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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江岸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鎖定
武漢市江岸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是武漢市江岸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中文名
武漢市江岸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隸    屬
武漢市江岸區人民政府

武漢市江岸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根據全區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制訂全區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計劃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全區公共租賃住房的監督管理。負責建立和完善全區公共租賃住房保障體系,監督管理全區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籌集、出租等工作。
(三)配合市主管部門進行全區房地產開發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區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合同備案登記管理工作。配合市主管部門進行房地產開發項目監督管理,全區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預(銷)售許可,全區房地產開發行業的管理。
(四)負責全區房地產市場的監督管理。按權限負責建立和完善全區房地產市場體系。負責組織實施房地產市場秩序整治工作。
(五)負責全區房產交易監管工作。按上級要求開展相關房屋測繪(房屋面積)工作。負責商品房網籤備案管理。負責房屋交易核查工作。負責落實私房政策指導工作。
(六)負責全區房屋租賃監督管理。按權限負責全區房屋租賃市場行業監督管理。負責全區房地產中介行業監督與管理。
(七)負責全區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轄區物業管理區域劃分、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和物業承接查驗等物業管理活動的指導和監督。負責物業服務質量考評工作。負責全區物業服務行業管理。
(八)負責全區房屋使用安全的監督管理。監督指導全區房屋的安全鑑定、危房治理工作。指導全區危險房屋管理及應急搶險工作。負責全區優秀歷史建築保護的監督管理。
(九)負責全區有關房屋資金的監督管理。配合有關部門指導監督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指導和監督商品住宅、公有住宅維修資金的歸集和使用。
(十)負責全區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貫徹執行並指導全區轄區內有關單位住房制度改革政策。
(十一)按規定開展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的相關行政執法工作,協調處理各類投訴和糾紛。負責相關行政複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二)指導全區物業管理協會的工作。
(十三)按規定承擔全面從嚴治黨、國家安全、意識形態、綜治維穩、精神文明建設、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保密等主體責任。
(十四)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2] 

武漢市江岸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
物業監管科
住房改革和住房保障科
市場監管科 [3] 

武漢市江岸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現任領導

江岸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長:吳軍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