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正義戰爭理論

鎖定
正義戰爭理論(just war theory),是一種源於基督教教會的古老思想傳統,它以道義準則和正當理由,允許國家適當地使用武力。正義戰爭傳統禁止無辜殺戮平民。聖-奧古斯丁和托馬斯-阿奎那是這一傳統的重要歷史人物;邁克爾-沃爾澤是該思想傳統的當代著名理論家。
中文名
正義戰爭理論
外文名
Just War Theory
內容歸屬
法理學
最主要的內容有兩個:走向戰爭的正當性(jus ad bellum)原則 [1]  ,界定道義上允許使用武力的條件;進行戰爭手段的正當性(jus in bello)原則,界定如何使用武力才符合道義。
走向戰爭的正當性之五原則:正當原因;正當動機;合法權威;最後手段;獲勝機會。
進行戰爭手段的正當性之三個基本原則:遵守戰爭法;堅持適當性;不傷害非戰鬥人員
作為對戰爭進行倫理反思的傳統代表,正義戰爭理論仍然是戰爭倫理學領域中處於領先地位和最具影響力的理論;它不僅反對現實主義者的道德並不適用於戰爭的觀點,而且反對和平主義者因所有戰爭皆不正義而將其全盤否定的做法。具體而言,該理論假定了一個道德上正當的戰爭(開戰正義)必須滿足的六個條件:
(1)合法權威;
(2)正當理由;
(3)正當目的;
(4)最後手段;
(5)相稱性:
(6)合理的成功可能性。
此外,該理論還明確規定了戰鬥人員在戰爭爆發(交戰正義)時應遵守的三個規範性原則:必要性原則、相稱性原則、區別和不傷害平民的原則。本文對正義戰爭理論進行了闡述並檢驗了其基本原則。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