稽察,耳目亦易於周到,行之較為無弊。今歸化城關口自可即歸巡撫經管,且歸綏道即駐歸化城內,或即委該道就近代管,或另派賢能道府前往承辦,俱無不可。所有理藩院司員即可停其派往,於關務更為慎重。”經部議,歸化城税務由山西巡撫選派道府賢員管理,按年更替。初由河東道、歸綏道、雁平道輪流監管,自乾隆三十七年以後定由歸綏道兼理,並仍由山西巡撫隨時稽查。
歸化城税關徵税之初,“每歲徵銀七千兩至八千兩不等”。乾隆三十四年改派道府官員兼管該關税務之時,下令試收一年,“再行酌定”税額。從三十四年四月十三日起至次年四月十二日,一年期內共收過雜税銀16548兩7錢9分,牲畜税錢9137千610文。乾隆三十五年即以雜税銀15000兩,牲畜税錢9000串定為歸化城税關之正額;以銀1548兩、錢137串有奇作為盈餘。嘉慶四年更定盈餘銀為1600兩。
乾隆四十年山西巡撫巴延三的奏報稱:綏遠城與歸化城僅相距數里,但不徵税,以至“歸化城各色行户漸次移入綏遠城開設,而商貨冀避歸化城納税之費,亦多赴綏遠等處囤聚”。如歸化城原有面鋪140餘家,已有80餘家陸續遷入綏遠城;而“附近土產煙、酒及草地所出羊毛、毛絨等類近來多不進城上税,俱徑赴和林格爾囤積,轉運他處售賣;至南來油、緞、布、茶、雜貨一出殺虎口之後,亦由和林格爾徑赴托克托城、薩拉齊、西包頭等處,均不來城分撥,以致所收税課日形短絀。”該撫奏請於和林格爾、東白塔二處增設稽查税口,派役巡查,並對“移入綏遠城之面鋪各行”一體徵税。經部議,於乾隆四十一年定例:第一,“歸化城徵收税銀,四柵之外商販多有繞道偷越,責成該處營弁於巡防之便在和林格爾、東白塔兒二處查察;如有偷漏,拏送管税道員查辦”。第二,綏遠城所開面鋪,凡“在本城發賣兵民零星食用者,不準收税;如有車載馱運他處售銷者,照歸化城之例一體收税”。
經過十餘年間一系列的調整和修訂,歸化城税關的税收徵管制度逐步建立和規範,税收額也比設關之初有所增加。表1是乾隆四十年代歸化城税關征收税銀的統計。其中,税收額最高為四十四年27390兩,最低為四十九年20998兩,平均為23178兩。道光年間歸化城的税收大體保持在同一水平。如道光二十一年該關征收税銀23565兩,二十二年為24036兩,道光二十五年為23418兩,二十九年為22749兩,平均為23442兩。

歸化城風俗

歸化城婚嫁

土默特地區蒙古族的青年男女到了結婚的年齡時,他們的親屬就為他們物色對象。男方家若看中某一家的少女,即請人去女方家求婚。若女方家應允,兩家即開始議婚。也有男方家有錢有勢,女方家雖不願意,但最終強迫而成的情況,不過不常見。一般經求婚,女方的家長同意後,男方家即託媒人議婚,雙方家長作主決定訂婚的日期和其他問題。
訂婚要送訂婚禮,又叫“獻彩禮”,即由男方家備置磚茶、白酒、點心(以上都要雙數)和“羊背子”(蒙人敬神、待客用綿羊煮的全羊肉食)一隻,以及給女方的金銀首飾、衣料等物,有時還要送若干錢。這些訂禮,由媒人送到女方家,女方家父母將禮物收下,這叫“小定”。
小定後數月或年餘舉行“大定禮”。男方家饋送“羊背子”兩隻,用以招待女方家的親戚;大饅頭百餘個送給女方家的親戚,以代通知;另外,還要送白乾酒兩大瓶、金銀首飾數套、哈達兩塊及四季衣服等。“大定”這天,女方家要殺羊擺宴款待客人和親友。俟親朋安席後,媒人就單膝跪在炕沿邊,面向親友持壺敬酒,並以蒙語高聲朗誦聯姻的祝詞。祝詞的大意是:
“奉上,奉上,敬獻酒席宴上,送來美麗的衣服,寶貴的首飾,請貴方收下。禮物雖然微薄卻表誠懇心願。男大當婚,女大當嫁,祖代相傳。男才女貌、匹配相當,天定良緣,配偶成雙,美滿幸福,白頭到老。謹向親家賓客致以賀忱!”接着媒人給諸賓客逐一敬酒,並把哈達和首飾、衣料等物獻給女方家長。女方家長喜笑顏開地接受了哈達,便算答應了婚配,這時媒人要求女方家把女方的出生年月日及時辰八字寫給男方家。之後,媒人入席上坐,共同飲酒進餐,大家猜拳行令一直到席散。
“大定”之後,男方家寫明男女雙方的出生年、月、日、時辰、屬相,請人 (一般是喇嘛)選擇吉日。日子選定後,託媒人送交女方家查對,若女方家無異議,婚娶日子就算定了。
土默特地區蒙古族婚姻,男方家往往有送女家牛、馬、羊、衣物、首飾的習俗。送牛羊頭數的多寡,一般多以九為起點,從一九起,以至六九、七九、最多不得超過八十一頭,取其九九長壽的意思。遇到貧苦人家,無力備足九數,也可備送一頭、兩頭或五頭的。
在選定日子的前一個月,男方家應把禮物給女方家送去,女方家是不能主動要的。禮分全份、半份兩種:全份是二十四數或二百四十;半份是十二數或一百二十;馬、牛、駱駝、羊都可以,由男方家自定。男方家送禮時與女方家商定娶親事宜,以便雙方各自做好準備。
近代蒙族人的迎親婚禮,仍沿用古時的搶親配婚儀式。因男女雙方居住距離較遠,到女方家迎親,一般要在女方家住宿一夜,其間進行各種習俗禮節活動。
迎親時,新郎家要籌備酒席,通知親屬朋友。迎親那日,新郎、伴郎均穿禮服,先行祭祖之禮,然後提前一天出發到新娘家去,新郎、伴郎和迎親的隨行人員都騎馬前往。早年間新娘也是騎馬而來,後來有了騾馬轎車,新郎家就另備轎車一輛,篷上蒙紅氈迎娶新娘。迎親時,新郎身穿長袍、束腰帶,足登馬靴,身挎長弓箭壺。伴郎是武士模樣,與新郎並排騎馬前行,其餘隨行人員乘馬隨轎車同行。迎親的人數必須是雙數,取成雙配對之意。迎親出發的時間在婚禮的頭一日晚間或深夜,這大概是沿用過去搶婚的舊習俗而來的。
在新郎尚未到達新娘家之前,新郎家先派一人牽羊一隻送到新娘家,謂之“碰門羊”。另備“羊背子”二隻、酒兩瓶、大饅頭百餘個,一併帶給新娘家。
迎親的人到達新娘家時,即由媒人領着新郎把弓箭等物掛在新娘住室的窗外。然後,把迎親的人讓入客房,入座獻茶,簡作介紹,並以“羊背子”款待。同時,另室設宴招待新娘的親友賓客。男坐炕蓆,女坐地席,新娘坐於兩席中間哭泣,表示對雙親戀戀不捨之意。這時,親友用對唱勸説安慰新娘,之後由新娘的同輩姊妹把新娘挽扶到她的房中,卧在炕上,許多姑娘圍坐周圍,名曰:“圍閨女”。目的是待新郎和伴郎進來討親(即討新娘的芳名)時,先不讓他們看到新娘,並以各種方式捉弄、耍笑、為難新郎。
宴席結束後,新郎和伴郎到新娘房中進行“討名字”的儀式,新郎和伴郎先要跪向神佛行叩拜禮。然後,眾人捉弄新郎的“節目”就開始了,什麼 “繞口令”、“唱情歌”、“試智慧”、“考膂力”、“罰飲酒”、“罰磕頭”等皆依例一一進行。討名字時,新娘的嫂子故意往遠處扯,能説會道的伴郎用話往回截,經過多次交鋒,直到新娘的嫂子把新娘的真名報出來,引得眾人鬨堂大笑。這時,伴郎向新娘的嫂子及“圍閨女”的姑娘們敬酒致謝,並讓新郎給她們施禮。
討完名字後,新娘的弟弟給新郎行“贈束腰帶”禮,這也是內弟們耍笑新郎的一個項目。內弟們使盡氣力把腰帶緊束新郎腰間,這時有經驗的伴郎即把兩臂插入新郎腰間,到腰帶束緊時再把 兩手抽出,從而鬆寬了新郎的腰帶,使新郎不至受窘。此後,新郎坐酒席前,左手拿“羊背子”一塊,右手拿刀一把,做出吃肉的樣子,要做三次才行。到此,賓主盡歡而散。新娘要一直等到娶親的人們退出之後才起來吃飯。
同一天,新娘家要派車把陪送新娘的嫁妝、衣物、箱櫃等物送往新郎家。
次日清晨,新娘家安排送親的賓客,其人數與新郎家迎親的賓客數相等。行前,要款待送親的人,另給新郎和伴郎備“上馬宴”一桌,要吃水餃,謂之“上馬餃子”。不過在水餃中故意包辣椒麪、鹽面以捉弄新郎。此時,伴郎又要替新郎把辣或鹽餃子夾入自己碗中,替新郎解圍。
新娘出嫁時,新娘家還要聘請一位精通禮節的老媽媽(蒙語稱“畢力更”)隨新娘去陪住幾日。新娘按喇嘛選定的上車時辰上車,穿的全是新郎家送的衣服。冬天,新娘頭戴筒狀的帽子,夏天則用綢絹罩頭,由長輩親屬(如舅舅等人)背送上馬或安坐車上。新娘臨出門前要發出哭聲,表示不願離別雙親,並把一雙筷子和一些食物扔在門前,意思是不忍帶走孃家的福祿。
在新娘上馬或上車前,新郎和伴郎先給神佛和新娘家的祖先敬香叩頭,並進行“掰羊脖”禮。行此禮前,新娘的嫂子們故意在羊脖中穿一根小木棍,不讓新郎一下子折斷羊脖,以此耍笑新郎。伴郎為使新郎不受奚落,就偷偷用刀子把羊脖子中間的筋絡和木棍割斷,以便新郎一掰即斷,表示新郎有臂力,對新娘有誠意。
“掰羊脖”後,新郎手執弓箭到新娘房中虛放一箭,並用弓挑開新娘頭巾察看,然後挎着弓箭(也叫包袋)走出房間。新郎依指定的方向張弓搭箭,將箭射過喜車。之後,把弓箭系在新娘的車篷上,新郎等騎馬先行,喜車隨之起動了。新娘和新郎先按照喇嘛推定的喜神方位走100步,然後才走入正道。娶親的、送親的都圍繞着喜車前進。
新郎家的人估計喜車快到村口時,派一騎術高明者,帶着上貼“喜”字的羊頭一個、酒一壺迎接。待喜車到時,把酒灑到喜車的馬頭、馬背上,把羊頭扔到車下,然後向送親的人一一問候,然後引導喜車繼續前進。迎親的人一上馬,送親的人就來搶帽子(不上馬不能搶),叫做“叼帽子”。如帽子被搶走,迎親的人就得在婚禮筵席上給送親的人敬酒、唱歌,不然帽子拿不回來。搶帽子的過程就是一種馬術表演,表現了蒙古族的強悍精神,極為有趣。
喜車將進院時,新郎家大門前橫置一椽,兩端束有哈達。門外有四至六人相迎,叫做“接媳婦”,其中二至四人是青年婦女,她們頭戴鈿子,身穿大褂,舉手致意。另外,還有中年男女各一人,專門招待新娘家送親的人。所有的人都要經過橫在門前系哈達的椽子才能到達招待的地方。喜車一到,新郎家院內鞭炮齊鳴,歡聲笑語,熱鬧非凡。娶親的陪伴送親的用過茶點之後再上喜面,略休息後就入席了。
新娘下喜車後,頭上有筒帽(或綢絹)罩着,不露面。新郎和新娘跪在神位前行禮。神位前有兩個帶柄的銀盃,柄上用紅綢互繫着,內盛牛奶。一位年長者手持兩銀盃,遞到新郎和新娘面前給新人喝。接着由新郎家的近親、屬相相同的人抱新娘入喜房。新娘坐在選定的地方,新郎用箭挑開新娘頭上的筒帽(或綢絹)。稍事休息,新人便開始拜灶。
拜灶時,新郎和新娘在爐灶口並排跪在一張羊皮上,給灶神敬香行禮,然後由“梳頭媽”(新郎家邀請的專給新娘分發梳頭的長輩婦女)給新娘把頭髮分開,梳成 “媳婦頭”,拜灶需先用白布做好一個能伸進兩手的口袋,上貼着紅布剪的日形、月形圖案各一。日形圖案貼左方,月形圖案貼右方(意為陰陽和氣袋)。再備一盤肉塊、糖棗、奶酪、奶油、點心、羊骨等。灶裏生火,男右手插入袋的日形圖案處,女左手插入袋的月形圖案處。兩人合捧盤,把各種食物少許放入灶裏。一老婦人在旁,口中不住聲地用蒙語念着吉語:“貸來——貸來,疆施門更益來——益來……寶音克實益來——益來……”另一旁的喇嘛也在不住聲地念經。最後,兩人把盤子供在灶前,併合飲一杯喜酒,相對施一禮,新郎引導新娘入喜房。新娘重新梳頭打扮後更換新衣。
拜灶後,新郎、新娘要給各席賓客敬酒,並跪地叩拜 (新娘有時僅行請安禮)。
新娘在未梳洗前,任何人是不許耍笑的。當新娘拜了灶神,梳了“媳婦頭”後,人們才能開始耍笑新娘。中午新娘出去給賓客們敬酒後,再想回到新房就很困難了。在新房門外,圍着小叔子、小姑子等許多人,要新娘“説令子”、“唱情歌”,或新郎新娘接吻。新娘為了解圍,便給攔門的人贈送一些親手縫製的“錢褡褳”、“煙荷包”和糖果等。
午飯後送親的賓客就走了,新郎、新娘進行“拜人”儀式。拜人時,院中置一木桌,旁邊生火一盆。桌上除香燭外,還放弓箭、羊骨,或在桌旁放一隻羊及其它物件。根據家人和親戚的尊長輩份。由司儀逐一呼請上坐,受新人跪拜認識禮。長輩受禮後,則要給新人一些點心食品或銀錢等物。同姑嫂姊妹認識時,新娘要給她們贈送一些親手製做的繡花鞋、花褡褳 (裝錢用的荷包)等物。拜人完畢,擺“羊背子”或普通飯菜席招待大家,一直到太陽西沉,新郎家來的親戚陸續離開,婚禮才算圓滿結束。
新婚之夜也有鬧洞房的習俗。
新娘過門三天後,新娘的長輩親屬(包括父、母、姑、嬸、叔、舅等)來新郎家會親,蒙語稱為“益勒圪慶”。會親的來賓將到時,新婚夫婦需上前請安施禮,把來賓迎到家中。親家互換鼻煙壺,寒暄問安、讓座敬茶。新婚夫婦上前獻哈達行禮跪拜,然後擺席款待。會親賓客離開時,要在大門口擺桌置酒歡送。
新娘在婆家住一個月後,可以回孃家住一個月,叫“住對月”。一般是孃家派人來接,新郎可以不去。新娘離家前和回來時,必須給本族長輩行禮,以後凡出門都是這樣,直到生了孩子才不用行禮了。住對月時,新娘給婆家老年近親每人做一雙鞋。回婆家後,新娘把鞋交給婆婆,由她轉送。

歸化城喪葬

土默特地區蒙古族的喪葬形式,大致分為土葬(又叫生葬)、火葬(即熟葬)與天葬三種。
天葬:人死後,用布把屍體纏裹起來,請喇嘛唸經超度。過一二日,把屍體放在馬車上,讓屍體偏向車後,由死者家屬趕着馬車到野外,按照喇嘛指定的方向、地點驅車前進。屍體因車的波動,自行跌落在地面或山坡上,跌落處就是葬處。屍體落地,如果臉朝天,就是死者“昇天”;如果背部朝天,就認為死者“不得善”,要再請喇嘛來唸經,替死者超度。對落地的屍體,三天後親人再來查看。屍體如已被野獸吃掉,就算無罪歸天;如屍體仍在原處,被認為是有罪的人,“天不收”,需請喇嘛再給死者念免罪的超度經,並將屍體移於另外的地方,直至屍體被野獸或飛禽吃掉才算無罪歸天。因為蒙古族有一句俗語:“生時食肉,死後還肉。”
近代,土默特旗蒙族喪禮有所改變。貧苦的人死後,家屬把死者生前喜受的馬鞍、袍子、弓箭等遺物放在屍體旁。請喇嘛唸經,使死者早日升天。三天後,家屬將死者生前騎的馬備好鞍,喇嘛在馬的脖子上戴上有顏色的絲綢甩子,然後把屍體馱在馬上,其家人另騎一匹馬,跟在後邊向偏僻的野外緩慢地行進。到了人們不常遊牧的地方時,家人把屍體放在地上,把馬鞍卸下放好,讓屍體安穩地躺在馬鞍上,表示它永遠跟着主人的靈魂奔跑。最後,家人用一塊顏色深暗的哈達把屍體蓋好,磕頭後翻身上馬而去。
火葬(即熟葬):父母死後,移屍於帳門內左側,上蓋褐單。家中請喇嘛數人誦經。三日後,再由喇嘛選擇時辰,將死者身上衣物脱下,送給送屍的人。以皮繩縛屍,用牛奶數碗潑在門外,燒柏樹燻室內,然後將屍體馱至山後或比較高的地方,置於挖就的坑上,下架木柴點火燒化。燒比後以土蓋之,但不起墳,只在上面插木杆,掛上寫有經文的布旗。每逢吉日,在家請喇嘛誦經七日或五日,以示追悼,但不上墳祭掃。
後來,入殮儀式有所變化,棺木也被採用。棺木共分兩種形式,一般平民用長形棺木(即普通的棺材),而仕官貴族和信仰喇嘛教的信徒及喇嘛,多采用正方形的“轎式”棺木,蒙語叫“散德勒”。這種棺木先製作一個三尺見方、四尺多高的凸頂壽具,叫做“轎子”。“轎子”分底、蓋兩部分,底部有一個三尺五寸的架子,架子前後各有一對把手,架上有五寸高、略小於蓋子的平台。台的後方立一固定的木板,板上刻有花草。蓋是三尺見方、四尺高的凸頂、中空、無底的長方形體。凡裝用這種棺木的屍體,在死者未斷氣前或屍體尚未僵硬前,要趕快把屍體盤膝成坐姿,兩手相抱置於懷中,把頭用枕頭或其它衣物支垂於胸前,待其僵硬後,再入殮裝棺。
入殮前要請喇嘛一二人念免罪的“超度經”。這時不準其親人嚎陶痛哭。喇嘛認為,亡魂脱離肉體,最好快快離去,若家人哭泣留戀,亡魂不能安心離開。
入殮時,家人跪在周圍低頭默禱、燒紙磕頭,而後依喇嘛教所規定的三心(心、手心、足心)的位置,將屍體立坐平台上,背靠木板,額部用哈達扎靠在木板上。給死者嘴裏含上金銀之類的東西,手邊放些死旨生前喜愛之物。一切安置好後,把棺蓋蓋上,停放到選定的地方。直到這時,死者的親人才可嚎陶痛哭。
亡人棺木一般在三日內就得出殯埋葬。入殮後,死者的晚輩親屬都要身穿黑布孝衣跪靈致哀。有的富户在靈柩停放院中時,每日要請喇嘛唸經超度。開始是念“洗臉經”、“引魂經”,後來念“免罪經”。當喇嘛給死者念“免罪經”時,需將死者生前所愛的衣物、日常用品擺放在桌上。唸經完畢,這些東西都要獻給唸經的喇嘛,據説這是為死者免罪而贈的衣物。這種習俗一直延續到本世紀的三十年代。
土默特地區的蒙古族,出殯儀式與其他地方蒙民不同。從前,抬棺木不僱用外人,而是由死者的親屬和鄉親們幫助抬埋,有時也用畜力車拉運。出殯前,死者的兒子要 給諸親友報喪。來送葬的親友都帶來祭奠的食品,有的還給喇嘛一些唸經錢,表示對死者的關懷使其免罪。由遠地來奔喪的女性親戚,未進院中先得嚎陶大哭,有至在靈前的燒紙祭奠儀禮行畢才停止哭聲。
發喪日,男女晚輩親屬分左右兩排跪在靈前致哀。發靈時,靈前由一個孝子牽一匹鞍具齊備的“引魂馬”帶路,靈後是家人和喇嘛,再後是前來送葬的親友。
土默特地區蒙古族對喇嘛教很虔誠,亡人用過的衣服及“引魂馬”等。都要奉送給喇嘛。因此,在蒙民的喪禮中,給喇嘛的酬勞佔雲開支的絕大部分。
火葬時,把“轎子”放到柴禾上再點火。點火時,孝子們在向“轎子”磕頭後一律回家,不能在葬場停留。只留一個有經驗的人照管,以全部燒成灰為止。燒過之後,周圍壘一圈子,上面用草蓆蓋好。第三天清早,由死者的親屬去揀骨灰。去時每人帶白麪薄餅一張,筷子一雙(兩頭用金銀鉑包裹),揀骨灰時用筷子按腳、腿、胯、腰、胸、臂、頸、頭挾起,分別放在餅上。揀骨灰時,要留心有沒有火燒成的圓珠,據説這是舍利子,應另放。待全部揀完,按人體部位的順序放入瓦罐或木匣裏,用餅填滿,紅布扎口,連同剩餘的薄餅,一起捧送到僻靜的窪地或山溝,用大石蓋壓,然後磕頭致祭。蒙古族習俗,一般不起墳,只在上面插木杆,掛上寫有經文的布旗,每逢節日,在家請喇嘛湧經七日或五日,以示追悼。
埋葬棺木或骨灰後,三年內每逢週年日去墳地祭祀,有的人家還要邀請親友大擺宴席,也有的人家只在第三個週年祭祀。過了三週年以後就不再過週年了。以後是按每年的節令——春季的清明節、秋季的七月十五日和臘月三十日才去墳地祭祀。祭祀時,帶死者生前愛吃的食物,除用一部分祭奠外,餘下的分放兩處,男女各坐一處,分享祭奠的食物。此時,年長者把墳譜、家族史講給年輕人聽。祭祀日,即使遷往外地的人也必須回來祭祀。
到了民國初,受漢族文化的影響,完全改為土葬。備棺罩、弄燒紙、做紙紮、過百天,但戴孝仍戴黑孝布而不戴白布,也不在外邊貼孝子簿。有的蒙古族人家在起靈時,孝子們趴在路的中心。讓棺木朝身上舁過。葬禮、祭祀仍沿用舊習。

歸化城戲曲民俗

清代,長城內外的統一為塞外農業開發創造了條件。在遷徙到歸化土默特地區定居的漢人中,山西移民所佔比例最高。數以萬計的山西移民為呼和浩特地區的經濟建設做出了積極貢獻,從而也在呼和浩特地區形成了富有濃郁山西特色的移民文化,在風俗、戲劇、語言等方面表現尤為突出。
為了加強呼和浩特地區的軍事防禦,清政府在原來的歸化城外拓建了新的綏遠城,但民俗文化仍主要集中在舊城歸化。
隨着呼和浩特地區土地的開墾、商業發展,歸化城的漢族人口逐漸增加,其中山西人為多數,因此山西的地方劇種山西梆子在歸化城得以流行。但因駐防八旗軍官兵大多是由北京方面派來,加上左宗棠攻打馬化龍白彥虎,把湘軍、淮軍和水師營和洋槍隊開到歸包一帶,因此徽班子在城市盛行,並且跟着軍隊到鄉下演唱。歸化城最早的公慶園、慶喜園、嘉樂會館等演戲場所,開始都演稱為“徽班子”的“簧戲”,“徽班子”後來跟着“水師營”和“洋槍隊”回到南方以後,山西梆子才重新抬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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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歸化城市民欣賞戲曲的主要形式有3種:
免費觀看的“社戲”
清代歸化城商業極度繁榮,有眾多的商業社團。每逢節日,酬神獻戲活動蔚然成風,而其中晉商又扮演着重要角色。大約在乾隆年間,歸化城的“社戲”演出也由此發展繁榮起來。
由於演出地點在“十八半座廟”,台口一律向北方,一般是位於街頭巷尾、城邊村口的孤廟,當地人稱之為“野台子”,因此,“社戲”也叫做“野台子戲”。
歸化城的“社戲”演出很有特色。主要是活動密集,持續時間長;有組織、有安排;大眾可以免費觀看。
據記載:每年陰曆正月初四,“即有社開始演劇”,舊城由上柵子的平安社開始唱戲,緊接着各廟連續不斷地唱戲。例如,小東街的關帝廟在5月一個月內,只有3天歇台,一直持續“至九十月間”天寒地凍,“社戲”才停演。
“社戲”有白場和晚場,白場在午後開戲,晚場在天黑定以後開戲。而歸化城城市空間相對狹小,有時一天之內有好幾個廟唱戲,像三官廟、什王廟、南茶坊廟,一廟之內,甚至有好幾個劇團唱對台戲。
據史料記載:歸化城的“社戲”有具體詳細的安排,有正規的次序和紀律。各個社都有專門負責和聯繫接待劇團的“排官”,在演戲前幾天,“排官”要預先和劇團寫好“寫頭”,擇好日子,訂下戲譜,到指定的日子,劇團就按合同前往獻藝。唱戲的時候,演員要面向北方,説是給神唱戲,以示虔誠。台下觀眾男左女右,不得逾越。如有個別搗亂、起鬨者,專門維持秩序者將他反捆到台口旁的柱子上,任他出醜。
社戲”所聘請的劇團有許多是山西來的,約好時間,每年按時來。也有歸化城和土默川上的戲班子。所演的劇目全是古裝戲,晉劇如《明公斷》、《打金枝》等;大秧歌劇李壯壯的《轅門斬子》、《九件衣》等;道情戲如《李逵下山》、《殺樓》等。偶爾有玩藝班子(即二人台前身)湊合着在換場時候唱個小段兒。
清代,邊塞的歸化城裏文化娛樂活動相當匱乏,“社戲”這種大眾化的娛樂方式極大地豐富了歸化城市民的業餘生活。歸化城裏的“社戲”一直延續到民國初年。後因社會動亂,為了避免招惹是非,商户們才漸漸不再酬神獻戲了。
“小班館子”專唱小曲兒
對於相對富裕、有一定社會地位的上層商人和官員,他們欣賞戲曲的形式主要是“小館子”和“大館子”。歸化城的“小班館子”,是鹿茸市場由太原到此地而興起的。“小班館子”都開在歸化城比較僻靜的街上。
據記載,光緒年間,全城共有三家“小班館子”:大召東夾道的“景福居”,棋盤街的“榮生元”和三官廟街的“旺春園”。其中,“景福居”成立於嘉慶年間,年代最為久遠。“小班館子”是當時歸化城鹿茸客、茶莊、票號以及其他商號大老闆們交際應酬和尋歡作樂的地方。
“小班館子”不同於大戲,是一種專唱小曲的民間女藝人組織。主要是由歌女給顧客唱曲兒,除此之外,還可以應約到高級飯店中給顧客助興,在城內各廟唱“社戲”時,利用中午大戲休息的空隙,也登台為廣大觀眾舞蹈演唱,謂之“小班接台”。光緒年間歸化城“小班”中色藝俱佳的歌女,有“四村土地”(指現在呼和浩特的太平莊、新莊子、美岱和黑沙圖4個村的上水地,為城郊村莊中最肥沃的村子)和玉蓮子等人。各廟唱社戲進“小班接台”時,見戲台上臨時掛出一個寫有“優”字的木牌。
“大戲館子”重金聘請名角
清代,像“大盛魁”、“元盛德”和“天義德”這三大號請一次客,需分好幾天吃飯,每天赴宴的有五六百人。“小班館子”擺不下那麼多桌子;另外,到了冬天戲班不能在外邊出台。為了適應這種需要,又能排場宴客,又能聽戲的“大戲館子”在歸化城盛行起來,專演名班大戲。 據記載:光緒年間歸化城有兩個著名的“大戲館子”:“宴美園”和“同和園”。
在大戲館子吃飯看戲的多為商賈富庶、政客豪紳或其他講排場、講面子的人,也有商號的年青學徒到“大戲館子”中赴宴,多半是掌櫃叫去學習“人恭禮法”,所以誰也不會高聲喧譁,更不敢鼓掌叫好,戲場秩序非常安靜,劇詞能完全聽入耳中。
據記載:光緒年間,常駐在“宴美園”唱戲的,是“吉升班”。班裏有十三紅、飛來鳳、杏娃黑和杏兒生等;在“同和園”駐唱的是“長勝班”,藝人有千二紅、一杆旗、二奴旦等,他們都是由戲班從山西的“二州五縣”以重金聘來的“北路梆子”名角。
山西的“二州五縣”出來的演員,來到西口外以後,必須先在歸化城的“大戲館子”中唱紅,然後才能繼續搭班,到街上唱“社戲”或到四鄉唱“外台子戲”。他們在“大戲館子”唱好了,不僅能得到主人的賞識,還能得到看客的賞錢,更可以藉此揚名。因此相比“社戲”和“外台子戲”,他們在“大戲館子”中唱戲時,異常的賣力。
也有窮人中的戲迷們,在天寒地凍“社戲”停演出後,為了看戲,但又付不起飯錢,只好給看門的使幾個小費,進了園子後靠牆站着或貼靠在“通天柱”上看戲,稱為“看貼對子戲”。
在逐步發展豐富的過程中,清代歸化城的文化娛樂活動,歷經了蒙、漢、滿、回各民族文化以及山西、陝西、河北、山東等地域文化的融合,形成了呼和浩特地區獨具特色的民俗文化。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