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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財力

鎖定
機動財力指的是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按照有關規定提取和自行支配的資金。分為地方機動財力和部門、單位機動財力兩種。地方機動財力是指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提取和自行支配的資金。如預備費、超收分成、支出結餘以及少數民族地區的補助費和機動金等。 [1] 
中文名
機動財力
釋    義
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按照有關規定提取和自行支配的資金
分    類
地方機動財力和部門、單位機動財力
部門和單位機動財力是指各部門、各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和自行支配的資金,如企業基金、利潤留成等。一般所説機動財力,多指地方機動財力 [1] 
參考資料
  • 1.    王美涵.税收大辭典:遼寧人民出版社,1991