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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生態環境局

鎖定
武漢市生態環境局是武漢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湖北省武漢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2] 
中文名
武漢市生態環境局
外文名
Wuhan Ecology and Environment Bureau
單位性質
國家行政機關
隸屬關係
湖北武漢市人民政府工作組成部門

武漢市生態環境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生態環境基本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地方生態環境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起草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草案。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並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和水功能區劃。組織擬訂生態環境地方標準和技術規範。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二)負責全市重大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跨區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區級政府對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牽頭指導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協調解決有關跨區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重點區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三)負責全市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擬訂大氣、水、土壤、噪聲等環境管理制度以及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污染防治措施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按規定負責做好排污口管理和水污染源排放管控工作。組織指導城鄉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監督指導區域大氣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建立有關協作機制。
(四)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組織編制生態保護規劃,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配合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和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參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
(五)負責全市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監督管理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安全,監督管理核技術應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六)負責全市生態環境准入的監督管理。按國家和省、市規定審批或審查重大開發建設區域、規劃、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擬訂並組織實施生態環境准入清單。
(七)統一負責全市生態環境監督執法。組織開展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組織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督執法。負責跨區重大生態環境違法問題的查處。
(八)組織協調全市配合中央和省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協調推進中央和省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
(九)負責監督管理全市減排目標的落實。組織落實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排污許可證制度,監督檢查各區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
(十)負責全市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組織擬訂並實施應對氣候變化的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市承擔的國家履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相關工作。
(十一)負責提出全市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生態環境監測工作。組織實施生態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組織實施生態環境執法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温室氣體減排監測、應急監測,配合開展生態環境質量狀況調查評價、預警預測等相關工作。組織建設和管理生態環境監測網。統一發布全市生態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生態環境信息。
(十三)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市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計劃,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
(十四)開展全市生態環境科技和對外合作交流工作。組織生態環境重大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範,推動生態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參與指導推動循環經濟和生態環保產業發展。組織協調有關生態環境國際條約市內履約活動,參與處理涉外生態環境事務。
(十五)按規定承擔全面從嚴治黨、國家安全、意識形態、綜治維穩、精神文明建設、安全生產、保密等主體責任。
(十六)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市生態環境局要統一行使生態和城鄉各類污染排放監管與行政執法職責,切實履行監管責任,組織全面落實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和環境質量底線,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保障全市生態安全,建設美麗武漢。

武漢市生態環境局內設機構

  • 機關黨委
  • 組織人事處
  • 科技監測處
  • 土壤生態環境處
  • 大氣環境處
  • 水生態環境處
  • 自然生態保護處
  • 綜合處(應急與輻射處)
  • 行政審批處(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處)
  • 財務處
  • 政策法規處
  • 督察協調處
  • 辦公室

武漢市生態環境局直屬單位

  • 武漢市環境宣傳教育中心
  • 武漢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管理中心
  • 武漢市環境監察支隊(武漢市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中心)
  • 武漢市環境監測中心
  • 武漢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武漢市環境技術審查中心)
  • 武漢市環境信息中心
武漢市生態環境局東湖生態旅遊風景區分局
一、單位名稱:武漢市生態環境局東湖生態旅遊風景區分局
二、主要職責
1、檢查、監督東湖生態旅遊風景區及外圍保護地帶內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個體經營者執行環境保護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定、標準。
2、參與制定東湖生態旅遊風景區總體規劃,組織編制東湖生態旅遊風景區環境保護規劃及計劃,並負責批准後監督實施。
3、負責轄區污染源的調查和污染源排放申報登記及發放排污許可證工作,做好轄區內污染源限期治理工作,並實行污染集中控制,對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進行現場執法檢查。
4、負責轄區總投資在5000萬元以下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審批及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的組織實施,協助市環保局對總投資在5000萬元以上的建設項目進行環保審批和管理。
5、依法對轄區企、事業單位、個體經營者排放的污染物進行監測、監督、管理、依法徵收排污費、超標準排污費。
6、負責東湖生態旅遊風景區及外圍保護地帶生態環境的保護,協調並監督轄區內生物多樣性、野生動植物及珍稀瀕危物種的保護工作,加強其風景資源和自然資源開發建設過程中的監督管理,防治植被破壞和水土流失。
7、負責轄區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的完成及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組織協調工作。
8、負責組織轄區的環境監測工作,掌握環境質量狀況和發展趨勢,提出有關改善東湖生態旅遊風景區環境質量的對策。
9、負責調查、處理轄區環境污染事故,調解環境糾紛,依法查處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破壞自然生態環境、旅遊資源的行為,並對東湖風景區名勝進行保護。
10、負責轄區內的環境統計,協調科研及環保產業工作,負責協調東湖周邊地區大專院校環保產業工作,負責轄區內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
11、負責組織管理轄區內單位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實施和認證工作。
12、負責辦理各級人大、政協涉及轄區的環境提(議)案和環境保護信訪工作,處理轄區內環保“110”投訴。
三、單位地址
武漢市東湖風景區黃鸝小區東南角 [3] 
武漢市輻射和危險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管理中心
一、單位名稱
武漢市輻射和危險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管理中心(武漢市環境污染治理工程管理中心)
二、主要職責
承擔全市輻射、醫療廢物和危險廢物污染防治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擬定相關行政許可事項意見報局審批。負責依照規定實施審批頒發輻射安全許可證工作;負責醫療危險廢物、危險廢物處理處置或轉移的審批;負責全市危險廢物申報登記管理,建立危險廢物管理數據庫;負責與輻射、危險廢物有關的投訴的調查處理;組織重大或跨行政區劃並與輻射、危險廢物有關的污染事故和糾紛的調查處理;負責與輻射、危險廢物有關的環境污染事件後期危險廢物的處理;負責組織直管企業以外的污染源輻射和危險廢物環境監察;組織編制全市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環境污染治理工程招投標工作;負責環保產業協會的日常工作。
三、單位地址
武漢市江漢區新華路422號 [4] 

武漢市生態環境局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張朝輝
黨組成員、副局長:張作波
黨組成員、副局長:張頡
黨組成員、副局長:任憲友
黨組成員、總工程師:羅巍 [5]  [7] 

武漢市生態環境局獲得榮譽

2023年2月,入選擬確認保留武漢市文明單位稱號名單。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