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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城縣審計局

鎖定
武城縣審計局,是武城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現任局長陳安歡。 [1] 
中文名
武城縣審計局
地    區
武城縣

武城縣審計局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縣審計工作。負責對全縣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國家有關重大政策措施、省市縣有關重要工作部署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貫徹執行審計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審計規範性文件並監督執行。制定並組織實施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者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縣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支出情況審計報告。向縣政府提出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縣委、縣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佈審計結果。向縣直有關部門、鎮(街、區)黨委(黨工委)、政府(辦事處)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作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包括國家有關重大政策措施、省市縣有關重要工作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縣級決算草案,縣直各部門(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鎮街(區)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縣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縣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縣級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縣屬國有和國有資本佔控股地位或主導地位的企業、金融機構的境內外資產、負債和損益;縣政府駐境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貨款項目;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縣管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縣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以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縣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的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縣政府裁決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按照有關規定,管理審計項目計劃、人事和財務工作。負責教育培訓和幹部隊伍建設。
(十)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應用。
(十一)完成縣委、縣政府和市審計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市、縣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單位轉變政府職能。進一步完善審計管理體制,按照全市審計工作統籌規劃,明晰機關職能定位,理順職責關係,優化審計資源配置,充實加強一線審計力量,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優化審計工作機制,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審計監督合力。 [2] 

武城縣審計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
(一)負責文電、會務、督查、機要、保密、檔案、信訪、財務、值班、安全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新聞發佈、調研等工作。
(二)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經費、資產管理等工作。按照規定管理財務經費等工作。
(三)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按照規定管理人事工作,負責教育培訓和幹部隊伍建設等工作。
(四)落實省、市審計業務電子數據總體規劃,做好網絡安全保障工作,組織開展審計業務電子數據採集、驗收、整理和綜合分析利用。
(五)組織對有關部門和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網絡安全、電子政務工程和信息化項目以及信息系統的審計。
(六)聯繫特約審計員。
法規股
(一)審理審核有關審計業務事項。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組織對本單位審計業務質量的監督檢查和優秀審計項目評選工作。
(二)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有關工作。組織協調對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的核查工作。
(三)推動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
(四)負責推進本單位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優化權力運行流程,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
(五)督促被審計單位和其他有關單位根據審計結果進行整改,落實審計結論,執行審計決定。
(六)辦理審計移送、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和申請紀檢監察機關、司法機關提前介入審計事項。
(七)組織審計項目可行性論證,擬定審計工作規劃,安排年度審計項目計劃。統籌配置項目人力資源,督導審計項目進展情況。
(八)辦理審計署、省審計廳和市審計局授權項目落實工作。
(九)承擔審計整改報告的起草工作;負責審計結果公告的審核工作。
(十)負責審計統計工作。
(十一)辦理績效考核事項。
(十二)負責處理縣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日常事務,組織對審計成果進行整理研究和綜合利用,承擔綜合性文稿起草、信息、宣傳、科研和建議提案辦理等相關工作。
財政金融審計股
(一)負責組織審計國家有關重大政策措施、省市縣有關重要工作部署貫徹落實情況。
(二)組織審計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縣級決算草案,鎮街區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縣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
(三)起草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支出情況審計報告。起草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審計工作報告。按照規定組織税收徵管等審計。
(四)負責組織審計縣直各部門單位預算執行和決算及其他財政、財務收支。
(五)負責組織審計縣直相關部門、鎮街(區)管理和其他單位受縣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專項資金、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六)組織審計縣屬國有和國有資本佔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
經濟責任審計股
(一)負責組織對黨政部門、事業單位的縣管領導幹部以及依法屬於縣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
(二)承擔縣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
(三)負責組織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以及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審計。
投資和企業審計股
(一)負責組織審計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以及其他關係到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項目。
(二)負責組織審計縣屬國有和國有資本佔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以及財務收支。
(三)負責組織審計縣屬國有和國有資本佔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金融機構的境外國有資產投資、運營和管理情況。
(四)組織審計縣政府駐境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以及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
(五)負責組織對國有企業等縣管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 [4] 

武城縣審計局下設機構

武城縣綜合審計保障中心
(一)貫徹審計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指導內部審計工作,承擔審理審核等事務性工作。
(二)承擔縣管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縣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輔助工作。
(三)承擔國家有關重大政策措施、省有關重要工作部署和市、縣有關工作要求貫徹落實情況審計的輔助工作。
(四)承擔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縣級決算草案,縣直各部門(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縣財政轉移支付資金審計的輔助工作。
(五)承擔使用縣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審計的輔助工作。
(六)承擔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審計的技術支撐工作。
(七)承擔縣投資和以縣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審計的技術性、事務性工作;負責縣級政府投資項目專業技術支持和保障工作,提供政府投資審計業務諮詢。
(八)承擔縣屬國有和國有資本佔控股地位或主導地位的企業資產、負債和損益審計的輔助工作。
(九)承擔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審計,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貨款項目審計的輔助工作。
(十)承擔與縣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專項審計調查的技術性、事務性工作。
(十一)完成縣審計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5] 

武城縣審計局現任領導

局長:陳安歡 [1] 
黨組副書記、主任科員:鄭玉強
黨組成員、主任科員:趙劍波
黨組成員、主任科員:張凡江
黨組成員、主任科員:張秀嶺
黨組成員、副局長:王福靜
黨組成員、副主任科員:趙其浩
黨組成員、投資審計中心主任、副主任科員:劉建昌
副局長:楊仲秋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