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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洪山區司法局

鎖定
武漢市洪山區司法局,是武漢市洪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中文名
武漢市洪山區司法局
辦公地址
武漢市洪山區雄楚大道436號

武漢市洪山區司法局主要職責

1.承擔全面依法治區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區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相關重大決策督察工作。
2.承擔區政府規範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的具體工作。承擔區政府簽署的經濟文件審查工作。承擔政府政務信息公開法制審查工作。承擔區政府各部門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工作。
3.承擔統籌推進全區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全區依法行政工作。統一行使區政府、區政府各部門的行政複議權,負責區政府和區政府各部門的行政複議和應訴案件辦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區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辦申請區政府裁決的行政複議案件工作。
4.負責綜合協調全區行政執法工作。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負責區政府行政執法監督的具體工作。負責區政府法律顧問事務,指導區政府各部門的法律顧問工作。
5.承擔統籌規劃全區法治社會建設責任。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和對外法治宣傳工作。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全區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選任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區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指導推進全區司法所建設。
6.指導、管理全區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7.承擔全區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統籌和佈局全區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全區律師、法律援助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
8.負責擬定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科技和信息化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監督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科技和信息化體系建設管理工作。
9.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服裝和警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本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
10.負責規劃、協調、指導全區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
11.根據有關規定,承擔全面從嚴治黨、國家安全、意識形態、綜治維穩、精神文明建設、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保密等主體責任。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12.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負責區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協調工作,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法律服務行業監管方式,落實監管責任,推動全區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熱線、網絡三大平台融合發展,推進基本公共法律服務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務服務改革和質量。 [2] 

武漢市洪山區司法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
法治科(普法科)
行政複議應訴科
行政執法監督科
基層指導科
公共法律服務管理科
律師工作管理科
裝備財務管理科
政治(警務)處
社區矯正工作管理局
珞南司法所
關山司法所
獅子山司法所
梨園司法所
和平司法所
洪山司法所
張家灣司法所
青菱司法所
卓刀泉司法所
天興司法所 [2] 

武漢市洪山區司法局現任領導

局長:鄧愛華 [3-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