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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鐘錶

鎖定
機械鐘錶,利用帶簧(發條)恢復變形所放出的能量或重物下降的重力勢能作能源,以機械振動系統為時間基準(簡稱時基),實現時間計量的機械機構計時儀器。 [1] 
中文名
機械鐘錶
類    型
鐘錶
組成
機械鐘錶一般由原動系、傳動系、擒縱調速系(擒縱機構和調速系統)、上條撥針系和指針系組成。日曆鐘錶有日曆或雙歷機構,自動手錶有自動上條機構。
原動系 
儲存和輸出能量的機構。分為重錘原動系和彈簧原動系。前者利用重錘的重力作能源,多用於掛鐘(圖1)、落地擺鐘;後者利用捲成螺線形的帶簧恢復變形所放出的能量作能源,多用於攜帶式鐘錶,如手錶、鬧鐘等,也用於擺鐘。
傳動系 
將原動系的能量傳遞給擒縱調速系的一組傳動齒輪。通常由一系列輪片和齒軸組成(圖2),在主傳動中輪片是主動齒輪,齒軸是從動齒輪。傳動比指主動齒輪齒數與從動齒輪齒數之比。對於有秒針裝置的鐘表,中心輪片到秒輪齒軸的傳動比必須等於60。傳動系的齒形絕大多數是專門設計的鐘表齒形。
擒縱調速系 
由擒縱機構和振動系統構成。擒縱機構是聯繫傳動系和振動系統的一種機構。其作用是把原動系的能量傳遞給振動系統,以維持振動系統的等幅振動;並把振動系統的振動次數傳給指針系統,以指示時間。擒縱機構有許多種,按其與振動系統接觸的狀況可分為兩類:
①非自由式擒縱機構。擒縱機構與振動系統經常處於接觸中。包括後退式、直進式和工字輪式等擒縱機構。
②自由式擒縱機構。只有在釋放和傳衝階段,擒縱機構與振動系統才處於接觸狀態。包括叉瓦式、銷釘式和天文鐘式等擒縱機構。
振動系統 
作為時間基準的機構。振動系統的振動週期乘以被測過程內的振動次數,即為該過程經歷的時間。振動系統可分為兩類:有固有振動週期的和無固有振動週期的。前者具有獨立進行振動的、有穩定週期的振動系統,如機械鐘錶常用的振動系統,有擺、扭轉擺和擺輪遊絲;後者沒有能夠獨立進行振動的振動系統,它的往復振動靠擒縱機構的往復運動來推動,多用於鐘錶引信、機械定時器等。上條撥針系 卷緊原動系中的發條和撥動時針、分針的機構。上條時,離合輪和立輪處於齧合狀態;撥針時,離合輪脱開立輪,而和撥針輪處於齧合狀態。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