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歐陽必進

鎖定
歐陽必進(1492年1月12日—1567年10月9日),字任夫,號約庵,江西吉安府安福縣(今江西省吉安市安福縣平都鎮仙壇村) [41]  人。明代中期大臣。
正德十二年(1517年)進士,授禮部主事,歷任禮部員外郎、郎中。出為河南左參議,歷任福建左參議、四川按察司副使、廣西左參政。嘉靖十八年(1539年),升任浙江右布政使,清名遠揚,七次上疏請求退休。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升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撫治勳陽。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升任總督糧儲,兼巡撫應天。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升任兵部右侍郎,總督漕運,兼巡撫鳳陽。尋改任提督兩廣軍務,兼巡撫兩廣,因平定叛亂有功,升任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後歷任工部尚書、刑部尚書、禮部尚書。嘉靖四十年(1561年),致仕歸鄉。
隆慶元年(1567年)九月,歐陽必進去世,終年七十七歲。 [40] 
全    名
歐陽必進
任夫
約庵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江西吉安府安福縣(今江西省吉安市安福縣平都鎮仙壇村)
出生日期
1492年1月12日
逝世日期
1567年10月9日
主要成就
發明人力耕地機
主要作品
《白雲山稿》
最高官職
吏部尚書

歐陽必進人物生平

歐陽必進早年經歷

弘治四年十二月十三日(1492年1月12日),歐陽必進出生於江西吉安府安福縣(今江西省吉安市安福縣平都鎮仙壇村)。 [40] 
正德八年(1513年),歐陽必進在江西鄉試中舉。 [2] 
正德十二年(1517年),歐陽必進考中進士,進入兵部觀政。當時,有位同僚得了麻風病,門前無人問津,歐陽必進卻親自照料他,不僅為他送藥,還在他去世後為他料理後事,人們都認為自己做不到這點。歐陽必進最初被授予禮部祠祭司主事的職位,歷任員外郎、郎中。 [3]  在禮部任職時,歐陽必進提出了分祀的建議,並上疏考據典禮,引證確當。他拆毀濫建的祠廟,清理尼姑和僧人,讓年輕人有家可歸,讓老年人不至於無依無靠,他還裁汰了太醫中的冗員。 [4] 
嘉靖七年(1528年)閏十月,朝廷為大行皇后上諡號為悼靈皇后。歐陽必進將冊封的符節交給手下官吏,從旁門帶入宮中。御史李宗樞彈劾他不敬皇權,明世宗下詔扣除他四個月的俸祿。 [5] 

歐陽必進外調任職

後來,歐陽必進外調,歷任河南左參議、福建左參議。 [6]  歐陽必進見河南運官到京城租賃房屋每次要花費八十金,便買了一處房屋,供運官居住,從此運官每年到京城都感覺像回家一樣。他愛惜民財,類似這樣的事情很多。 [7] 
嘉靖十四年(1535年)二月,歐陽必進升為四川按察司副使。 [8]  後來,又升任廣西左參政。 [6] 
嘉靖十八年(1539年)十二月,歐陽必進升任浙江右布政使。 [9] 
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三月,歐陽必進升任浙江左布政使。 [10-11]  他在浙江淹留了五年,清正廉潔的名聲遠揚,七次上疏請求退休。 [12] 

歐陽必進歷職有績

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五月,歐陽必進升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撫治勳陽。 [13]  當時有人被殺害後棄屍路旁,一個婦人見捕快追查得過急,便躲進屋內並關上門,於是被捕快抓住帶到庭上審問。婦人受不了痛苦,便誣陷自己的丈夫是兇手。案件定案後,只有歐陽必進懷疑,要釋放婦人。歐陽必進懸賞緝拿,最終抓到了真兇。歐陽必進對刑法非常謹慎,因此平反了很多冤案。有人聲稱禮部派遣儒士到武當山結庵為國祈福,還在崖石上刻下大字,行為多有過分。眾人因為他們仗勢欺人,都曲意奉承他們。歐陽必進下令毀掉刻字的岩石並驅逐道士,士人們都為此感到痛快。 [14] 
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四月,歐陽必進升任總督糧儲,兼巡撫應天。 [15]  當時蘇、松地區發生饑荒時,歐陽必進採取有效的救濟措施,救活了很多人。有縣官大肆鋪張供應的,歐陽必進就將其罷免,又彈劾郡守與巡院意見不合,巡院因此獲罪,士民都感念他。 [16] 

歐陽必進總督兩廣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閏九月,歐陽必進升任兵部右侍郎,總督漕運,兼巡撫鳳陽。 [17]  十月,歐陽必進改任提督兩廣軍務,兼巡撫兩廣。 [18] 
兩廣的軍餉以前都是解送給總督,歐陽必進下令將其存入梧州庫,併發文通知動支。安南發生內亂時,其頭目莫中正率眾來投奔。逆黨範子儀圖謀挾持莫中正來爭奪王位,因而誘使海東諸蠻族侵犯州縣、掠奪土地,長達數年之久,歐陽必進出兵搗毀他們的巢穴。此前,歐陽必進預料到賊人窮途末路時必定會逃跑,於是與交趾約定截擊他們,結果果然如他所料。 [19] 
黎、僮等族侵犯珠崖,請求援兵,歐陽必進奉命討伐他們。前後斬殺俘獲很多敵人,俘虜達數千人。不到三個月就班師回朝,奏報戰功。後來南丹州官的族人假冒岑葦之名,勾結田州頭目驅逐主母氏,並取而代之,歐陽必進便將其誅殺。田州安定後,夷民們為歐陽必進立祠祭祀他。有士大夫為夷民勒石立碑,並記錄其事蹟,其中説:“歐陽公此舉有解除南方邊境之患的功勞、有體恤死難者的仁心、有剷除暴虐的威武、有撫養孤兒的慈愛、有明辨真偽的智慧。” [20] 

歐陽必進回京進職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十月,歐陽必進升任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 [22] 
嘉靖三十年(1551年)三月,歐陽必進升任工部尚書。 [23]  歐陽必進初任工部尚書時,仇鸞正專權擅政,請求在邊境地區修建營房、製造銅面軍器,歐陽必進上書直言極諫,阻止了他,仇鸞於是作罷。歐陽必進先後主持大型工程,時正值國家建設之難,他竭盡全力,盡心盡力,受到明世宗的深厚眷顧,賞賜的財物甚至包括玉帶和飛魚服。 [25] 
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十二月,歐陽必進改任刑部尚書。 [26] 
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八月,明世宗罷免了工部尚書趙文華的職務,任命歐陽必進接替他的職位。當時,明世宗想要先建造正朝的門樓,並且要求非常迫切。儘管趙文華機敏狡猾,但實際上他並沒有應對緊急情況和處理複雜事務的能力,因此不能按時完成明世宗的旨意。嚴嵩説:“趙文華因為去年冒着酷暑南征而患病,似乎不是短時間內可以治癒的。如果兩名侍郎都有其他任務,部門裏就沒有人管理事務了,需要增加一名侍郎來協助管理。”明世宗説:“現在大工程正在興建,司空是他的本職工作。既然趙文華有病,就讓他回原籍養病,並推薦一個勤奮有能力勝任司空職務的人選上報。”吏部推薦了歐陽必進。明世宗懷疑歐陽必進年紀太大,便詢問嚴嵩。嚴嵩説:“歐陽必進雖然六十歲了,但精力仍然旺盛。之前建造重城時,歐陽必進擔任工部尚書,負責處理各種事務,表現出了勤奮和能幹。”於是明世宗任命他為工部尚書。 [28] 
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九月,正朝的門樓修復完成,明世宗記錄下所有內外參與修復工作的官員的功績,加封歐陽必進為太子太保。 [29] 
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十月,大玄都殿工程完成,明世宗下詔賞賜歐陽必進銀五十兩、紵絲二表裏。 [30] 
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九月,玉熙宮的工程完成,歐陽必進被加封為少保。 [31]  十二月,歐陽必進請求退休,但未被允許。 [32] 
嘉靖四十年(1561年)二月,歐陽必進改任都察院左都御史。 [33]  三月,轉任吏部尚書。 [34]  歐陽必進擔任吏部尚書時,風采嚴峻,袁洪愈彈劾萬鏜耿定向彈劾吳鵬,歐陽必進都提拔了他們。遇到夏旱,明世宗下詔讓在朝大臣自我檢討,歐陽必進奉命淘汰了幾十名不稱職的官員,當天就下了大雨。此後,歐陽必進又提拔了一些長期得不到升遷的官員,推薦了一些可用的人才,甚至包括一些小吏。凡是涉及到官員的升降去留,歐陽必進都以公正為標準。士大夫們一致稱讚歐陽必進,明世宗也認為歐陽必進是一位老成持重、端莊謹慎的大臣。歐陽必進擔任禮部尚書僅數月,便累計奏請一品政績,明世宗下詔派遣宦官賜給他羊、酒和寶鈔,並晉升他為勳柱國。 [35] 

歐陽必進落職罷歸

嘉靖四十年(1561年)十月,湛若水的曾孫湛壽魯上奏請求追贈他的祖父官職,奏疏被送到吏部。歐陽必進回覆説:“湛若水學問品行純正,受到士人的敬仰,應該批准他的請求。”明世宗憤怒地説:“湛若水偽裝學問擾亂正道,以前曾被禮部參劾,這份奏疏只是為了他而誇大其詞地讚美,你們用事實來回答。”於是歐陽必進等人惶恐地謝罪,明世宗責備他們迎合人情以沽取名譽,於是下詔剝奪歐陽必進的少保兼太子太保的職位,只讓他以尚書的身份供職。 [36-37] 
十一月,明世宗命令歐陽必進退休,改任郭樸為吏部尚書。當時,禮部尚書職位空缺,吏部推薦了郭樸和南京禮部尚書李璣兩人都適合擔任這個職位,明世宗選用了郭樸,並責備了那些參與推薦的大臣們説:“文官們長久以來沒有擅自改變職位,現在卻以郭樸為例來擬任,這是為什麼?”大臣們將情況如實回答,歐陽必進等人謝罪。明世宗説:“文官們日夜不懈地工作,雖然升遷不宜拖延,但也不能擅自改變常規。這次參與推薦的大臣們都沒有盡心盡力,然而主要職責在吏部,暫且不追究。歐陽必進過去一直勤奮謹慎,自從連續升遷後,各種事務都獨斷專行,大大失去了大臣的體統,暫且讓他退休。” [38] 
隆慶元年九月初八日(1567年10月9日),歐陽必進因病去世,終年七十七歲。 [40] 

歐陽必進主要影響

歐陽必進政治

歐陽必進雖為嚴嵩密友,但為官清廉, [3]  在政治方面的成績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在治理地方時,歐陽必進致力於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如在河南時買屋以待運官,減輕他們的負擔; [7]  在禮部時清理淫祠,規範尼僧,減少社會亂象。 [4] 
  2. 在都察院任職時,歐陽必進對待案件非常謹慎,力求公正,多次為無辜者雪冤,展現了他的仁愛之心和公正精神。 [14] 
  3. 在處理突發事件時,歐陽必進表現出色,如處理殺人案時懸賞找到真兇 [14]  ,以及在南丹州官之亂中果斷採取措施,維護了地方穩定。 [20] 
  4. 在初任工部尚書時,面對仇鸞的專權擅政和邊境營房、銅面軍器的修建請求,歐陽必進勇敢地上書直言極諫,最終使仇鸞放棄了這些計劃,為國家節省了資源並維護了穩定。 [25]  在國家建設困難時期,竭盡全力,盡心盡力地主持大型工程,為國家的建設和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 [25]  後來,歐陽必進成功修復了正朝的門樓,展現了他的能力和勤奮。他還對工部進行了整頓,提高了工作效率。 [28] 
  5. 在擔任吏部尚書期間,歐陽必進以公正為標準,提拔了袁洪愈、耿定向等官員,並淘汰了不稱職的官員。他還推薦了一些可用的人才,包括一些小吏,為國家選拔了優秀的人才。在遇到夏旱等自然災害時,歐陽必進積極應對,奉命淘汰不稱職的官員,並提拔了一些長期得不到升遷的官員。這些措施有助於緩解災害對國家的影響。 [35] 

歐陽必進民生

人力耕地機 人力耕地機
歐陽必進關注民生,重視農業發展,為此做出了諸多努力,其中要數發明人力耕地機最為著名。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歐陽必進巡撫鄖陽(今湖北鄖陽區),碰上當地牛疫流行,耕牛幾乎死盡,缺失了重要勞動力,百姓耕種十分困難,嚴重威脅着農業生產,不少農民只能通過人拉犁耕地,效率卻不高。他想起家鄉安福提水轆轤的形態,又查找資料,發現前人曾經有過用人力機具耕地的設想。幾番努力下,他找到了前人遺留下來的人力耕地機設計草圖,開始動手仿製。他在實踐中不斷改進裝置機關,試圖用人力通過滑輪絞動繩索牽引耕犁,經過多次嘗試,最終發明了中國第一台人力耕地機。 [41] 

歐陽必進歷史評價

明世宗朱厚熜:必進往固勤慎,自連轉後,百凡專肆,大失大臣體。 [39] 《明世宗實錄》引
嚴嵩:必進雖年六十,精力尚健。前建重城時,必進任工正,區處諸事,著有勤能績。 [27] 《明世宗實錄》引
劉陽:為太宰,風裁嶷峻。 [1] 《吏部尚書歐陽公必進行狀》
雷禮:仰體聖衷,下悉民隱,酌物料,寬人力,禁科擾裁耗,冒供輸估值之類,不畛域,不膠柱。至於量才分任,虛心以責其成,或變出叵測,有震憾駭愕之狀,則又相機揆策,委曲求濟。而有假公規私者,毅然持之,陰伐其謀,求利國家,不為身謀雲。 [1] 《吏部尚書歐陽公必進行狀》引
張廷玉等:①繼之者吳鵬、歐陽必進,視嵩父子意,承順惟謹,吏部權盡失。 [42] 《明史》②尚書吳鵬、歐陽必進、高耀、許論輩,皆惴惴事嵩。 [43] 《明史》

歐陽必進軼事典故

  • 嚴嵩密戚
據《弇山堂別集》記載,歐陽必進和首輔嚴嵩是密友,他因為監督工程而逐漸升官至少保,已經心滿意足,卻害怕工部的事務艱難而繁瑣,想避開它。當時吏部尚書吳山也是嚴嵩的密友,兩人一起推薦歐陽必進。明世宗知道他們的意圖,很不高興,按照規定應該有辭職的奏疏。奏疏上呈後,吏部卻另外有一份會推官的奏疏,已經先寫上了歐陽必進的名字。明世宗在辭職的奏疏上批示道:“歐陽必進,已經任命他了,為什麼又要辭職?”歐陽必進非常侷促不安,於是向嚴嵩請教,嚴嵩教他接受任命,不再謝罪,明世宗也無可奈何。 [44] 
僅僅過了一個月,吏部尚書吳山被勒令退休,禮部尚書也空缺,都應該推舉補任。然而左侍郎袁煒受到明世宗的特別眷顧,早晚將升任禮部尚書,並代理尚書事務。按照規定,應該先會官推舉吳山的空缺,然後才能輪到禮部尚書。袁煒和右侍郎馮天馭率領郎中以下官員進入值班處,向嚴嵩請教,嚴嵩翹着鬍子説:“論年資和官位,誰有歐陽必進更合適呢?他和吏部配合默契,還有誰能比得上都察院呢?還有什麼好問的?”當時朝廷內外都知道歐陽必進是明世宗所厭惡的,推舉他必定會觸怒明世宗,但又不敢違抗,於是相繼到次輔徐階那裏商量,也不能決定。 [44] 
不久,嚴嵩的兒子嚴世蕃也到了,直接派人催促袁煒等人前往商議。正當大家非常窘迫時,忽然有宦官傳旨説:“袁煒升任禮部尚書,加封太子少保,兼任原來的官職。”袁煒高興地向馮天馭拱手作揖説:“您去吧,起草奏疏就行了。”馮天馭擅長出謀劃策。馮天馭馮公含着眼淚説:“袁公是皇上所寵愛的,即使違抗旨意,也必定不會有其他事。如果獲罪,讓我去承擔,我就像孤獨的雛鳥和腐爛的老鼠一樣微不足道。”郎中等官員都嚇得變了臉色。等到面見嚴嵩時,果然不敢反抗。第二天會推時,把歐陽必進的名字放在首位,明世宗大怒,把奏疏扔在地上。嚴嵩於是上密奏説:“歐陽必進,確實是我兒女的親家而且是個忠厚長者,他的資歷和官職都在六卿之前。我老了,依仗這個人得以執政而感到快慰。”明世宗不得已,拿起奏疏,用硃筆點選歐陽必進的名字,因為筆力重而硃砂濕透,覺得字跡模糊不清。後來,歐陽必進被明世宗罷免,嚴嵩卻不能救他。當時新蔡人張助甫是文選員外郎,親身經歷了這件事,向王世貞詳細敍述了整個過程。 [44] 

歐陽必進人際關係

輩分
關係
姓名
簡介
先輩
曾祖父
歐陽汝為
——
祖父
歐陽麟
曾任知縣。
父親
歐陽應和
——
母親
劉氏
——
平輩
妻子
李氏
——
弟弟
歐陽必述
嘉靖三十年(1551年)蔭為國子生。
後輩
侄子
歐陽念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蔭為國子生。
參考資料: [21]  [24]  [45] 

歐陽必進主要作品

歐陽必進著有《白雲山稿》。 [40] 

歐陽必進後世紀念

歐陽必進墓位於江西省吉安市安福縣平都鎮,墓碑存。 [46] 

歐陽必進史料索引

《國朝獻徵錄·卷二十五·吏部尚書歐陽公必進行狀》 [1] 
參考資料
  • 1.    《國朝獻徵錄·卷二十五·吏部尚書歐陽公必進行狀》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2-10]
  • 2.    《國朝獻徵錄·卷二十五·吏部尚書歐陽公必進行狀》:正德癸酉鄉薦。
  • 3.    《國朝獻徵錄·卷二十五·吏部尚書歐陽公必進行狀》:丁丑進士,觀政兵部。同舍有癘疾者,門無轍跡,公視其藥,既而視其斂,人自以□不及。
  • 4.    《國朝獻徵錄·卷二十五·吏部尚書歐陽公必進行狀》:禮曹時,分祀之議,公疏稽典禮,引援切當。其毀淫祠,清尼僧,少者有家,老者不至於無歸。太醫冗員,盡汰之。
  • 5.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九十四》:嘉靖七年閏十月……冊諡大行皇后為悼靈皇后。禮部郎中歐陽必進以節付吏人,由掖門持入。御史李宗樞劾其不敬,詔奪俸四月。
  • 6.    《國朝獻徵錄·卷二十五·吏部尚書歐陽公必進行狀》:出為河南參議,又福建參議,四川副使,廣西參政,浙江左右佈政,□□治勳陽,撫應天,督兩淮運,督兩廣軍務,晉留台,晉工部尚書,加太子少保,改刑部尚書,復改工部,陞太子太保,加少保。乞歸,不允。轉都察院左都御史,轉吏部尚書,以吏部尚書致仕。中外四十六年,越二十二遷雲。
  • 7.    《國朝獻徵錄·卷二十五·吏部尚書歐陽公必進行狀》:藩參時,河南運官至京師,賃屋每八十金,公乃買屋一區,以待運者,自是運官歲至如歸。惜民間財,類若此者。
  • 8.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二》:嘉靖十四年二月……戊午,升福建布政使司左參議歐陽必進為四川按察司副使。
  • 9.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二百三十二》:嘉靖十八年十二月……升廣西布政使司左參政歐陽必進為浙江右布政使。
  • 10.    《浙江通志·卷一百十八》:承宣佈政司左布政使……歐陽必進(字任先/安福人)、梁廷振。
  • 11.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二百八十四》:嘉靖二十三年三月……戊辰,升福建按察使梁廷振為浙江右布政使。(根據《浙江通志》記載,梁廷振為浙江右布政使的繼任者,可知歐陽必進亦在該時間升任浙江左布政使)
  • 12.    《國朝獻徵錄·卷二十五·吏部尚書歐陽公必進行狀》:右左轄時,淹浙中五載,而清聞,馳廌章七上。
  • 13.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二百八十六》:嘉靖二十三年五月……丙辰升浙江左布政使歐陽必進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撫治鄖陽。
  • 14.    《國朝獻徵錄·卷二十五·吏部尚書歐陽公必進行狀》:撫治時,有殺人棄之道傍者,一婦人見捕卒過急,入而扃户,遂執婦人至,訊之庭,不勝痛楚,而自誣其夫。獄成,公獨疑,務欲釋之。懸賞,竟得殺人者。公於刑矜惻,故雪釋幽枉者不一也。有稱禮部差遣儒士者,結庵武當,為國□祝福,又大刻於崖石,動多踰分。眾以其怙勢,率曲事之。公令毀石逐道,士人快之。
  • 15.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二百九十八》:嘉靖二十四年三月……升户部右侍郎夏邦謨為本部左侍郎,改撫治鄖陽。右副都御史歐陽必進總督糧儲,兼巡撫應天。
  • 16.    《國朝獻徵錄·卷二十五·吏部尚書歐陽公必進行狀》:蘇、松飢,賑恤有方,而活者眾。縣官有盛供張者,竟黜之。劾郡守與巡院異,巡院以是得罪,圻甸懷之。
  • 17.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三百二十八》:嘉靖二十六年閏九月……辛丑,升總理糧儲兼巡撫應天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歐陽必進為兵部右侍郎,仍兼原職,總督漕運兼巡撫鳳陽。升湖廣右布政使李義壯為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貴州。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學士徐階三年秩滿,應其子璠為國子生。
  • 18.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三百二十九》:嘉靖二十六年十月……壬戌,改總督漕運巡撫鳳陽兵部右侍郎兼右副都御史歐陽必進提督兩廣軍務兼理巡撫,升太常寺卿徐可成為禮部右侍郎仍掌寺事,少卿馬良德為本寺卿,俱以九年秩滿也。
  • 19.    《國朝獻徵錄·卷二十五·吏部尚書歐陽公必進行狀》:兩廣軍餉,舊類解軍門。公令入梧州庫,而移文動支。安南內亂,其族目莫中正率眾來奔。逆黨範子儀謀挾之以爭立,因誘海東諸蠻,殘州掠地者數年。軍門出兵搗其巢。先是,料賊窮必遁,約交趾而遏之,竟如公算。
  • 20.    《國朝獻徵錄·卷二十五·吏部尚書歐陽公必進行狀》:黎、獞毒珠崖乞師,奉命討之。前後斬獲數多,面縛者幾千人。不三月,班師奏功。既而南丹州官之族,偽稱岑葦,串田州目,逐主母為氏,乃誅之。田州寧,夷民生祀公。縉紳先生有為夷民勒石而祀之者,曰:“公茲一舉,有南顧之紓,有死事之恤,有除暴之猛,有存孤之慈,有辯偽之明雲。”
  • 21.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三百二十九》:嘉靖二十六年十月……戊辰,總督漕運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歐陽必進三年考滿,蔭其侄念為國子生。提督漕運署都督僉事萬表奏海口新河淤淺,請調順天、永平二府及通州衞所軍民伕役桃浚。工部覆奏,從之。
  • 22.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三百五十九》:嘉靖二十九年四月……戊戌,升禮部左侍郎王崇慶為南京户部尚書,提督兩廣軍務;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歐陽必進為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升吏科左給事中張秉壺為本科都給事中,吏科右給事中何光裕、科禮右給事中唐禹、兵科右給事中譚大初俱為左給事中,光裕、禹本科,大初刑科;禮科給事中姜良翰、兵科給事中杜汝禎俱為右給事中,良翰户科,汝禎刑科。
  • 23.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三百七十一》:嘉靖三十年三月……升吏部左侍郎李默為本部尚書,南京右都御史歐陽必進為工部尚書。
  • 24.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三百七十七》:嘉靖三十年九月……蔭工部尚書歐陽必進弟必述為國子生。初,必進提督兩廣有軍功,得蔭子,以無子乞蔭其弟,許之。奪南京吏部尚書屠楷等俸一月,革南京國子監祭酒閻樸職閒住。以樸赴任遲緩,又不遵例自陳,而楷等失於查參,為給事中何雲鴈等劾奏也。
  • 25.    《國朝獻徵錄·卷二十五·吏部尚書歐陽公必進行狀》:公初為司空,仇鸞正專擅,請造邊地營房,造銅人面軍器,公抗議折之,遂沮。前後大工逄鼎革之會,值建置之難,竭心力受上隆眷,賜賚至玉帶飛魚。
  • 26.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四百四十二》:嘉靖三十五年十二月……丙午,起丁憂服闋太子少保、工部尚書歐陽必進為刑部尚書。
  • 27.    世宗肅皇帝實錄 卷四百五十 嘉靖三十六年 八月 二十一日 1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4-02-10]
  • 28.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四百五十》:嘉靖三十六年八月……辛丑,總督宣大山西兵部右侍郎楊順劾奏懷隆兵備副使吳賓、分守冀北道參議任希祖久不赴任,玩愒秋防。詔錦衣衞官校逮問,尋降雜職用。罷工部尚書趙文華回籍,以刑部尚書歐陽必進代之。是時上欲先建正朝門樓,責成甚急,文華雖慓狡,然實無應卒理劇才,不能以時奉旨。上滋不懌,且稍聞其連歲視師江南,贖貨殃民,要功僨事之詳,欲黜免之,重違大學士嚴嵩意,乃先諭問嵩門樓辦料何遲,該部不專管所致。文華志似不若昔者,嵩為迴護,言該部正官事繁,即今門樓木石物料俱集,湏欽命侍郎及該監官各一員專管。文華因昨歲冒暑南征致疾,似非旬月可愈,若二侍郎俱有差,部事缺人管理,須添設侍郎一員協理之。蓋嵩猶未知上意也。於是工部疏請如嵩指。詔以侍郎雷禮、太監袁亨管理營造,仍添注工部侍郎一員,命吏部推擇以聞。吏部乃以掌通政司事工部左侍郎盧勳及嵩子世蕃名上。世蕃時以工部左侍郎掌尚寶司事也。上點用勳、文華,隨上疏請暫命侍郎署印,賜假靜攝,旬月稍可,即出趨事。上曰:“今大工方興,司空乃其本職。”趙文華既有疾,其令回籍餋病,即推勤能堪司空任者以名聞。吏部以必進應詔。上疑其年老,以問嵩。嵩曰:“必進雖年六十,精力尚健。前建重城時,必進任工正,區處諸事,著有勤能績。”上乃用之。已遣給事中鄭國賓、御史宋儀望監視工程。
  • 29.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四百六十四》:嘉靖三十七年九月……以門工完,錄內外效勞諸臣,賜內官監太監表亨、樊英各蔭弟侄一人為錦衣衞總旗,於通等加恩二級,加工部尚書歐陽必進太子太保,升工部左侍郎雷禮工部尚書,添注管事,加錦衣衞左都督朱希孝太子太保,進督木工部左侍郎盧勳、督石工部右侍郎張舜臣二品俸服,賞錦衣衞都督陸炳銀四十兩、紵絲三表裏,禮部尚書吳山、鎮遠侯顧寰各銀三十兩、紵絲二表裏,協理戎政刑部尚書鄭曉、兵部右侍郎劉採、錦衣衞指揮劉鯨各銀二十兩、紵絲一表裏,升管工通政使徐杲為工部右侍郎,仍蔭一子為文思院副使,監工給事中劉贄為通政司參議,御史宋儀至為大理寺右寺丞,仍升賞通政司經歷張欽等一百餘人、官旗匠役九百餘人各有差。
  • 30.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四百七十七》:嘉靖三十八年十月……大玄都殿工完,詔內官監太監袁亨、榮現加恩二等,樊英一等,鎮遠侯顧寰、工部尚書歐陽必進、雷禮、都督陸炳各賞銀五十兩、紵絲二表裏,工部侍郎盧勳、張舜臣各三十兩,兵部侍郎劉採、殷學各二十兩,俱一表裏,工部右侍郎徐杲升左侍郎,仍銀四十兩、紵絲二表裏,錦衣衞指揮嚴鵠、工科右給事中劉畿狹、西道御史苟頴各升俸二級,仍賞銀二十兩、紵絲二表裏,工部郎中周賢宣升俸一級,吳遵晦等各銀五兩。
  • 31.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四百八十八》:嘉靖三十九年九月……玉熙宮工完,蔭內官監太監袁亨、樊英榮現各弟侄一人為錦衣衞百户,現仍賞銀四十兩、二表裏,加工部尚書歐陽必進少保,升提督大工尚書雷禮俸一級,仍同左右侍郎盧勳、張舜臣各賞銀三十兩、二表裏,鎮遠侯顧寰、兵部尚書楊博、掌錦衣衞事左都督陸炳、朱希孝各四十兩、二表裏,協理京營兵部尚書王邦瑞、左侍郎李遂、錦衣衞指揮使許㻛各二十兩、一表裏,徐杲加二品服色,蔭一子文思院副使,營工科道劉畿、苟頴各升通政使司參議,仍兼前職,管工如故,餘升賞有差。
  • 32.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四百九十一》:嘉靖三十九年十二月……癸巳,少保、工部尚書歐陽必進引年乞致仕,不允。
  • 33.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四百九十三》:嘉靖四十年二月……改少保兼太子太保工部尚書歐陽必進為都察院左都御史。
  • 34.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四百九十四》:嘉靖四十年三月……戊寅,改少保兼太子太保、都察院左都御史歐陽必進為吏部尚書。
  • 35.    國朝獻徵錄·卷二十五·吏部尚書歐陽公必進行狀》:為太宰,風裁嶷峻,袁給事洪愈論萬太宰者,耿御史定向論吳太宰者,皆拔之。會夏旱,詔大計在廷之臣,公奉命簡其不任職者數十人,即日大雨。既而又拔其淹滯者若干人,薦其可用者若干人,下至諸小吏,凡有黜陟,惟公論是視。大夫翕然稱之,上亦以老成端慎褒焉。公為太宰僅數月,而計前後奏一品績,詔遣中使齎賜羊酒寶鏹,晉勳柱國。
  • 36.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五百二》:嘉靖四十年十月……戊寅,故南京兵部尚書湛若水曾孫壽魯奏其祖贈官,疏下吏部,覆言:“若水學行醇正,士望所歸,宜允其請。”上怒曰:“若水偽學亂正,昔為禮部參劾,此奏乃為之浮詞誇譽,其以狀對。”於是尚書歐陽必進等惶恐謝罪,上責其狥情沽譽,詔奪必進少保兼太子太保,止以尚書供職。右侍郎張永明停俸二月,驗封司郎中降俸二級,員外以下各一級,惟左侍郎嚴訥以在直不問。
  • 37.    《國朝獻徵錄·卷二十五·吏部尚書歐陽公必進行狀》:會禮部湛尚書若水應贈諡,公以題請忤上意,上怒,令致仕,遂致仕歸。
  • 38.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五百三》:嘉靖四十年十一月……庚子,命太子少保、禮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掌詹事府事郭樸回部管事。尋命吏部尚書歐陽必進致仕,改樸為吏部尚書,兼官如故。時禮部尚書缺,吏部會推樸及南京禮部尚書李璣堪任,上用樸而責會推諸臣曰:“文撰諸臣久不擅改,茲以樸例擬,何也?”具以狀對,必進等謝罪。上曰:“文撰諸臣夙夜匪懈,遷轉雖不宜淹滯,常調擅改亦不可也。茲會推諸臣俱不盡心,然專執在吏,正姑不問。必進往固勤慎,自連轉後,百凡專肆,大失大臣體,姑與致仕。員缺,樸即代之。諭樸勿辭。”樸上章陳謝,上褒諭曰:“卿性資純謹,撰奉勤誠,遵命即任,朕心嘉悦。宜慎評庶職,先於守令,以副簡用至意。
  • 39.    世宗肅皇帝實錄 卷五百三 嘉靖四十年 十一月 十四日 1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4-02-11]
  • 40.    《國朝獻徵錄·卷二十五·吏部尚書歐陽公必進行狀》:公生弘治辛亥十二月十三日,卒隆慶丁卯九月初八日,卧病一日而卒。所著有《白雲山稿》。
  • 41.    明代安福歐陽必進發明我國首台人力耕地機  .江西晨報網.2023-09-14[引用日期2024-02-11]
  • 42.    《明史·卷二百十二·列傳第九十》  .國學網[引用日期2024-02-11]
  • 43.    《明史·卷三百八·列傳第一百九十六》  .國學網[引用日期2024-02-11]
  • 44.    《弇山堂別集·卷二十七》:歐陽與首輔嚴為密戚,既以督工累加至少保,志已滿,而畏工部艱而繁,欲避之。時吏部吳亦嚴密戚也,合而推歐陽。上知其意,弗悦也,例當有辭疏。疏既上,而吏部別有會推官疏,先已具歐陽名,上於辭疏忽批雲:“歐陽必進,已之任了,如何又辭?”歐陽跼蹐甚,而謀之嚴,教以之任,不復謝,上亦無如之何矣。僅一月,而吏部吳勒致仕,禮部尚書亦缺,俱當推補。而左侍郎袁公為上眷倚甚,旦夕且得禮部,而以署部事,例先會官推吳缺,而後可及禮部。袁公與右侍郎馮公率郎中以下入直所,叩之嚴,嚴翹須曰:“年資官位,孰有先歐陽必進者?其與吏部表裏,孰有如都察院者?又何問為?”時中外皆知歐陽為上所厭惡,推之則必取忤,而又不敢違,乃相率詣次相徐公所謀之,亦不能決。已而嚴子世蕃亦至,直再使人趣袁公以下往會議。方窘甚,忽中使傳旨雲:“袁煒升禮部尚書,加太子少保,兼官若故。”袁公喜而揖馮公曰:“別公去,具辭草耳。”公善為謀。於是馮公淚承睫而言:“袁公上所眷,即忤旨,必無他。其罪我去,我若孤雛腐鼠耳。”郎以下皆失色。及見嚴,果不敢抗。次早會推,以歐陽名居首,上大怒,擲之地。嚴乃上密啓,謂:“歐陽必進,果臣兒女親而為人長者,其資簿宦秩俱在六卿前。臣老矣,恃此人得政而快。”上不獲已,取疏,以硃筆點用歐陽字,筆重而朱濕,覺透無存者。蓋不久而竟逐之,嚴卻不能救也。此時新蔡張助甫為文選員外郎,身履其事,與餘細述之,吐舌曰:“嚴乃與人主爭強,王介甫不足道也。”
  • 45.    龔延明主編,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 登科錄 中 點校本,寧波出版社,2016.05,第279頁.
  • 46.    江西省地方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江西名人墓,武漢大學出版社,2018.04,第316頁.
展開全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