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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學派

鎖定
權力學派是強調戰略制定是協商過程的管理學派。起源於新古典經濟學芝加哥學派的有關思想,形成於20世紀70年代末,對公共政策的制定有較大的影響。主要代表人物和著作有法國薩拉辛及其《一個法國大公司的分權計劃》(1977年)、英國佩蒂格魯及其《作為政治過程的戰略制定》(1977年)、美國麥克米倫及其《戰略制定:政治概念》(1978年)、鮑爾及其《戰略制定:一種社會和政治過程》(1979年)。主要觀點為:戰略是運用權力和政治施加影響、進行協商的結果;通過這一協商過程形成的戰略最終有利於特定的利益集團:在企業內部,戰略是企業組織內各種利益集團運用權力、施加影響、討價還價、遊説、妥協,最後達成一致的結果;在企業外部,企業採用控制或與其他組織合作的方式,通過戰略部署以及在各種關係網絡和聯盟中的集體戰略,謀取自身利益。 [1] 
中文名
權力學派
外文名
The Power School
認    為
戰略制訂是個權力權衡的過程
成立於
1970年代初期

權力學派權力學派介紹

權力學派(The Power School)成立於1970年代初期,主要代表人物及著作有:Mac Millan《論戰略形成:政治概念》(1978)、普費弗和薩蘭西克《組織的外部控制》(1978)。

權力學派理論觀點

權力學派認為組織是不同的個人和利益集團的聯合體,戰略的制定是一個在相互衝突的個人、集團以及聯盟之間討價還價、相互控制和折衷妥協的過程,無論是作為組織內部的過程還是作為組織外部環境中本身的行為。認為整個戰略制定的過程實際上是各種正式和非正式的利益團體運用權力、施加影響和不斷談判的過程。對戰略制定發生作用的不再是某個人,如設計學派中的企業主管,計劃學派中的計劃者,定位學派中的分析家和企業學派中的企業家,而是一羣人。這一羣人利用自己的權勢既爭權奪勢又妥協合作,使得戰略制定過程成為談判和討價還價的過程,這時組織的活動不再受某一共同利益的驅使,而是受一些局部利益的驅使。在這種情況下,總是存在對戰略認識的爭議,不存在共同認可的戰略意圖,很難形成統一的戰略和對戰略的執行活動。  權力學派將戰略形成看作是一個受到權力影響的過程,它強調權力和政治手段應用於戰略談判以利於獲得特殊利益。這一學派存在兩個分支,即微觀權力和宏觀權力。微觀權力是用來應付組織內部的政治對策;而宏觀權力關心的是組織對權力的應用。
權力學派存在幾個前提:
(1)權力和政治使戰略形成具體化,無論是組織內部的過程還是其外部環境中組織本身的行為;
(2)戰略往往是應急的並且採用定位和策略的形式而不是觀念的形式;
(3)微觀權力把戰略決策看作是在狹隘利益集團和詭詐的聯盟之間,通過説服、討價還價甚至直接對抗所表現出的相互作用;
(4)宏觀權力將組織看作是採取控制或與其他組織合作的方法,通過戰略操縱和聯盟中的集體戰略,促進自身利益。

權力學派評價

戰略制定是有關權力的,但它不僅僅是關於權力的問題,組織內部和組 織之間還有利益共同的一面,這種共同性就表現為其它戰略學派觀點。  明茨伯格認為,權力學派將權力和政治引進戰略形成過程是有其意義的,因為我們必須承認,在很多情況下,組織或多或少會受到政治和權力因素的影響,如在重大變革時期,權力關係中的重大變化也必然發生,在衝突出現時,許多組織成員擁有權力並有促進自身利益的傾向;而在封鎖時期,由於掌權者不妥協也會導致戰略變化的停滯;在不斷變化時期,由於組織無法確定明確的方向,決策也會成為政治或權力的混戰。
參考資料
  • 1.    陸雄文.管理學大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