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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勝縣統計局

鎖定
武勝縣統計局於1962年11月14日經縣人委辦公室批准成立,1953年2月設立統計科,又改為統計局;“文革”期間撤消統計局,1979年7月恢復統計局。
中文名
武勝縣統計局
所屬地區
武勝縣
管理範圍
統計
屬    性
政府機關

目錄

武勝縣統計局簡介

武勝縣統計局機構職責 [1]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統計工作的法律法規,草擬全縣統計工作規範性文件、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和統計調查計劃,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全縣各鄉鎮、各部門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
(二)建立健全全縣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統計指標體系和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建立和管理全縣統一的基本統計報表;擬定或與有關部門共同制定全縣統計標準、審定部門統計標準;管理全縣統計調查項目,審批全縣各鄉鎮、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劃,調查方案。
(三)組織實施全縣重大的國情國力普查和專項統計調查,對國民經濟運行、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情況進行統計分析、預測和監督。
(四)統一核定、管理、公佈、出版全縣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向社會公眾發佈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統計信息。
(五)建立健全和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數據體系,制定全縣各鄉鎮、各部門統計數據庫網絡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
(六)協助鄉鎮、部門管理統計人員工、協助縣人事局管理全縣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職稱評審、統計系統公務員培訓、負責統計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
(七)受省統計局委託,領導和管理武勝縣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
(八)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武勝縣統計局機構設置

內設機構有辦公室、政策法規股、城市綜合股、農村統計股、能源和服務業統計監測股、普查中心、城鄉社會調查隊。
辦公室
協助局長處理日常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工作,承擔文秘、政務信息、目標管理、保密、保衞等工作。負責機關的人事管理工作;協助縣人事局管理全縣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職稱評審統計系統公務員培訓;負責統計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局機關羣團工作。會同縣財政局管理國家、省撥款的基本建設投資工作;管理機關行政財務和國有資產。
統計法規股
草擬全縣統計規範性文件和重要的統計工作文件,組織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重大的統計違法案件。組織制定全縣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各類統計制度;擬定地方統計標準;審批地方統計調查制度和調查方案;組織協調全縣的統計調查;監督統計標準的執行,加強對部門鄉鎮統計員的考核管理。
城市綜合股
(1)對全縣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統計監測、預測和綜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觀調控諮詢建議;對統計數據的使用和提供進行了管理、審查;彙總整理全縣的經濟、科技、社會綜合性統計資料並定期公佈。
(2)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承擔國內生產總值、投入產出、獎金流量、國際收支、資產負債和資源環境核算工作;編制經濟循環帳户,提供全縣工業、能源、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批發零售貿易業、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和人口、勞動統計,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交通、郵電、地質勘探、城市住宅、外貿、外資財政、金融、旅遊、科技和社會公用事業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農村經濟統計股
組織實施全縣農、林、水、牧、漁業生產、農村工、商、建、運、服務業生產經營和農業總產值、增加值等各項農村經濟調查和農民收支統計;組織實施農村自然災害情況、農村貧困和小城鎮建設監測調查;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調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職責:協助局長處理日常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工作,承擔文秘、政務信息、目標管理、保密、保衞等工作。負責機關的人事管理工作;協助縣人事局管理全縣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職稱評審統計系統公務員培訓;負責統計專業技術人員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局機關羣團工作。會同縣財政局管理國家、省撥款的基本建設投資工作;管理機關行政財務和國有資產。
能源和服務業統計監測股
組織建立科學的能源統計監測體系,監測萬元GDP能耗、規模以上工業和重點企業能耗。
普查中心
負責全縣人口、工業、農業、第三產業和基本單位等普查工作。
城鄉社會調查隊
負責全縣城鄉社會經濟情況及城鄉居民家庭收支和生活費用價格指數抽樣調查等工作。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