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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
(科學名詞)
鎖定
檢驗就是通過對產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副定,將測定結果與質量標準進行比較,作出合格與否的判定,對能否適合下道工序的使用或能否提供給用户作出處理的活動過程。檢驗包括測定、比較、判定與處理四個環節。檢驗既適用於單個產品,也適用於成批產品;既適用於成品檢驗,也適用於半成品的工序檢驗。檢驗是生產過程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通過檢驗可以分離與剔出不合格品,以保證用户接受具有適當質量的產品,建立與維護企業的信譽;通過檢驗和工序控制,預測不合格品的產生,使不合格在製品在生產週期尚未結束前就被及時發現,並予以剔除,做到不合用的原料不投產,不合格的零件不轉序,不適用的成品不出廠,以減少無效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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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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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
- 屬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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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名詞
- 繁 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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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
- 注 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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ㄐㄧㄢˇ ㄧㄢˋ
- 拼 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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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ǎn yàn
- 同義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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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驗 檢查
檢驗概念
通常把對物理特性的檢驗稱為物理檢驗;對化學性質或組成的檢驗稱為化學檢驗或簡稱化驗。檢驗一般有破壞性檢驗和
非破壞性檢驗,前者只能從整體中取樣進行抽查,然後用
數理統計方法推定整體的情況;後者可對整體進行逐個檢查。從被檢對象的類別考慮,人們又常將它分為半成品檢驗、成品檢驗或
商品檢驗等。
對產品或
工序過程中的實體,進行度量,測量,檢查,和實驗分析,並將結果與規定值進行比較和確定是否合格所進行的活動。
從工程實驗的角度來説,檢驗是按照規定的
程序,為了確定給定的產品、
材料、設備、生物體、
物理現象、工藝過程或服務的一種或多種特性或性能的技術操作。
檢驗分類
檢驗
1. 按檢驗數分:全檢、抽檢、免檢。
2. 按工序流程分:IQC、IPQC(可再分:首檢、巡檢、轉序檢驗)、FQC、OQC、駐廠QC。
3. 按檢驗人責任分:專檢、自檢、互檢。
4. 按檢驗場所分:工序專檢和線上巡檢,外發檢驗、
庫存檢驗、客處檢驗。
5. 按檢驗性質分:破壞檢驗、非破壞檢驗。
6. 按檢驗內容分:試製品檢驗、性能檢驗、可靠性檢驗、苛刻檢驗、分解檢驗。
7. 按檢驗數據類別分:計數檢驗、計量檢驗。
8. 檢驗的功能:鑑別、把關、預防、反饋。
檢驗考試內容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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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盛寶忠.質量工程學: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198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