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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鎖定
武漢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於2019年1月9日正式組建,是武漢市人民政府正局級工作部門,李軍任武漢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 [6]  ,趙中強任武漢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副局長。
2019年2月28日在江岸區洞庭街127號婦聯大樓掛牌,設有辦公室、政策法規處(公共機構節能管理處)、房地產管理處、公務用車管理處、機關黨委(組織人事處)5個內設機構,局機關行政編制28名。 [1] 
中文名
武漢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外文名
Wuhan Government Offices Administrator
性    質
政府機關
地    點
湖北省武漢市江岸區洞庭街127號
隸    屬
武漢市人民政府
職    能
機關事務管理
成立時間
2019年1月9日

武漢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簡介

武漢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於2019年1月9日正式組建,2019年2月28日在江岸區洞庭街127號婦聯大樓掛牌,設有辦公室、政策法規處(公共機構節能管理處)、房地產管理處、公務用車管理處、機關黨委(組織人事處)5個內設機構,局機關行政編制28名。 [1]  是武漢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武漢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2] 

武漢市機關事務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直機關事務管理、保障、服務工作;組織起草機關事務管理相關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全市機關事務工作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擬訂市直機關後勤體制改革政策、制度並監督實施。研究指導機關事務改革與發展。
(三)推進市直機關住房制度改革,擬訂市直機關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政策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市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統一管理工作,制定市級黨政機關及事業單位辦公用房使用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各區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工作。
(五)負責市級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管理工作;負責市級機關及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管理平台、市級綜合執法執勤用車管理平台的信息化建設工作;指導監督各區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工作。
(六)負責推進、指導、監督市級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負責制定市級公共機構的節能規劃、能源消耗定額和節能目標,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市級公共機構能耗統計、監測和評價考核工作;指導各區機關事務管理部門推進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會同市有關部門開展公共機構節能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七)負責市委辦公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市政協辦公廳服務保障。
(八)負責武漢會議中心的會務管理和政務會議保障工作,負責全市重大政務活動的車輛保障服務工作。
(九)按規定承擔全面從嚴治黨、國家安全、意識形態、綜治維穩、精神文明建設、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保密等主體責任。
(十)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3] 

武漢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內設機構

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機要、檔案、財務、財產物資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安全、信訪、綜治、政務督查、政務公開、精準扶貧、新聞發佈工作;承辦局機關召開的重要會議和對外接待服務等工作;負責會議中心及車隊管理工作;負責市委辦公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市政協辦公廳有關後勤服務保障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公共機構節能管理處)。組織擬訂市直機關後勤體制改革政策、制度並監督實施;開展機關事務工作的政策研究,擬訂機關事務管理相關政策法規、規章草案和制度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市直機關和各區機關事務工作,協調解決機關後勤工作中的有關共性問題;開展機關事務相關學習培訓;組織開展市級公共機構能耗統計、監測和評價考核工作;指導推進全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組織開展公共機構節能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三)房地產管理處。負責市級機關及事業單位辦公用房統一管理、統一調配、維修審批、規劃建設等工作;負責市級機關及事業單位辦公用房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設、管理;負責市直機關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四)公務用車管理處。負責市級機關及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的定編、購置、配備和更新報廢處置審批等相關工作;負責市級機關及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和市級綜合執法執勤用車平台管理;負責市級機關及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全市重大活動的公務用車應急保障。
機關黨委(組織人事處)。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紀檢監察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老幹、考勤、績效目標管理等工作。 [3] 

武漢市機關事務管理局人員編制

武漢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28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處級領導職數5名(含機關黨組織正處級領導職數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5名(含機關黨組織副處級領導職數1名)。事業單位及其它人員按有關規定執行。

武漢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領導信息

江賢英
職 務:黨組書記
李軍
職 務:局長 [6] 
趙中強
職 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4] 

武漢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獲得榮譽

2023年2月,擬確認保留“武漢市文明單位稱號”。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