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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自然資源局

鎖定
武威市自然資源局,是武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2021年10月,被評為2021年度自然資源報刊讀報用刊工作先進單位。 [1] 
中文名
武威市自然資源局
辦公地址
武威市涼州區姑臧路30號 [2] 

武威市自然資源局主要職責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擬訂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二)負責全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按照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建立統一規範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佈。指導全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
(三)負責全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應用的制度、標準、規範。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指導監督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
(四)負責全市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考核標準。貫徹執行國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全市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自然資源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宏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全市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推進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佈局。建立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落實城鄉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並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劃。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
(七)負責統籌全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牽頭建立和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建立國土空間生態修復項目庫。
(八)負責組織全市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牽頭擬訂並實施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完善耕地佔補平衡制度,監督佔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九)負責管理全市地質勘查行業和地質工作。編制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市級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市級重大地質礦產勘查專項。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落實全市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羣測羣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壓覆礦產資源審批。負責礦業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及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二)負責全市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全市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負責測量標誌保護。
(十三)推動全市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制定並實施自然資源領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規劃計劃。組織實施國家技術標準、規程規範,起草地方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要科技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
(十四)根據授權,對縣區、鄉鎮政府落實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的重大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及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全市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重大違法案件。指導縣區、鄉鎮有關行政執法工作。
(十五)統一領導和管理市區林業和草原局。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自然資源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市自然資源局要落實中央和省委、市委關於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的要求,按照中央頂層設計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的管控作用,進一步加強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現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創新激勵約束並舉的制度措施,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進一步精簡下放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強化監管力度,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自然資源管理規則、標準、制度的約束性作用,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評估的便民高效。 [2] 

武威市自然資源局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自然資源局內設職能科(室)11個,即辦公室、法規科、自然資源調查監測科、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科、自然資源權益開發利用科、國土空間規劃科(市城鄉規劃委員會辦公室)、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科(耕地保護監督科)、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科、礦產資源保護監管科、測繪地理信息管理科、組織人事科。
下設事業單位9個,即市不動產登記事務中心、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市規劃技術保障中心、市土地儲備中心、市生態修復技術保障中心、市礦產資源技術保障中心、市自然資源信息中心、市徵地事務服務中心、市基礎地理勘測技術服務中心。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機要、檔案、新聞宣傳、政務公開、督查督辦等工作。承擔機關後勤保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組織編制全市自然資源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工作。開展重大問題調查研究,負責起草局重要文件文稿,協調推進自然資源領域綜合改革有關工作。承擔綜合統計和局內專業統計歸口管理。承擔自然資源領域軍民融合深度發展工作。負責自然資源專項收入徵管工作和專項資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承擔財政和社會資金的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擬訂合理利用社會資金的政策措施。參與提出自然資源管理領域重大備選項目。負責部門預算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財務資產管理與監督、部門決算、政府財務報告、政府採購、國庫集中支付、內部審計工作。管理基本建設及重大投資專項、重大裝備。
(二)法規科。承擔有關自然資源領域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起草等工作。承擔有關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組織開展自然資源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的清理、部門規章執行情況的檢查。組織開展法制工作及宣傳教育。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信訪等有關工作。對執行和遵守國家自然資源相關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組織查處違反國土空間規劃及自然資源法律法規行為和重大違法案件,指導協調縣區違法案件調查處理工作,協調解決跨區域違法案件查處。負責自然資源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工作。指導基層自然資源行政執法工作,組織自然資源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
(三)自然資源調查監測科。按照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建立自然資源定期調查監測評價制度。組織實施全市自然資源基礎調查、變更調查、動態監測和分析評價。負責開展水、森林、草原、濕地資源和地理國情等專項調查監測評價工作。承擔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質量檢驗、匯交、管理、維護、發佈、共享和利用監督。負責城市、城鎮、村鎮山水林田湖草數量、質量、分佈等調查監測工作。
(四)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科。組織落實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應用的制度、標準、規範。承擔指導和實施全市自然資源及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管理登記資料。負責市政府確定的重點國有林區、市級機關不動產確權登記發證等專項登記工作。
(五)自然資源權益開發利用科。負責擬定執行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制度並監督實施。監督指導和規範自然資源市場交易規則,建立自然資源市場交易平台,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市場調控。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督管理和動態監測,建立自然資源市場信用體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擬訂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並監督實施,開展評價考核,指導全市節約集約開發利用工作。負責擬定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政策,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組織實施全市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和資產核算工作。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相關考核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等工作。承擔報省、市政府審批的改制企業的國有自然資源資產處置工作。組織擬訂和實施自然資源科技發展戰略、規劃、計劃。組織實施自然資源領域技術標準、規程規範。組織實施自然資源領域重大科技工程、項目。負責科技成果管理和科技獎勵相關工作,指導科技成果推廣轉化。
(六)國土空間規劃科(市城鄉規劃委員會辦公室)。負責擬定執行國土空間規劃相關政策,建立全市空間規劃體系工作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全市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並監督實施。承擔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審批的國土空間規劃審核、報批工作,指導和審核涉及國土空間開發利用的重大專項規劃。負責國土空間建設項目工程規劃許可工作。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實施情況的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監督全市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村鎮開發邊界等重要控制線的實施情況。對違反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行為提出整改、處理意見,協調處理規劃管理重大風險和問題。
(七)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科(耕地保護監督科)。負責擬定執行全市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規範和技術標準。制定自然資源、城市城鎮、村鎮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確定城市、城鎮、村鎮性質、規模和發展方向,編制擬訂實施主體功能區規劃佈局。組織擬訂耕地、林地、草地、濕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政策,負責建設項目國土空間用地預審工作和用地規劃許可工作。承擔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審批的各類土地用途轉用的審核、報批工作。開展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建設並監督實施。負責擬訂和監督實施耕地保護政策。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負責永久基本農田劃定、佔用和補劃的監督管理。承擔耕地佔補平衡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農用地轉用、土地徵收儲備等有關制度和規定,承擔土地徵收徵用管理工作。負責耕地保護政策與林地、草地、濕地等自然資源保護政策的銜接。
(八)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科。承擔國土空間生態修復政策研究工作,擬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建立健全山水林田湖草系統修復和綜合治理機制,承擔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修復等工作。承擔生態保護補償相關工作。指導縣區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工作。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承擔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治理工作。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
(九)礦產資源保護監管科。擬定礦產資源戰略、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承擔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登記、統計和信息發佈,負責全市礦產資源儲量數據庫建設。負責壓覆礦產資源審批和礦產地戰略儲備工作,實施礦山儲量動態管理。負責地質資料匯交、保管和利用的監督管理。監督管理古生物化石。負責管理監督全市地質勘查行業和地質工作。編制地質勘查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市級公益性地質調查和戰略性礦產勘查工作。組織實施市級重大地質礦產勘查專項。擬訂礦業權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管理省市級授權由市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審批的礦業權的出讓及審批登記發證。承辦並調處重大礦業權權屬糾紛。
(十)測繪地理信息管理科。擬訂全市基礎測繪規劃、計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基礎測繪和地理信息資源建設等項目。監督管理民用測繪航空攝影與衞星遙感。擬訂測繪行業管理政策,監督管理測繪活動、質量,管理測繪資質資格。擬訂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測量標誌保護,審核重要地理信息數據。負責地圖管理,審查向社會公開的地圖,監督互聯網地圖服務,開展國家版圖意識宣傳教育。提供地理信息應急保障,指導監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組織開展衞星遙感等高新技術體系建設。
(十一)組織人事科。負責機關、派出機構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自然資源系統領導幹部雙重管理有關工作,承擔全市自然資源系統幹部和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技術職稱報審、執業資格和資質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工作。
(十二)市不動產登記事務中心。貫徹落實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不動產登記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章。負責承辦省上授權、市級及跨縣區的自然保護地水流、森林、濕地、草原、荒地、灘塗及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服務工作。負責承辦省上投權、市級及跨縣區的不動產首次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註銷登記、更正登記、異議登記、預告登記、查封登記等服務工作。負責做好自然資源登記單元界線核實、自然資源自然狀況和權屬狀況核實等服務工作,為國土空間規劃明確的用途、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等提供服務保障。負責全市自然資源、不動產確權登記信息數據庫建設、管理、維護,依法依規提供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等資料的社會查詢服務。負責市級自然資源及不動產確權登記相關數據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完成市自然資源局(市不動產登記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市土地儲備中心。根據全市土地儲備計劃,編制土地儲備項目收支計劃、土地儲備銀行貸款計劃、土地儲備立項投資計劃及專項規劃,負責土地儲備項目庫建設。負責理清入庫儲備土地產權,評估入庫儲備土地資產價值,好對儲備土地進行必要的前期開發、組織驗收等工作。負責做好中心城區內存量土地、集體土地、未利用土地等土地的徵收、收購、收回等工作。負責編制地儲備資金收支項目預算草案,測算土地儲備資金需求,按照士地儲備專項債券管理規定,配合提供土地儲備專項債券發行相關材料,做好信息披露、信用評級、土地資產評估等工作。負責對儲備士地採取自行管護、委託管護、臨時利用等方式進行管護,對納入儲備的土地進行動態監管、日常統計、巡查管護。負責土地收購儲備、用地組件報批等基礎性保障工作。負責對土地儲備取得方式及程序的合法性、經濟補償、土地權利等情況提出依據。完成市自然資源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四)市基礎地理勘測技術服務中心。為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測繪地理信息技術服務,負責全市自然資源調監測與開發利用、國土空間規劃等基礎性研究。為各類建設項目用地、土地徵收提供技術服務保障。開展建設項目規劃選址、地形測量、勘測定界等;開展撥地定樁供地報備座標轉換等工作;對徵收土地範圍、地類、地上建構築物進行測繪等。為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提供技術服務保障。為森林、草原、河流、濕地、各類自然保護區等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提供測繪技術服務;為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農村房地一體確權登記提供繪技術服務;開展不動產測繪(地籍測繪、房產測繪);負責項目竣工測量等工作。開展全市域多時相高分辨率衞星遙感影像製作、疊加分析;為生態環境保護、礦山環境恢復治理、地質災害隱患點等開展動態遙感監測;負責自然資源遙感監測數據庫建設、應用管理及數據更新維護等工作。負責建立和更新全市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向政府部門和全社會提供基礎地理信息數據;負責全市基礎地理信息系統技術研究和開發服務;負責全市數字化測繪成果的保管、分發和服務工作。負責各類自然資源管理數據收集、整理、歸納、分析二次開發利用等工作;為市自然資源局推進信息化建設、精細化管理提供技術支撐服務。完成市自然資源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