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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消費者協會

鎖定
武漢市消費者協會1985年8月3日成立,其後依法肩負起保護廣大消費者權益工作的重任。
2020年1月3日,武漢市民政局將武漢市消費者協會列入社會組織活動異常名錄。
中文名
武漢市消費者協會
所屬地區
武漢市
類    型
消費者
屬    性
協會

武漢市消費者協會受理範圍

不予受理範圍
一、經營者之間購、銷活動方面的糾紛;
二、消費者個人私下交易糾紛;
三、商品超過規定的保修期和保證期;
四、商品標明是“處理品”的;(沒有真實説明處理原因的除外)
五、末按商品使用説明安裝、使用、保管、自行拆動而導致商品損壞或人身危害的;
六、被投訴方不明確的;
七、爭議雙方曾達成調解協議並已執行,而且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
八、法院、仲裁機構或有關行政部門己受理調查和處理的;
九、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的;
受理投訴範圍
一、根據《消法》關於“消費者的權利”的九項規定,受理消費者受到損害的投訴。
二、根據《消法》關於“經營者的義務”的十項規定,受理消費者對經營者未履行法定義務的投訴。
三、受理農民購買、使用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種子、化肥、農藥、農膜、農機具等生產資料其權益受到損害的投訴。

武漢市消費者協會協會事件

被列入社會組織活動異常名錄
2020年1月3日,武漢市民政局發佈公告:經調查,武漢市消費者協會等市級社會組織存在未按照規定時限和要求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2018年度工作報告的情況。現依據《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民政部令第60號)第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決定將其列入社會組織活動異常名錄。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