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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人物類詞條編輯指南

鎖定
《歷史人物類詞條編輯指南》主要收集一些在編輯歷史人物類詞條時會遇到的各種問題,為有志於編輯歷史人物類詞條的作者提供一些關鍵性指南。
注:本指南所指的歷史人物不含黨史(軍史)人物。
中文名
歷史人物類詞條編輯指南
外文名
Historical characters category entries editorial guidelines
分    類
百度百科特色詞條編輯指南
類    型
歷史人物

歷史人物類詞條編輯指南名稱確定

由於歷史人物大多有各種各樣的別名,一般標準詞的判定可以參考二十五史的名字記載(國學網有二十五史的史書,特殊情況:陳勝本名陳涉,但陳勝作為通用名使用頻率遠大於陳涉,因而確定陳勝作為標準詞。再如晚清的孝貞顯皇后,也稱為慈安皇太后,因後者更廣為人知,便以其作為標準詞 [1]  ;對於一書多名、不同書不同名、姓氏或名字不詳或有爭議且無法定對錯的歷史人物,請諮詢評審確定標準名),此外,帝王類的目錄請按模板編輯。外國人物的標準詞可參考上海辭書出版社的《大辭海·世界歷史卷》(2011、2015年版皆可)。
除此之外的歷史人物需要有相對權威的來源來證明詞條為標準詞。
注:本指南所指的歷史人物不含黨史(軍史)人物(該類詞條的特色申請由du小炮兵直接管理)

歷史人物類詞條編輯指南名片編輯

歷史人物類詞條編輯指南內容簡介

歷史人物類詞條,概述可分為三到四段,第一段是人物的基本信息,姓名、曾用名(或原名、乳名、小名,有則寫)、生卒時間、字號、出生地、人物定義(詩人、文學家、政治家)等。
第二段是人物的主要經歷,注意挑重要經歷簡寫,不要完全照搬人物生平內容。
第三段是去世時間(如果史書沒有記載具體去世時間,則不寫)、諡號(或追諡)、追贈官職、追封爵位等。
第四段是人物的影響、成就,注意簡寫,不要完全照搬主要成就內容(此段不做強制要求)。

歷史人物類詞條編輯指南概述圖

如果該人物有傳世畫像、雕像的話,可採用為概述圖,但必須提供可靠參考資料至概述(如畫像、雕像上有清晰的人物名可不提供參考資料),具體格式可參考:張叔夜。圖片要清晰無任何水印,且與正文圖片不重複。
注:1、騰訊、新浪等網站歷史人物圖片也會出現張冠李戴的現象。因此,建議在找到圖片後,進行百度識圖。 2、PS合成的歷史人物圖片、影視劇照等不可引用為概述圖。

歷史人物類詞條編輯指南基本信息欄

請使用基本信息欄處【歷史-歷史人物】模板填寫,具體要求如下:
基本信息欄
本名
如:韓信
出生地
以古地名為準
別稱
後世對其的敬稱、曾用名等
出生時間
-
字號
李白,字太白,號青蓮居士
去世時間
-
所處時代
如:唐朝、宋朝或者中國(+朝代)
主要作品
作品較多者,挑重要的寫,最後標註“ 等”
民族族羣
如:漢族、鮮卑、契丹等(漢朝之前不要寫漢族,不填或者華夏族)
主要成就
-
自定義:諡號、廟號、尊號、年號、籍貫、信仰、爵位、官職、地位等其他

歷史人物類詞條編輯指南目錄結構

詞條中的目錄名稱、目錄順序、必要性及編寫內容,如下表:
目錄
關聯性
備註
人物生平
介紹歷史人物的一生,一般從人物傳記翻譯。
主要影響(帝王、宰相寫為政舉措)
主要填寫人物的重要成就、思想主張,後世影響等。
歷史評價
介紹各個時期人物、史籍(史書)、文獻、圖書對該詞條人物的評價。
軼事典故
介紹與該人物有關的歷史典故或逸聞趣事,內容簡潔,不宜長篇大論。
人際關係
介紹該人物的家族成員、老師、好友等。
主要作品
有作品傳世的歷史人物,簡要羅列其作品名稱。如果作品較多,可以整理成表,無需對作品具體內容展開詳細介紹。
人物爭議
介紹與該人物有關的爭議,如:生卒年、身世、籍貫、墓址考證等歷史問題。
後世紀念
介紹該人物的陵墓信息,和後世的紀念活動等。
史料索引
介紹記載該人物的史料,只列舉史料名稱,史料中的內容不展開描述。
藝術形象
可以分為文學形象和影視形象,文學形象為小説描寫,影視形象為各電影/電視劇的飾演者。
補充説明
1、關聯性強是指特色詞條必須包含的內容,弱表示不做強制要求,但如果該人物確有多項關聯性弱的內容(主要作品、人物爭議、後世紀念、史料記載、藝術形象)能夠整理並列舉到詞條中,應全部列舉。
2、申請特色詞條時4個強目錄缺一不可,且總體不能少於5個一級目錄;申請初優則人物生平、主要影響/為政舉措/主要作品(三選一)、人物評價3個強目錄缺一不可,其他目錄不做限制。
3、詞條的每個目錄都需要有可靠的參考資料,如內容較多時,參考資料覆蓋率不能少於50%(人物評價參考資料覆蓋率應達到百分之百,且評價內容與參考資料應逐段對應);同時詞條整體的參考資料應覆蓋詞條內容的70%以上且來源不能單一。
4、除人物評價外不宜直接引用史料原文,如果確需引用,應少量引用並在文言文後用白話文敍述其大意。
5、歷史人物涉及的時間,民國前應使用農曆日期,民國開始應使用公曆日期。
6、目錄結構未涉及內容,可考慮增設目錄,具體可根據評審意見修改。
7、特色申請時,全文字數不得少於1000字(不含標點),其中人物生平字數不得少於500字(不含標點)。

歷史人物類詞條編輯指南編寫規範

歷史人物類詞條編輯指南人物生平

系統介紹歷史人物的一生,一般從歷史人物傳記翻譯,翻譯時注意要將文言文都翻譯為白話文,日期採用公曆+(年號)的形式,如:189年(中平六年),或採用年號+(公曆)的形式,如:中平六年(189年),兩種形式皆可,但要注意全文應保持一種形式。對於月和日,公曆時間用小寫,農曆時間用大寫,為了更加容易區別,可在月份前加上農曆等字眼。一般來説,100年以前必須要加上公元二字,如公元99年,公元100年以後可以不必加上公元二字,如101年可不寫成公元101年。因人物生平內容較多,所以需要根據具體內容設置二級目錄,應不少於四個二級目錄。
注:原則上,人物生平內容少於500字的人物不能申請特色,但如果該人物較知名,可向歷史人物類評審諮詢,經評審評估同意後(評審需在歷史評審交流羣發起討論,經多數人同意)也可申請特色。這種情況下,二級目錄不做限制,看評審要求。申請初優則不受此規則限制。

歷史人物類詞條編輯指南主要影響

主要影響主要介紹人物的重要成就(帝王、宰相可寫為政舉措,如有個人成就,可以額外添加主要影響目錄),可以從以下方面敍述:
政治
主要闡述施政方針、措施和成就等信息。
軍事
主要闡述軍事制度和內外戰爭及其結果等信息。
經濟
主要闡述經濟措施及經濟成就等信息。
文化
主要闡述文化措施及文化成就等信息。
民族
主要闡述統治範圍內的民族種類、民族政策和民族關係等信息。
外交
主要闡述外交政策和外交局面、形勢等信息。
社會
主要闡述人口規模、社會風氣和社會環境等信息。
其他
以上未涉及的一些成就和措施等。
注:除以上內容外還可介紹人物的思想主張、後世影響、後世地位等。

歷史人物類詞條編輯指南歷史評價

介紹各個時期人物對該詞條人物的評價,在有條件的情況下,還應涉及史籍(史書)、圖書文獻上的評價。注意按照時間順序排列評價,不要設置總評和歷代評價二級目錄;如果是知名人物,內容應儘量豐富。

歷史人物類詞條編輯指南軼事典故

介紹歷史人物的典故,一般出自野史,或者正史裏比較神話式的記載(如韓擒虎見到小鬼接他當閻王)。二級目錄根據每一個人物的具體情況而定。比如:“野史傳説”、“成語典故”等信息。
軼事典故注意要言簡意賅,敍述重點。如果有人物對話,要有選擇截取,避免出現你一言我一語講故事的情形。整體篇幅不宜超過人物生平整體篇幅的二分之一。

歷史人物類詞條編輯指南人際關係

介紹該人物的家族成員,如家世(包括先祖和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子女、後代子嗣(包括該人物孫子輩往後的世系)等;此外,還可以介紹人物的老師、學生、好友、故交等,但這些人應該與該人物具有強關聯性。

歷史人物類詞條編輯指南主要作品

對於有作品傳世的歷史人物,簡要羅列其作品名稱。如果作品較多,可以整理成表(可參考詞條:曹操),注意無需對作品具體內容展開詳細介紹,添加內鏈引導到具體詞條即可。

歷史人物類詞條編輯指南人物爭議

介紹該人物的一些爭議,如:身世、生卒年、籍貫、死因、墓址等歷史問題,要注意內容應該與該人物具有強相關性(可參考詞條:朱元璋愛新覺羅·玄燁)。而且應該注意,在敍述沒有明確結論的爭議時,不要有傾向性措辭,如“某某對某某的認識存在嚴重不足”、“某某的觀點是錯誤的”或“某某的觀點很正確”等。

歷史人物類詞條編輯指南後世紀念

介紹該人物的陵墓信息,和後世的紀念活動(如該人物的碑、廟祠、墓誌、故居、紀念園、書屋、學堂、遺址、遺蹟,以該人物名字命名的城市、縣、鄉鎮、村莊、街道、橋、路、巷等地名或地點,以該人物名字命名的學校、公園、博物館、藝術館、艦艇,以及與該人物有關的節日、廟會、紀念日、郵票、首日封、紀念幣、學術研討會、小行星、食品、菜餚等)。根據內容可以設置不同的二級目錄。

歷史人物類詞條編輯指南史料索引

介紹涉及該人物的相關史料,注意不要大篇幅或者一字不差的羅列文言文,只需要列篇名即可,如:《史記·卷十二·孝武本紀第十二》。

歷史人物類詞條編輯指南藝術形象

可以分為文學形象、影視形象和其他:
文學形象為小説描寫,注意選取重要小説的相關描寫,要簡略,不要長篇大論(可參考詞條:程咬金
影視形象為出現過該人物的電影/電視劇,應寫清飾演者,可以用表格列舉,該部分內容參考資料如沒有可靠新聞,可以使用時光網、1905電影網影視頁面,但不能使用豆瓣電影作為參考資料。
其他,如遊戲等,注意選取知名遊戲中角色的相關描寫,要簡略。
注:當只有一種形象時,可直接將其設為一級目錄,取代藝術形象。

歷史人物類詞條編輯指南參考資料來源要求

歷史人物類詞條編輯指南總體規則

1.原則上所有內容更新都需提供參考資料佐證
2.歷史類內容根據信息點的複雜程度、查證難度、是否存在爭議等區分為『基礎信息點』和『專業信息點』
『基礎信息點』:一般是較為客觀、無需主觀判斷、無爭議的信息點,如歷史人物的姓名、性別、所處時代、職務等
『專業信息點』:一般是較為複雜、查證難度較大、具有一定爭議或涉及主觀判斷的信息點,這類信息點一般需要專業人士查閲資料後判斷或需要遵從權威參考資料的定性。如歷史人物的評價、思想理念主張、史料記載等。
3.歷史類參考資料分為A、B、C三個等級,可靠等級依次降低:A>B>C ;不同的信息點使用不同等級的參考資料進行佐證,AB類參可佐證『專業信息點』,C 類參考資料只能用於「基礎信息點』;

歷史人物類詞條編輯指南A類參考資料

  • 定義:可查證的,專業的且經過同行評議的信息源,或非常權威的參考資料。如中央政府機構網站、央媒、國家認定的學術期刊、學術出版物、學術網站等。包括以上機構在自媒體平台認證的官方賬號。
  • 適用範圍:所有信息點

歷史人物類詞條編輯指南B類參考資料

  • 定義:可查證的,有一定專業性但未經過同行評議的,或有部分權威性的參考資料。如地方政府機構的官網、公眾類媒體&門户網站的專業歷史內容、普通高校官方平台、正規出版社官方平台、地方方誌辦/黨史辦/檔案館/公立博物館的官方平台、史料及史料類網站(需為非盈利且受到學界或權威央媒認可的網站)等。
  • 適用範圍:基礎信息點、部分專業信息點

歷史人物類詞條編輯指南C類參考資料

  • 定義:內容生產不一定嚴格遵循學術規範,不具有很強的權威性,但是是正規平台生產或轉載,經過了一定的審核,且有具體的責任人/機構的參考資料。如正規非盈利組織網站、公眾媒體&門户網站自撰的普通文史內容等。
  • 適用範圍:該類參考資料使用受限,僅『基礎信息點』可用

歷史人物類詞條編輯指南不可用參考資料

  • 定義:不專業的、無法查證的、違法違規抄襲的信息源
  • 包括但不限於:需付費才能看到內容的網站(如商業數據庫)、UGC 論壇博客、未經平台認證的自媒體、普通個人網站、電商網站、無備案資質的網站、網絡百科、抄襲搬運類網站、違法違規的網站、列入黑名單的出版物等。

歷史人物類詞條編輯指南其他問題

1.讓路原則:若詞條原版本內容與修改版本內容產生衝突,則以參考資料權威性更高的內容為準,即低等級參考資料讓路高等級參考資料。
例:詞條原內容佐證的參為C等級參考資料,用户修改版本的內容佐證的參為A或B等級參考資料,則根據讓路原則,該版本可通過。反之,則不能通過。
2.專業評審介入:若詞條原版本內容與修改版本內容產生衝突,且二者參考資料等級相同,或者修改的內容涉及爭議,此時官方的專業評審將介入詞條的評審過程,來判定哪個版本更加準確,並會將相關內容修改至更加完善,以此來避免無效編輯戰。
3.關於轉載的説明:
- 若B類參考資料轉載自A類參考資料,則視同A類參考資料。
- C類參中除自媒體號外,若轉載自A、B類參考資料,可視同A、B類參考資料;自媒體號僅可視為 C類參使用。(此處的自媒體號,不包括上述 A\B 類參在自媒體平台開設的官方賬號)
- C類參若轉載自另一C類參,則參考資料不可用。
4.若提交的參考資料為文獻類,需注意必須提供以下信息,缺一不可:
  • 圖書:作者/編者、書名、出版社 、出版時間,頁碼
例:任繼愈主編:《中國哲學發展史(先秦卷)》, 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 25 頁。
  • 學位論文:作者、論文名、論文性質(學士/碩士/博士)、畢業院校、時間,頁碼
例:方明東:《羅隆基政治思想研究(1913-1949)》,博士學位論文,北京師範大學歷史系,2000 年,第 67 頁。
  • 期刊:作者、文章名、期刊名、卷期(第X年第 X期,第 X 卷第 X 期)
例1:何齡修: 《讀顧誠〈南明史〉》,《中國史研究》 1998 年第 3 期
例2:汪疑今:《江蘇的小農及其副業》,《中國經濟》第 4 卷第 6 期,1936 年 6 月 15 日。
5.若參考資料為古籍,如《史記》《資治通鑑》《論語》等,必須列出具體引用的那段原文,或原文網址,或完整的圖書出版信息。
  • 若將古籍視為古書,則需提供書名、卷次、引用的原文
  • 若將古籍視為網絡參考資料,則需提供古籍的網址鏈接
  • 若將古籍視為現代出版物,則需按照第4條的要求提供具體信息

歷史人物類詞條編輯指南通用要求

剔除弱相關內容
百科詞條不應該是檔案簿或者八卦小報,應對內容作出一些取捨,不應事無鉅細的去撰寫。
修改主觀性、時效性描述
  1. 包含立場性(如:我、我國、外國)、時效性(如:今年、近幾年)言辭。解決方式:我國修改為中國,國外可修改為中國之外。有時可用世界代替,時效性的措辭搜索出具體資料時間來確定。
  2. 新聞用語:據悉、相關新聞、XX向XX記者説、根據XX媒體報道。
  3. 主觀用詞:如傑出、著名、知名、名臣、名將等應慎重使用。
  4. 加入個人的主觀想法(如:我覺得,我以為),對於某個編輯主觀認為某件事是錯的,可以直接刪除,如有史料佐證,則加以整理,去除這類主觀詞彙,對於有爭議內容,不要用到“一定”“絕對”這類肯定式語氣
內容重複
重複説明的內容需要刪除,允許出現必要的少有重複。注:特色詞條傾向於名片作為簡介,正文內容不宜再寫“簡介/概述/基本信息”等概要性目錄,資料可分解到名片或其他目錄中。
正文排版
  1. 二級目錄氾濫:如果二級目錄下內容過少,可以直接修改為粗體以免影響閲讀(不包括人物生平)。
  2. 空白空格:目錄和圖文之間不要存在無意義的空白和空格,如果圖片留白過多,此時要考慮是否需要這麼多圖片以及圖片加的地方是否文字太少,需要把這兩種情況的圖片移動到其他位置下或刪除。
  3. 善用功能:羅列文字根據具體情況可以採用表格展示,如主要作品。
圖片圖冊
  1. 正文圖冊:歷史人物詞條不對圖片數做具體要求,但不可出現內容完全一樣的圖片。且由於圖冊要求需要為同一主題,故不能把畫像、故居、墓址、影視形象全部放在同一個圖冊中,可以放置幾個不同主題的圖冊。
  2. 圖片質量要求:圖片像素不能過低(放大後不模糊),包含影響閲讀的水印、LOGO、廣告網址。解決方式:替換為有正規來源的高質量圖片。
  3. 圖片排版應儘量少使頁面出現空白。圖片光標可移至段落最前面,以避免出現無意義空格。
細節規範
  1. 標點符號:正確使用標點符號,詞條內大部分地方為中文標點【英文括號“()” 、豎版括號“「」” → 中文括號 “()”、英文逗號“,” → 中文逗號“,”)】,但小數點(1.1 → 1.1)、序號等地方為英文標點。
  2. 不使用半角符號,常見錯誤標點為 ( ) , . :
  3. 在段落中,當連續多段內容都來自同一參考資料時,可以僅在引用的最後使用角標。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