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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明

(遵義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

鎖定
武明,男, 中共黨員,遵義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 [1] 
中文名
武明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武明個人簡介

武明 武明
1995年,武明通過公開招考考入遵義市檢察院,進院後不久,院裏便安排他參加辦理貴州省赤水航道工程處處長淳祖洪貪污受賄一案,他憑着當會計多年積累的經驗和過硬的財務專業知識,從查賬本入手,在較短時間裏便查實淳祖洪貪污受賄20多萬元的犯罪事實,使這起案件成功告破。

武明個人業績

2003年6月,武明作為辦案骨幹被最高人民檢察院抽調參與辦理原貴州省委書記劉方仁涉嫌受賄專案。歷時三個月,行程萬餘公里,查閲賬本幾百冊,憑證數千冊,專案組在短時間裏查明瞭劉方仁和易陽共同受賄500萬元的犯罪事實。
2004年4月,遵義市檢察院將查辦遵義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長熊茂全涉嫌受賄一案任務交給武明負責。該案線索單一,僅掌握其收受賄賂1萬元的情況。武明組織辦案組的同志們對該案的發生原因、公路管理局的行業特點進行了認真的分析,認為在熊茂全收受賄賂1萬元的背後,可能涉嫌重大受賄行為。武明對其耐心的做思想工作,經過政策攻心,熊茂全深受觸動,交代了收受賄賂10萬餘元的問題。
2005年6月,院領導把工商銀行遵義分行涉嫌私分國有資產案件線索交給武明負責查辦,通過對這一問題進行深入查證,一舉偵破了工行遵義分行有關人員套取國有資產1000餘萬元並私分180餘萬元的犯罪事實,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1000餘萬元。
武明曾多次被評為先進工作者、優秀公務員,2003被貴州省人民檢察院記三等功一次;2000年、2004年先後被遵義市人民檢察院記三等功兩次;2007年4月,因武明在反貪工作上的突出表現,被貴州省人民檢察院記二等功一次。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