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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仲裁委員會

鎖定
武漢仲裁委員會於1997年依法組建。下設綜合處、仲裁員工作處、信息處、國際仲裁院、金融仲裁院、海事仲裁院、知識產權仲裁院、綜合服務中心等部門。
現任武漢仲裁委辦黨組書記、主任為彭國元 [1]  。2020年1月2日,被公示為“全國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先進集體”(公示期為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8日)。 [2] 
中文名
武漢仲裁委員會
外文名
武漢仲裁委員會
成立時間
1997年
共仲裁案件
77391件
分支機構個數
28個
常設辦事機構
秘書處、發展處等等

武漢仲裁委員會發展歷程

2023年7月14日,武漢仲裁委員會天門分會正式掛牌。 [3] 

武漢仲裁委員會組成部門

武漢仲裁委員會的為仲裁委員會辦公室,下設綜合處、仲裁員工作處、信息處、國際仲裁院、金融仲裁院、海事仲裁院、知識產權仲裁院、綜合服務中心等部門。

武漢仲裁委員會機構職能

仲裁委辦職能
1、負責宣傳和推行仲裁法律制度;
2、受理仲裁案件,負責組庭、文書送達、審理、文書核閲等仲裁程序管理和服務工作;
3、負責對仲裁員管理、培訓、聯絡和服務工作;
4、組建和管理分支機構;
5、管理仲裁委的資產、財務、人事和檔案,負責後勤保障;
6、組織調查研究、學術交流、對外交往等活動;
7、處理仲裁委其他日常事務。
仲裁委辦各部門職能
一、綜合處職能
1、負責委辦機關和二級單位(國際仲裁院和綜合服務中心)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職稱及老幹等工作;
2、負責委辦機關的財務管理工作;
3、負責信訪工作;
4、負責委辦的文明創建、計劃生育、扶貧及婦女兒童工作;
5、負責委辦機關檔案、保密、機要、文秘、政務、信息工作;
6、負責委辦黨組會議及會務記錄以及黨組作出決定的督辦工作;
7、負責委辦的績效管理和幹部考評工作;
8、負責仲裁綜合服務中心的日常工作;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仲裁員工作處職能
1、負責仲裁員管理、培訓、聯絡和服務工作;
2、負責裁決書複核,與仲裁庭溝通、協調,並組織重大疑難案件研討和專家諮詢;
3、負責聯繫法院、檢察院、政法委等相關部門,就仲裁外部監督進行溝通和協調;
4、負責仲裁法研究會工作,開展仲裁理論和實務研究;
5、負責《商事仲裁》及仲裁案例的編輯出版工作;
6、負責案件質量管理綜合協調工作及案件質量管控專家組的日常工作;
7、負責鑑定單位資質管理及紀律監督管理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信息處職能
1、負責信息化建設工作;
2、負責電子商務仲裁中心的工作;
3、負責網站管理、維護工作;
4、負責信息設備資產管理工作;
5、負責仲裁委辦外宣工作;
6、負責立案、組庭工作;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秘書處職能
1、負責辦理建築及房地產案件;
2、負責在建築及房地產領域推行仲裁法律制度,規範合同示範文本,提高仲裁約定率;
3、負責做好案件當事人的回訪、滿意度調查、仲裁服務需求等調研活動;
4、組織開展仲裁員業務交流研討及秘書人員培訓工作;
5、開展仲裁案例收集及仲裁理論研究工作;
6、負責建設工程爭議評審中心的日常工作;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發展處職能
1、負責聯繫指導分支機構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相關工作;
2、負責分支機構管理及規範化建設相關工作;
3、負責分支機構自辦案件的審批工作;
4、負責辦理分支機構推薦案件及對口領域案件;
5、負責確認仲裁試點推進工作;
6、負責中南片區仲裁機構的聯繫和協調工作;
7、負責調解中心的日常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知識產權仲裁院職能
1、負責辦理知識產權和國內經貿等案件;
2、負責在知識產權和國內經貿行業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努力提高有效約定武漢仲裁委員會爭議解決的約定率;
3、探索建立知識產權和國內經貿仲裁案件案源基地和案源轉化工作;
4、負責知識產權和國內經貿專業仲裁員的聯絡、服務和交流活動;
5、負責知識產權和國內經貿仲裁法律和實務的理論研究及宣傳推廣工作;
6、承擔仲裁法研究會國內經貿專業委員會的日常事務和組織管理工作;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金融仲裁院職能
1、負責辦理金融仲裁案件;
2、負責金融領域仲裁法律制度的推行工作;
3、負責金融仲裁專家隊伍建設工作;
4、負責保險合同爭議仲裁中心等歸口金融仲裁院管理的分支機構的聯絡、管理和服務工作;
5、負責對外開展金融仲裁合作、培訓、交流和相關理論與實務研討活動;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國際仲裁院職能
1、負責辦理國際商事及各類海事、海商爭議案件;
2、負責在國際商事及海事海商領域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宣傳、普及仲裁法律知識,協助有關部門和單位規範合同文本,積極引導約定武漢仲裁;
3、負責發展、聯絡、管理國際商事及海事海商仲裁專家及仲裁員隊伍;
4、負責在武漢新港、武漢市節能協會以及其他涉外和海事海商領域設立的分支機構,並建立合作機制;
5、負責開展國際商事和海事海商仲裁的理論與實務研究;
6、負責與境內外國際及海事海商仲裁機構的合作與交流;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武漢仲裁委員會取得成果

1997年至2011年,武漢仲裁委員會案件標的額共計人民幣459.73億元。在全國209家仲裁機構中,武漢仲裁委員會受理案件的數量連續十年位列全國第一,受理案件的標的額連續多年位列全國前五位。歷年審結的案件中,調解和解率在80%以上,自動履行率在90%以上。

武漢仲裁委員會機構影響

武漢仲裁委員會在維護市場經濟秩序、改善投資環境、增強外商在中國投資的信心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成為華中地區最具影響力的具有涉外仲裁能力的仲裁機構。
武漢仲裁委員會在武漢地區設立了,形成了縱橫延伸的仲裁工作網絡。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