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欒川縣文化局

鎖定
文化局設機關行政編制6名,其中:局長1名(兼新聞出版局局長),副局長2名。內設黨政辦公室、文化藝術股、轄文物管理所、新聞出版文化市場管理辦公室、文化館、圖書館、劇目工作組、電影公司、影劇院、曲劇團、民俗園。
中文名
欒川縣文化局
外文名
Luanchuan County Cultural Bureau
分    類
文化局

欒川縣文化局工作職能

文化局是縣政府主管全縣文化事業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
欒川縣文化局
(一)貫徹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具體落實上級關於文化藝術、文物保護、新聞出版、著作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縣委、縣政府的決策,參與研究、制訂全縣文化工作的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
(二)參與研究文化經濟、文化產業和新聞出版政策,調整文化藝術生產經營的投資方向和文化產業的發展方向,統籌安排文化事業經費,規劃、指導並組織實施文化設施建設。
(三)管理全縣文學藝術事業,研究指導文學藝術創作與生產,組織全縣重大文化活動。
(四)管理全縣社會文化事業,指導社會文化事業的發展,組織管理羣眾文化,承擔全縣文化社團的資格審查,負責對我縣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各專業協會的工作指導、協調和業務管理。
(五)管理全縣圖書事業,調查研究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和利用。組織推動圖書館(室)間協作和標準化、網絡化、現代化建設。
(六)負責“文化建設先進縣”的創建工作,開展標準文化館、標準文化站及文化建設示範村、文化大院建設工作,逐步進入省、國家級社會文化先進縣。
(七)管理全縣電影市場,研究、指導農村電影發行放映工作。
(八)負責全縣新聞出版和著作權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全縣印刷業、出版物市場、電子出版市場。負責全縣音像製品批發、零售、出租和放映的監督管理。
(九)監督管理全縣文化市場,負責全縣文化市場的行政執法和文化經營活動的審批。
(十)負責管理全縣營業性演出工作,指導、協調演出行業的工作,審批演出團體、演出場所和個體演員。
(十一)負責審核開辦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單位,承擔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中的電腦遊戲活動的查處和取締工作。
(十二)負責縣“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協調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行動和案件的查處工作。
(十三)負責全縣範圍內的文物保護、搶救、維修、鑽探、發掘等管理工作。
(十四)組織指導全縣野生花卉、盆景、根藝、石玩的研究開發工作。
(十五)管理局直屬事業單位的領導班子及責任目標考核工作。
(十六)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欒川縣文化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財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