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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印官

鎖定
明清制度,從布政使到知州、知縣等各級地方長官,所用的印是正方形的,故名。其他臨時差委以及不在正規系統內的官員都不用正式的印,即不稱為正印官。習慣上,兩種官對舉的時候,稱為印委各員。 [1] 
中文名
正印官
設立時期
明、清時期
明、清百官印信除少數外皆正方形,依不同品級規定其大小,分別以銀、銅鑄成,俗稱地方長官自布政使至知州、知縣等為正印官。臨時差委及非正規系統官員不用正式印信,兩種官員對舉時,俗稱印委各員。
參考資料
  • 1.    夏徵農.辭海.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