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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江岸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鎖定
- 中文名
- 武漢市江岸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隸 屬
- 武漢市江岸區人民政府
武漢市江岸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根據全區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制訂全區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計劃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全區公共租賃住房的監督管理。負責建立和完善全區公共租賃住房保障體系,監督管理全區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籌集、出租等工作。
(三)配合市主管部門進行全區房地產開發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區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合同備案登記管理工作。配合市主管部門進行房地產開發項目監督管理,全區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預(銷)售許可,全區房地產開發行業的管理。
(四)負責全區房地產市場的監督管理。按權限負責建立和完善全區房地產市場體系。負責組織實施房地產市場秩序整治工作。
(五)負責全區房產交易監管工作。按上級要求開展相關房屋測繪(房屋面積)工作。負責商品房網籤備案管理。負責房屋交易核查工作。負責落實私房政策指導工作。
(六)負責全區房屋租賃監督管理。按權限負責全區房屋租賃市場行業監督管理。負責全區房地產中介行業監督與管理。
(七)負責全區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轄區物業管理區域劃分、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和物業承接查驗等物業管理活動的指導和監督。負責物業服務質量考評工作。負責全區物業服務行業管理。
(八)負責全區房屋使用安全的監督管理。監督指導全區房屋的安全鑑定、危房治理工作。指導全區危險房屋管理及應急搶險工作。負責全區優秀歷史建築保護的監督管理。
(九)負責全區有關房屋資金的監督管理。配合有關部門指導監督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指導和監督商品住宅、公有住宅維修資金的歸集和使用。
(十)負責全區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貫徹執行並指導全區轄區內有關單位住房制度改革政策。
(十一)按規定開展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的相關行政執法工作,協調處理各類投訴和糾紛。負責相關行政複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二)指導全區物業管理協會的工作。
(十三)按規定承擔全面從嚴治黨、國家安全、意識形態、綜治維穩、精神文明建設、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保密等主體責任。
武漢市江岸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
物業監管科
住房改革和住房保障科
武漢市江岸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現任領導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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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武漢市江岸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武漢市江岸區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19-05-31]
- 2. 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機構職能-機構設置 .江岸區政府[引用日期2020-09-11]
- 3. 內設部門-機構設置 .江岸區政府[引用日期2020-09-11]
- 4. 江岸區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一次會議,新任命一批國家工作人員 .微信公眾平台[引用日期2022-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