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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機機身保險

鎖定
飛機機身保險是飛機保險的基本險之一,承保飛機無論在什麼情況下,什麼原因造成機身及其附件的意外損壞和損失的責任。如飛機的墜落、爆炸、失火、碰撞、失蹤等造成飛機的全部或部分損失,此外,還負責因意外事故引起的飛機拆卸、重裝和清除殘骸的費用。國外飛機機身保險的保險條件大多為一切險。其所保危險範圍為:①包括飛機在地面及飛機時危險的一切險。②不包括飛機飛行時危險的一切險;③不包括飛機飛行及滑行時危險的一切險。 [1] 
中文名
飛機機身保險
外文名
Aircraft Hull Insurance
簡    稱
機身險
對    象
飛機機身
行    業
商業保險
法    律
保險法

飛機機身保險保險特點

(一)必須分保或共保
飛機價值昂貴,一旦發生空難,標的損失及責任賠償總額高達數億美元,因此必須採取分保或共保方式承保,轉嫁保險人的巨大風險,加強航空保險經營穩定性。
(二)採用定值保險方式承保
我國飛機機身險最初為不定值保險。但由於國際市場改進型飛機價格不斷上漲,不定值保險方式滿足不了空運人的需要,而且一旦發生賠案,賠款計算麻煩費時, 於是保險人對飛機保險採用了定值保險方式承保,賠償採取“分攤條款”加以改造,對飛機保險的費率也作了調整,適應飛機保險市場需要。
(三)法定責任保險覆蓋面寬
飛機保險的法定責任保險除飛機造成對第三者責任及財產損失之外還包括空難對本飛機航班上乘客的人身傷亡及財產損失賠償。

飛機機身保險責任範圍

在國際保險市場上,飛機機身保險的保險標的包括飛機機身、推進器、機器及設備。根據各國保險公司適用的飛機保險合同條款的規定,機身險的責任範圍除少數採用指定危險方式外,多數為一切險。我國現行的飛機機身保險都是一切險方式。

飛機機身保險除外責任

機身保險的除外責任一般包括:飛機不適航而飛行,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飛機任何部件的自然磨損、腐蝕和製造上的缺陷,停航、停運的間接損失,戰爭、劫持險的保險責任和除外責任等。

飛機機身保險保險方式

機身保險最初屬於不定值保險保險人保險金額限度內選擇現金賠付或換置相同類型的飛機。但是,面對着飛機機型的不斷更新和價格的上漲而舊型飛機價格下跌的情況,被保險人按舊型飛機原價投保後所得到的保險賠付,不能滿足其購買新型飛機的需要。因此,現在的機身保險一般採用定值保險方式。我國的機身保險也採用定值保險方式。

飛機機身保險保險費

機身保險的保險費,由保險人依據飛機的型號、用途、事故記錄、歷年的損失率、被保險人的經營管理水平,釐定具體的保險費率,計算出相應的保險費數額。

飛機機身保險賠付

機身險的保險賠付因保險標的的全損部分損失而有區別。飛機機身全損的,保險人保險金額賠償,不扣除免賠額飛機發生部分損失的,保險人按實際的修理費用扣除免賠額後予以賠付,此外,不論是全損或部分損失,保險人還負責賠償施救費用救助費用、飛機從出事地點運往修理廠的運輸費用、修理後的試飛和政府檢驗費用、飛機修好後運往出事地點或指定地點的運輸費用。
參考資料
  • 1.    李偉民.金融大辭典: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