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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鎖定
欽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欽州市負責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行政部門,是自治區工商局的直屬單位
中文名
欽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地    點
欽州市
屬    性
非盈利
性    質
事業單位

欽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概況

欽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欽州市負責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行政部門,是自治區工商局的直屬單位。下轄靈山縣、浦北縣工商2個縣局和欽南、欽北、欽城、欽州港4個分局,63個工商所,市局機關內設機構14個,有公務員402人。

欽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領導

局 長: 李樹華
副局長: 陳立軍
廖麗軍
陶三元
紀檢組長:陳斯來

欽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單位概況

欽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轄2個縣(市)工商局、直屬工商分局4個,內設職能科室(中心、支隊)14個:辦公室、人教科、機關黨委、法規科、公平交易與消費者權益保護科、市場與合同規範管理科、企業註冊與個體私營經濟管理科、外商投資企業註冊登記科、商標與廣告管理科、財務科、監察室、離退休幹部管理科、經濟檢查支隊、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欽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機構設置與職責

(一)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重要文件起草、把關、文書檔案、安全保密、機關管理和會議組織;承擔綜合調研、協助調研工作,負責本局和下屬單位資產管理,協調本局和下屬單位的統計和辦公自動化管理工作;承擔受理局機關信訪工作及宣傳報道工作。
(二) 人事教育科
負責全市工商系統的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保險的管理以及基層隊伍建設;協助局黨組對各級工商局領導班子行使管理職責;研究擬訂全市工商系統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監察室
負責監督本局及所屬系統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遵守、執行國家法律、法規的情況;負責對本局黨組及其成員和其他領導幹部實行《黨章》和《行政監察法》規定範圍內的監督;負責協助本局黨組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會同有關部門對黨員、幹部進行黨紀、政紀教育;負責監督本局及所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執行情況,研究制定本系統、行業從源頭上的預防和治理腐敗、綜合治理的有效措施;受理、監察對象的控告及其申訴。調查處理監察對象違反黨紀和行政紀律的案件;完成上級紀檢監察部門、本局黨組、行政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機關黨委
負責本局機關黨建工作和全市工商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指導局機關共青團、工會、婦委會開展工作。機關黨委日常黨務具體工作,指導局機關共青團、工會、婦委會開展各項工作。
(五)離退休幹部管理科
負責本局機關和指導全系統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六)市場合同監督管理科
組織規範管理各類市場的經營秩序,組織對市場進行專項治理;指導本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市場規範監管工作;依據《合同法》對合同實施規範管理,組織查處合同欺詐,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登記,組織監管拍賣行為。
(七)法規科
負責組織開展工商行政管理執法監督和聽證工作,承擔或參與行政複議、應訴和賠償;負責審核本級局查處的違法違章案件和本級局案件審議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指導本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法制工作和法律法規培訓工作。
(八)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科
組織對商標、廣告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廣告經營審批及依法查處虛假廣告和商標侵權案件;指導廣告行業及企業商標工作。
(九)企業登記註冊與個體私營經濟管理科
組織管理企業註冊,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定、批准、頒發管轄範圍的企業和其他經營單位的證照,對其註冊行為進行監督管理;指導本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企業註冊及監督管理工作。調查研究個體、私營經濟發展與管理情況,提出有關措施。
(十)外商投資企業註冊登記科
組織管理外商投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承包工程和承包經營管理等行業經營活動,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定、核准授權範圍的外資投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
(十一)財務科
負責所轄系統的財務管理,對所轄系統的經費作出預算、下撥和決算;根據人事部門核定的本局及下屬單位行政編制內的實有人員和工資額,按照預算科目分類制定發放工資的彙總表,計算代扣款項(指國家政策規定必須個人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和依法交納的個人所得税等款項),列出工資發放清單;對所轄系統的財務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十二)公平交易與消費者權益保護科(加掛12315舉報中心牌子)
(1)公平交易與消費者權益保護科:負責組織查處流通領域的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等經營違法違章重大案件;負責指導本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查處上述經濟違法違章案件的工作;負責組織查處嚴重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商業賄賂案件;負責組織查處流通領域中的經銷摻假及假冒產品行為;負責指導本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查處假冒偽劣案件工作;承擔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2)12315舉報中心:受理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過程中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申訴;受理對侵害消費者權益、製售假冒偽劣商品及其它經濟違法行為的舉報;受理農民購買、使用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生產資料等方面的申訴、舉報;調解消費者與經營者發生的消費權益爭議;為消費者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諮詢服務;統計、分析、整理業務數據和資料,提供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有關信息;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業務職責分工,分流應由機關內部其他部門處理的有關申訴、舉報,移交其他部門處理的有關申訴舉報;
(十三)經濟檢查支隊
負責制訂、組織、實施各類市場綜合或專項整治活動,並承擔查辦大案要案,開展辦案業務的指導和培訓,組織查處傳銷和變相傳銷,配合上級主管局及有關部門做好各類案件的查辦工作。
(十四)機關後勤中心
(1)負責房屋水電管理維修;辦公用品的計劃、採購、管理、發放;
(2)負責本局機關車輛的調配使用、保養、維修、油料管理;
(3)負責協助機關各科(室)對所需各種證、照、表冊、牌等物品的製作、採購、保管、發放,並做好對該類物品經費的收、付結算;
(4)負責本局制服的發放、經費結算、保管工作;
(5)承擔本局老幹部的日常管理、服務工作;
(6)負責本局機關辦公區、宿舍區的安全保衞工作;
(7)負責本局的計劃生育工作;
(8)負責本局機關幹部職工福利的籌措、發放;
(9)負責本市工商系統內部的接待和本局會議的食宿安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