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森林部隊

鎖定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森林部隊:擔負森林防火、滅火任務的武警部隊。前身是中國人民解放軍野戰部隊,於1948年組建,1978年實行義務兵役制,1988年列入武警部隊編制序列並改現名,1999年歸武警總部和國家林業主管部門領導。
1999年,國務院、中央軍委決定組建武警森林指揮部,實行武警總部和國家林業主管部門雙重領導體制,由武警總部對其軍事、政治、後勤工作實施統一領導,國家林業主管部門負責其業務工作。
2018年3月21日,中共中央印發了《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武警部隊不再領導管理武警黃金、森林、水電部隊。按照先移交、後整編的方式,將武警黃金、森林、水電部隊整體移交國家有關職能部門,官兵集體轉業改編為非現役專業隊伍。
武警森林部隊轉為非現役專業隊伍後,現役編制轉為行政編制,併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承擔森林滅火等應急救援任務,發揮國家應急救援專業隊作用。
2018年10月,中辦、國辦印發《組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框架方案 [1]  ,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建立統一高效的領導指揮體系。應急管理部設立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分別作為消防救援隊伍、森林消防隊伍的領導指揮機關。 [2]  森林消防總隊以下單位保持原建制。 [1] 
中文名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森林部隊
簡    稱
武警森林部隊
類    別
部隊
原隸屬
武警和國家林業部門雙重領導
組建時間
1948年
現隸屬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 [2] 
轉隸時間
2018年 [1]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森林部隊歷史沿革

武警森林部隊 武警森林部隊
武警森林部隊可以追溯到1948年東北行政委員會在合江省(今黑龍江省東部)、松江省(今黑龍江省東南部)、龍江省(今黑龍江省齊齊哈爾西部)、吉林省組建的武裝護林隊。
1954年,武裝護林隊改編為森林警察。
1978年4月,森林警察部隊實行義務兵役制,連以下幹部轉為現役,營以上幹部和部分士兵仍實行職業制。
1988年1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批准,森林部隊正式列入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序列,全部轉為現役,由國務院林業部和公安部雙重領導,以林業部領導為主。部隊執行森林防火滅火任務時,受各級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指揮。
1999年2月,為加強管理和便於指揮,武警森林部隊實行武警總部和國家林業局雙重領導管理體制,成立武警森林指揮部,統一領導全國森林部隊。之後,在森林防火滅火任務較重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相繼建立了武警森林總隊。
2001年國務院、中央軍委批准組建武警四川、西藏、新疆森林總隊,
2002年10月,為響應黨中央西部大開發戰略決策,來自全國各地的武警森林官兵奔赴四川、西藏、新疆三個省、自治區,開始履行保護西部生態環境的重任。
2007年黨的十七大報告中首次提出“建設生態文明”。其後半年的時間,武警福建、甘肅森林總隊和森林指揮部機動支隊分別在福州、蘭州和北京成立。
2010年2月8日,武警森林指揮部駐皖部隊正式進駐安徽黃山市
為了更好地履行護林防火職責,武警森林部隊指揮部組建了直升機支隊。
2014年3月14日,武警森林指揮部直升機支隊組織跨晝夜飛行訓練。作為我國唯一一支承擔森林防火滅火任務的空中武裝力量,該支隊按照能打仗、打勝仗的目標要求,將直升機夜間執行搶險救援任務能力作為提升部隊戰鬥力的關鍵環節,連續高強度、大場次組織跨晝夜飛行訓練,研訓直升機夜間防火滅火戰法,錘鍊部隊全天候作戰能力。 [3] 
2018年3月21日,中共中央印發了《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武警部隊不再領導管理武警黃金、森林、水電部隊。按照先移交、後整編的方式,將武警黃金、森林、水電部隊整體移交國家有關職能部門,官兵集體轉業改編為非現役專業隊伍。
武警森林部隊轉為非現役專業隊伍後,現役編制轉為行政編制,併入應急管理部,承擔森林滅火等應急救援任務,發揮國家應急救援專業隊作用。 [4] 
2018年10月,中辦、國辦印發《組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框架方案》 [1]  ,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建立統一高效的領導指揮體系。應急管理部設立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分別作為消防救援隊伍、森林消防隊伍的領導指揮機關。 [2]  森林消防總隊以下單位保持原建制。 [1]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森林部隊基本任務

基本任務是:預防和撲救森林(草原)火災,保護森林(草原)資源,依法執行國家賦予的維護社會穩定等任務。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森林部隊主要貢獻

森林部隊1988年列入武警部隊序列以來,管護國有重點林區、草原,撲滅森林火災數千起,使全國森林受害面積平均下降90%以上,挽救了大量國家和人民財產,為國家經濟建設和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作出了重大貢獻。武警森林部隊由武警總部領導指揮,在業務上接受國家林業局指導,實行指揮部―總隊―支隊為主的領導指揮體制;設有森林指揮部,下轄若干總隊。內蒙古、吉林、黑龍江、重慶、四川、雲南、西藏、新疆等省(自治區、直轄市)設森林總隊,在森林(草原)豐富的地(州、盟、市)、縣(旗、市)配置支隊或大隊。有的總隊還編有機降大隊,擔負空中滅火和空中機動任務。武警森林部隊裝備有比較先進的滅火專用設備,包括直升機、運輸機,裝甲車、特種車等各種車輛,風力滅火機、滅火水槍等各種滅火裝備,以及衞星定位儀、對講機、海事衞星電話等各種通信設施。為適應森林(草原)保護的需要,武警森林部隊將進一步完善指揮體制,調整組織編制,運用高科技手段,提高快速反應能力,改善滅火裝備,在森林(草原)保護中發揮更大作用。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