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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研究法
鎖定
機構研究法,又稱組織研究法或主體研究法。所謂機構研究法,就是着重分析研究渠道系統中各個環節和各種類型的營銷機構(如各種商品代理商、批發商、零售商等) 的營銷活動。這裏所説的機構是指在渠道系統中從事營銷的各種類型的機構,如各種生產者(如製造商、礦商、農場主),各種商品代理商(如經紀人、製造商的代理商、銷售代理商、進口代理商),各種獨立批發商(如完全職能或服務批發商、各種有限職能或服務批發商),各種零售商(如專業商店、百貨商店、超級市場),等等。這一方法的優點是可以利用各類或按每一具體機構的統計資料及其成本、利潤和銷售趨勢進行分析,從而有助於對營銷各因素的控制和管理。不足之處在於未完全擺脱以物為中心,比較忽視對消費者需求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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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 機構研究法
- 定 義
- 着重分析研究渠道系統中各個環節和各種類型的營銷機構(如各種商品代理商、批發商、零售商等) 的營銷活動
機構研究法簡介
機構研究法,就是以市場營銷渠道系統中的某類或某些機構、組織為對象,着重分析它們的市場營銷活動的特性問題。這一方法主要適用於某些專業性市場營銷學課程的教學研究工作,同時也為不同行業、不同類型的企業所重視。
例如,研究百貨商店的演變過程及發展前途等
機構研究法優點
機構研究法的優點是對處於市場營銷過程不同環節上的營銷機構和處在同一環節上的不同營銷機構都進行深入研究,能夠掌握其營銷特點,為不同營銷機構分別制定有針對性的理想的營銷策略,並打破了商品研究法孤立地研究各種商品營銷過程的侷限性。
機構研究法缺點
機構研究法的缺點是把處於營銷過程不同環節或不同階段上的營銷機構、甚至把處於營銷過程同一環節或同一階段上不同形式營銷機構都作為特殊事例加以研究,容易產生割裂性,不能瞭解市場營銷的完整過程,不能瞭解機構之間的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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