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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術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
鎖定
- 中文名
- 武術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
- 分 類
- 標準
武術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比賽項目
一級武士(一級運動員):全國武術錦標賽中規定的全能項目及單項。
二級武士(二級運動員):全國武術錦標賽中規定的全能項目及單項。
三級武士(三級運動員):任何拳術、器械、對練共三項。
武童(少年運動員):任何拳術、器械,任選兩項。
武術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等級標準
一、國際運動健將
1、世界武術錦標賽或世界盃武術比賽中,套路全能或單項前3名者;
2、散打各級別前三名者。
二、 運動健將
(一)世界青少年錦標賽套路青年組單項前三名;
(二) 世界青少年錦標賽散打前三名;
(四) 全國運動會武術散打決賽、全國武術散打錦標賽、全 國武術散打冠軍賽前三名。
三、 一級運動員
(二) 全國武術太極拳錦標賽單項第一名(不含中、老年組);
(三)全國青少年武術套路錦標賽、冠軍賽八組單項前六名,B組單項前三名;
(四) 全國武術散打錦標賽、全國武術散打冠軍賽第四至十二名;
(五) 全國青少年武術散打錦標賽前六名。
(六) 全國武術學校武術套路比賽全能前三名,全國武術學 校武術散打比賽各級別前三名。
四、 二級運動員
(一) 全國青少年武術套路錦標賽、冠軍賽B組單項第四至六名;
(二) 全國武術學校武術套路比賽全能第四至六名,全國武術學校武術散打比賽各級別第四至六名;
(三) 省、自治區、直轄市體育局主辦的綜合運動會或錦標賽武術套路、武術散打前三名。
五、 三級運動員
省、自治區、直轄市體育局主辦的綜合運動會或錦標賽武術套路、武術散打第四至六名。
評分規定
(一)國際武英級(國際級健將):比賽時的評分裁判必須是國際級裁判員。
(二)武英級(運動健將):比賽時的評分裁判中,至少有兩名國家級裁判員,其餘必須是一級裁判員。散打的執行裁判至少有兩名國家級裁判員。
(三)一級武士(一級運動員):比賽時的評分裁判中,至少有兩名國家級裁判員或以上,其餘必須是一級裁判員。散打的執行裁判至少有兩名國家級裁判員。
(四)二級武士(二級運動員):比賽時的評分裁判中,至少有兩名一級裁判員,其餘必須是二級裁判員。散打的執行裁判至少有兩名一級裁判員。
(五)三級武士(三級運動員):比賽時的評分裁判中,至少有兩名二級裁判員。散打的執行裁判至少有兩名二級裁判員。
(六)武童(少年運動員):比賽時的評分裁判中,至少有兩名等級裁判員。
武術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備註説明
(二)比賽的有關規定按競賽規則執行。
(三)武童稱號的獲得者,年齡必須在十六週歲以下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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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體育總局關於印發《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2010-02-26[引用日期2021-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