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檀超

鎖定
檀超(公元?年—480年以後不久)字悦祖,高平金鄉人。生年不詳,約卒於齊高帝建元年以後不久。
悦祖
出生地
高平金鄉
本    名
檀超

檀超人物生平

檀超字悦祖,是高平金鄉縣人。祖父檀宏宗,曾任劉宋朝的南琅邪太守。檀超喜好文學,為人放誕任氣,起初任官為州西曹。曾和別駕蕭惠開共事,很不服氣。對蕭惠開説:“我和你都是一個老姥的後代,有什麼值得誇耀的?”蕭太后是惠開的祖姑,長沙王劉道憐之妃,也是檀超的祖姑。孝建初年,受別的事牽連,檀超徙官梁州,被任為宣威府參軍。孝武帝聽説檀超文章做得好,下敕讓他回京在東宮任職,為驃騎參軍、寧蠻主簿、鎮北諮議。檀超總是在蕃王府任職,很不得志,後轉任尚書度支郎,車騎功曹,桂陽內史。後入京任殿中郎,兼中書郎,零陵內史,徵北驃騎記室,國子博士,兼左丞。 [1] 
檀超嗜好飲酒,喜歡言談歌詠,舉止和諧瀟灑,自比於晉朝的郗超,稱為“高平二超。”他還對人説:“我還是覺得我比郗超更出色。”太祖(蕭道成)對他很是賞愛。後來任他為驍騎將軍、常侍,司徒右長史。 [2] 
建元二年(480),初置史官,任命檀超與驃騎記室江淹負責編寫齊史的工作。檀超上表設立條例,開元記號等都不採用劉宋的年號。有關人物的封爵都在本傳中交待,不必製作年表。設立十志:《律歷》、《禮樂》、《天文》、《五行》、《郊祀》、《刑法》、《藝文》等,都依照班固的體例,《朝會》、《輿服》則依照蔡邕、司馬彪的體例,《州郡》則依照徐爰的體例。《百官》依照范曄的體例,與《州郡》合併。班固五星載於《天文》,日蝕載於《五行》;改為日蝕載入《天文志》。以建元為開始,皇帝的女兒出自皇宗,應予立傳以表明甥舅地位的重要。又設立《處士》、《列女傳》。皇上下詔讓朝廷內外官員仔細討論。左僕射王儉説:“錢糧問題,是所有政治工作的首要問題,食貨暢通則國富南齊書民實,所以應當編錄入史,以表明務本的重要。《朝會志》以往不見於歷史記載,蔡邕打着先師胡廣的口號而説《漢舊儀》,這不過是蔡邕一家之言,對那些細碎小儀,不必記錄。應當設立《食貨》,簡去《朝會》。《洪範》九疇,首先是五行,五行的根本,又以水火之精為先,它們是日月五行的根據,因而如今應當依照前人的規矩,不要有所改革。另外,設立《列女傳》,我也覺得不妥,如果她有高德異行,自然該載入《列女》之中,如果她只有通常的優點,則仍舊不該寫入史書。”皇上下詔説:“日月災異等隸屬於《天文》,其他都照王儉的意思辦。”檀超寫史的功業還沒完成,就死在職位上了。後來由江淹撰成,但還是不夠完備。 [3] 

檀超史籍記載

《南齊書 卷五十二 列傳第三十三◎文學》
參考資料
  • 1.    《南齊書•卷五十二•列傳第三十三》:檀超,字悦祖,高平金鄉人也。祖弘宗,宋南琅邪太守。超少好文學,放誕任氣,解褐州西曹。嘗與別駕蕭惠開共事,不為之下。謂惠開曰:“我與卿俱起一老姥,何足相誇?”蕭太后,惠開之祖姑;長沙王道憐妃,超祖姑也。舉秀才。孝建初,坐事徙梁州,板宣威府參軍。孝武聞超有文章,敕還直東宮,除驃騎參軍、寧蠻主簿,鎮北諮議。超累佐蕃職,不得志,轉尚書度支郎,車騎功曹,桂陽內史。入為殿中郎,兼中書郎,零陵內史,徵北驃騎記室,國子博士,兼左丞。
  • 2.    《南齊書•卷五十二•列傳第三十三》:超嗜酒,好言詠,舉止和靡,自比晉郗超為高平“二超”。謂人曰:“猶覺我為優也。”太祖賞愛之。遷驍騎將軍,常侍,司徒右長史。
  • 3.    《南齊書•卷五十二•列傳第三十三》:建元二年,初置史官,以超與驃騎記室江淹掌史職。上表立條例,開元紀號,不取宋年。封爵各詳本傳,無假年表。立十志:《律歷》、《禮樂》、《天文》、《五行》、《郊祀》、《刑法》、《藝文》依班固,《朝會》、《輿服》依蔡邕、司馬彪,《州郡》依徐爰。《百官》依范曄,合《州郡》。班固五星載《天文》,日蝕載《五行》;改日蝕入《天文志》。以建元為始。帝女體自皇宗,立傳以備甥舅之重,又立《處士》、《列女傳》。詔內外詳議。左僕射王儉議:“金粟之重,八政所先,食貨通則國富民實,宜加編錄,以崇務本。《朝會志》前史不書,蔡邕稱先師胡廣説《漢舊儀》,此乃伯喈一家之意,曲碎小儀,無煩錄。宜立《食貨》,省《朝會》。《洪範》九疇,一曰五行。五行之本,先乎水火之精,是為日月五行之宗也。今宜憲章前軌,無所改革。又立《帝女傳》,亦非淺識所安。若有高德異行,自當載在《列女》,若止於常美,則仍舊不書。”詔:“日月災隸《天文》,餘如儉議。”超史功未就,卒官。江淹撰成之,猶不備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