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歐洲排放標準

鎖定
歐洲排放標準是由歐洲經濟委員會(ECE)的排放法規和歐共體(EEC)的排放指令共同加以實現的,歐共體(EEC)即是現在的歐盟(EU)。排放法規由ECE參與國自願認可,排放指令是EEC或EU參與國強制實施的。汽車排放的歐洲法規(指令)標準1992年前巳實施若干階段,歐洲從1992年起開始實施歐Ⅰ(歐Ⅰ型式認證排放限值)、1996年起開始實施歐Ⅱ(歐Ⅱ型式認證和生產一致性排放限值)、2000年起開始實施歐Ⅲ(歐Ⅲ型式認證和生產一致性排放限值)、2005年起開始實施歐Ⅳ(歐Ⅳ型式認證和生產一致性排放限值)。
中文名
歐洲排放標準
1992年起
開始實施歐Ⅰ
1996年起
開始實施歐Ⅱ
2000年起
開始實施歐Ⅲ

歐洲排放標準我國目前狀況

目前在我國新車常用的歐Ⅰ和歐Ⅱ標準等術語,是指當年EEC頒發的排放指令。例如適用於重型柴油車(質量大於3.5噸)的指令“EEC88/77”分為兩個階段實施,階段A(即歐Ⅰ)適用於1993年10月以後註冊的車輛;階段B(即歐Ⅱ)適用於1995年10月以後註冊的車輛。
汽車排放的歐洲法規(指令)標準的內容包括新開發車的型式認證試驗和現生產車的生產一致性檢查試驗,從歐Ⅲ開始又增加了在用車的生產一致性檢查。
汽車排放的歐洲法規(指令)標準的計量是以汽車發動機單位行駛距離的排污量(g/km)計算,因為這對研究汽車對環境的污染程度比較合理。同時,歐洲排放標準將汽車分為總質量不超過3500公斤(輕型車)和總質量超過3500公斤(重型車)兩類。輕型車不管是汽油機或柴油機車,整車均在底盤測功機上進行試驗。重型機由於車重,則用所裝發動機在發動機台架上進行試驗。
排放標準:汽車排放是指從廢氣中排出的CO(一氧化碳)、HC+NOx(碳氫化合物和氮氧化物)、PM(微粒,碳煙)等有害氣體。 [1] 

歐洲排放標準歐洲排放認證

歐洲排放指令認證的全稱為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認證,其英文翻譯為“Emissions From Non-road Mobile Machinery”,簡稱為“NRMM”。
歐盟於1997年12月16號發佈了97/68/EC指令,其目的為限制安裝在非道路移動機械上往復式內燃機的排放和顆粒污染。該排放指令覆蓋了37 kW~560 kW 柴油發動機,從1999年1月1日正式生效,而且此指令包含階段1(1999年1月1日實施)和階段2(2001年1月1日實施)。
歐洲排放指令2002/88/EC是對97/68/EC的修改,並在2002年12月9號成為歐盟成員國的法律。2002/88/EC指令覆蓋了18 kW以下的手持和非手持式汽油發動機,並且包含階段1和階段2。2002/88/EC指令在2004年8日開始正式實施。
指令2004/26/EC在2004年4月21成為各歐盟國法律。此指令覆蓋了19 kW~560 kW 的柴油發動機,並進一步增加了3個實施階段。而且此指令也包含了有軌車,機車,內水陸船等。
2010年3月31 日發佈了2010/26/EU指令再次對97/68/EC進行了修訂,主要增加了壓燃式發動機的冷啓動要求,修改了穩態測試工況點和瞬態測試程序,延長了某些手持式汽油機的排放達標期限。
2011年11月16日歐盟委員會又頒佈了2011/88/EU指令,該指令於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2] 

歐洲排放標準具體標準

歐Ⅰ型式認證排放限值
車輛類別
基準質量(RM)kg
限值g/km
CO
HC+NOx
PM

第一類車
全部
2.72
0.97(1.36)
0.14(0.20)

第二類車
1級
RM≤1250
2.72
0.97(1.36)
0.14(0.20)

2級
1250<RM≤1700
5.17
1.40(1.96)
0.19(0.27)







3級
RM>1700
6.90
1.70(2.38)
0.25(0.35)

歐Ⅱ型式認證和生產一致性排放限值
車輛類別
基準質量(RM)kg
限值g/km

CO
HC+NOx
PM


汽油機
柴油機
汽油機
非直噴柴油機
直噴柴油機
非直噴柴油機
直噴柴油機



第一類車
_
全部
2.2
1.0
0.5
0.7
0.9
0.08
0.10




第二類車
1級
RM≤1250
2.2
1.0
0.5
0.7
0.9
0.08
0.10




2級
1250<RM≤1700
4.0
1.25
0.6
1.0
1.3
0.12
0.14




3級
1700<RM
5.0
1.5
0.7
1.2
1.6
0.17
0.20




歐Ⅲ型式認證和生產一致性排放限值
車輛類別
基準質量(RM)kg
限值g/km
CO
HC
NOx
HC+NOx
PM

汽油機
柴油機
汽油機
汽油機
柴油機
柴油機
柴油機


第一類車

全部
2.3
0.64
0.2
0.15
0.50
0.56
0.05


第二類車
1級
RM≤1305
2.3
0.64
0.2
0.15
0.50
0.56
0.05


2級
1305<RM≤1760
4.17
0.80
0.25
0.18
0.65
0.72
0.07


3級
1760<RM
5.22
0.95
0.29
0.21
0.78
0.86
0.10


歐Ⅳ型式認證和生產一致性排放限值
車輛類別
基準質量(RM)kg
限值g/km
CO
HC
NOx
HC+NOx
PM

汽油機
柴油機
汽油機
汽油機
柴油機
柴油機
柴油機


第一類車
_
全部
1.00
0.50
0.10
0.08
0.25
0.30
0.025


第二類車
1級
RM≤1305
1.00
0.50
0.10
0.08
0.25
0.30
0.025


2級
1305<RM≤1760
1.81
0.63
0.13
0.10
0.33
0.39
0.04


3級
1760<RM
2.27
0.74
0.16
0.11
0.39
0.46
0.06


歐洲排放標準修改情況

當地時間2022年11月10日,歐盟委員會在官網公佈了 “歐洲第七階段排放標準 (歐7)”的提案,新提案進一步確保了汽油、柴油汽車和卡車的排放清潔程度,限制了來自排氣管以及輪胎的有害污染物排放。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電動車沒有內燃機,其“排放”主要來自於剎車碎屑和輪胎顆粒,也是歐洲排放法規中第一次引入剎車和輪胎的排放標準。新規還將規範安裝在汽車和貨車上的電池的耐用性,以增加消費者對電動汽車的信心,這也將減少在車輛壽命早期更換電池的需求,從而減少對生產電池所需的新關鍵原材料的需求。
同時,提案還首次對剎車和輪胎的顆粒物排放設定了限制,這一部分還涵蓋了電動汽車,此前有研究表明,剎車磨損也是污染主要來源之一,質量不高的輪胎污染甚至可能要高於排氣。 [3] 
2023年12月18日,歐洲議會和歐盟成員國的談判代表就針對轎車、公共汽車及其他車輛設定的新排放上限,即“歐7標準”達成了一致。這一排放新規還首次引入了剎車和輪胎磨損極限值。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